拜城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拜城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略) 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年9月20日,拜城产 (略) 委托乌鲁木齐青木 (略) (略) 产业园区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目前,乌鲁木齐青木 (略) 已编制完成了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 (略) 第二次信息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 (略) 络链接见附件,我单位将于10个工作 (略) (略) 两次登报,公开项目信息。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园区及周边范围内的居民, (略) 门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代表。
三、公 (略) 络链接
http:/ 点击查看>>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到园区管委会、评价单位查阅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全本,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单位 (略) 。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 (略) 意见表述。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拜城产 (略)
联系人:王浩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青木 (略)
联系人: * 丰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拜城产 (略)
* 年3月2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略) 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年9月20日,拜城产 (略) 委托乌鲁木齐青木 (略) (略) 产业园区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目前,乌鲁木齐青木 (略) 已编制完成了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 (略) 第二次信息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 (略) 络链接见附件,我单位将于10个工作 (略) (略) 两次登报,公开项目信息。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园区及周边范围内的居民, (略) 门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代表。
三、公 (略) 络链接
http:/ 点击查看>>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到园区管委会、评价单位查阅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全本,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单位 (略) 。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 (略) 意见表述。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拜城产 (略)
联系人:王浩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青木 (略)
联系人: * 丰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拜城产 (略)
* 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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