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黄山市危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易地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黄山市危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易地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索引号: |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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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黄山市危险(含医疗) (略) 置中心易地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
关键词: | 文??号: | 皖环函[ * ] * | |
信息来源: | 环境影响评价 (略) | 发布日期: | 点击查看>> 15:15:21 |
发文日期: | 点击查看>> 15:15:21 | 生效日期: | 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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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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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黄山市危险(含医疗) (略) 置中心易地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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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环境影响评价 (略) |
文??号: | 皖环函[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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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黄山市危险(含医疗) (略) 置中心易地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皖环函〔 * 〕 * 号
(略) :
《黄山市危险(含医疗) (略) 置中心易地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01- 点击查看>> )收悉。你公司拟拆除现有的危险(医疗) (略) 置中心,重新选址在黄山市徽州区洪坑村(黄山市资 (略) )内,建设 * 吨/年危废焚烧设施(其中医疗废物 * 吨)及 * 吨/年危 (略) 。该项目已列入安徽省“十四五”危险废物规划项目清单,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危废焚烧车间(一台32吨/日的回转窑焚烧炉、一套备用的7吨/日A/B热解气化炉医疗废物焚烧系统)、危废暂存库、储罐区、医废洗车间、综合楼、化验楼等主体设施及公用、辅助、环保设施。结合省环 (略) 意见,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可适度解决黄山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现状,从环
境影响角度,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 (略) 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危废焚烧炉尾气采用“SNCR脱硝 烟气急冷 干法脱酸 活性炭喷射 布袋除尘 湿法脱酸 烟气除雾 烟气换热” (略) 理,达标后通过35米高烟囱排放;焚 (略) 分送焚烧炉焚烧,其余经“UV光解 碱洗涤 除雾器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外排;危废暂存库废气经“UV光解 碱洗涤 除雾器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外排; (略) 理站废气采用“碱洗 除雾器 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外排。 (略) 后,危废焚烧炉 (略)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0)及《 (略) 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0)中相应标准;氨、硫化氢恶臭 (略)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相应标准;非 * 烷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相应标准;厂区内VOCs无 (略)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略) 理、一水多用。 (略) 理站, (略) 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隔油 (略) 理后进入 (略) (略) 理。
(略) 区防渗。焚烧车间、危废暂存间、回用水池、罐区、 (略) 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池、医废洗车间 (略) 重点防渗。按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定期对地 (略) 监测,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
(三)落实固 (略) 置。严 (略) 置的危险 (略) (略) 置。高度重视各类危险废物的特性和相容性,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产生不良后果。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实验室废物等送本项目焚烧炉焚烧;焚烧炉渣、飞灰、废耐火材料、废盐、废UV灯管及转运的危险废物委托 (略) 置,生活 (略) (略) 理。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略) 《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七条“危害环境或者没有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不得运 (略) 置”等相关规定。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略)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2类区标准。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施工期及运营期各环节环境风险控制,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门备案, (略) 中全面落实。配备相应的物资与设备,在 (略) (略) 环境应急培训并开展事故模拟与应急演练检验, (略) 过程中应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新建一座 * 立方米的事故池、一座 * 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池,设置足够容量的围堰,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出现事故,或发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应立即采取包括停止生产在内的必要措施,及时清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六)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 (略) 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 (略) 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
(七)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现有的环境防护距离规划控制工作,不得规划或新建居民、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八)项 (略) 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在厂区外醒目位置设置电子屏幕,实时公布在线监测数据,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公众关注的问题并消除影响。
(九)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适时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三、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略) 令第3号)要求,拆除现有工程时,制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在拆除活动前报徽州区 (略) 、徽州区科技 (略) 备案。现有工程拆除后,你 (略) 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如发现污染物含量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应当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开展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活动。
四、项目建 (略) 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成后应按 (略) 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应 (略) 相关审批手续。
五、黄山 (略) 、徽州区 (略) 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
六、收到本审批意见后,你公司应及时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黄山 (略) 及徽州区 (略) ,并于30日内将送达回执 (略) 。
(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2TRU4L3G)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 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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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环函〔 * 〕 * 号
(略) :
《黄山市危险(含医疗) (略) 置中心易地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01- 点击查看>> )收悉。你公司拟拆除现有的危险(医疗) (略) 置中心,重新选址在黄山市徽州区洪坑村(黄山市资 (略) )内,建设 * 吨/年危废焚烧设施(其中医疗废物 * 吨)及 * 吨/年危 (略) 。该项目已列入安徽省“十四五”危险废物规划项目清单,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危废焚烧车间(一台32吨/日的回转窑焚烧炉、一套备用的7吨/日A/B热解气化炉医疗废物焚烧系统)、危废暂存库、储罐区、医废洗车间、综合楼、化验楼等主体设施及公用、辅助、环保设施。结合省环 (略) 意见,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可适度解决黄山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现状,从环
境影响角度,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 (略) 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危废焚烧炉尾气采用“SNCR脱硝 烟气急冷 干法脱酸 活性炭喷射 布袋除尘 湿法脱酸 烟气除雾 烟气换热” (略) 理,达标后通过35米高烟囱排放;焚 (略) 分送焚烧炉焚烧,其余经“UV光解 碱洗涤 除雾器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外排;危废暂存库废气经“UV光解 碱洗涤 除雾器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外排; (略) 理站废气采用“碱洗 除雾器 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外排。 (略) 后,危废焚烧炉 (略)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0)及《 (略) 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0)中相应标准;氨、硫化氢恶臭 (略)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相应标准;非 * 烷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相应标准;厂区内VOCs无 (略)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略) 理、一水多用。 (略) 理站, (略) 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隔油 (略) 理后进入 (略) (略) 理。
(略) 区防渗。焚烧车间、危废暂存间、回用水池、罐区、 (略) 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池、医废洗车间 (略) 重点防渗。按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定期对地 (略) 监测,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
(三)落实固 (略) 置。严 (略) 置的危险 (略) (略) 置。高度重视各类危险废物的特性和相容性,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产生不良后果。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实验室废物等送本项目焚烧炉焚烧;焚烧炉渣、飞灰、废耐火材料、废盐、废UV灯管及转运的危险废物委托 (略) 置,生活 (略) (略) 理。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略) 《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七条“危害环境或者没有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不得运 (略) 置”等相关规定。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略)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2类区标准。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施工期及运营期各环节环境风险控制,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门备案, (略) 中全面落实。配备相应的物资与设备,在 (略) (略) 环境应急培训并开展事故模拟与应急演练检验, (略) 过程中应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新建一座 * 立方米的事故池、一座 * 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池,设置足够容量的围堰,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出现事故,或发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应立即采取包括停止生产在内的必要措施,及时清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六)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 (略) 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 (略) 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
(七)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现有的环境防护距离规划控制工作,不得规划或新建居民、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八)项 (略) 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在厂区外醒目位置设置电子屏幕,实时公布在线监测数据,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公众关注的问题并消除影响。
(九)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适时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三、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略) 令第3号)要求,拆除现有工程时,制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在拆除活动前报徽州区 (略) 、徽州区科技 (略) 备案。现有工程拆除后,你 (略) 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如发现污染物含量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应当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开展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活动。
四、项目建 (略) 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成后应按 (略) 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应 (略) 相关审批手续。
五、黄山 (略) 、徽州区 (略) 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
六、收到本审批意见后,你公司应及时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黄山 (略) 及徽州区 (略) ,并于30日内将送达回执 (略) 。
(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2TRU4L3G)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 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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