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大通县景阳镇甘树湾村冷库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示
关于2022年大通县景阳镇甘树湾村冷库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
* 年大通县景阳镇甘树湾村冷库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类别
产业、基础设施
三、项目性质
新建、扩建
四、主管单位
大通 (略)
五、实施单位(责任单位)
景阳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 :勉有录
六、实施地点
景阳镇甘树湾村
七、实施期限
* 年2月— * 年12月
八、进度安排
(一) * 年2月—4月,完成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审查和招投标等工作。
(二) * 年5月— * 年11月,完成项目的土建及室外配套设施建设等工程。
(三) * 年12月底竣工验收。
九、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冷库1座。百惠生态园维修水泥硬化地面 * .88㎡及购置游乐设施19套。村内原有道路新建排水边沟 * m。
十、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工程总投资 * .81万元,其中建筑费 * .77万元,设备费 * .15万元,二类费用22.89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 * .81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92万元、配套资金22.89万元。
十一、项目效益
通过实施冷库、百惠生态园游乐设施项目,预计增加村集体收入20.28万元,项目覆盖农户 * 户 * 人,其中脱贫户10户32人。通过新建排水边沟,完善村内道路,改善村内基础设施条件, (略) 。
十二、受益对象
受益对象为景阳镇甘树湾村集体, (略) 有农户。项目实施过程主要以“带动务工”方式增加脱贫户及帮扶监测户工资性收入,项目建成后,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通过二次分配,主要以增加公益岗位方式增加脱贫户(包括帮扶监测户)工资性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发生返贫。
十三、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预计增加村集体收入20.76万元,项目覆盖农户 * 户 * 人,其中脱贫户10户32人。
十四、群众参与
项目实施前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申报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安排有意愿的脱贫户、帮扶监测户及农户务工,通过劳动增加收入。
十五、运行机制
根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略) 、国 (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 (略) 、国家 (略)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 * 〕19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由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移交到甘树湾村集体, (略) 确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登记造册。
甘树湾村股 (略) 对该冷库项目、 (略) 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承包、托管、租赁、合作、合伙、合营及独资等方式运营, (略) 归股 (略) 所有, (略) 村财镇管。
十六、联农带农机制
(一)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鼓励采取“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发放”的模式,优先吸纳有意愿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低收入群体及农户参与工程建设,实行同工同酬,劳务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民工平均工资水平。
(二)甘树湾村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召开相关会议后确定的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坚持“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果”和“不养懒人”的原则,严禁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一股了之”。通过“二次分配”,将冷库项目收益重点 (略) 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扶持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同时,带动包括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学和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等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分享增值收益。
发布单位:大通 (略)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 *
通讯地址: 桥头镇人民路49号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 年3月3日
一、项目名称
* 年大通县景阳镇甘树湾村冷库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类别
产业、基础设施
三、项目性质
新建、扩建
四、主管单位
大通 (略)
五、实施单位(责任单位)
景阳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 :勉有录
六、实施地点
景阳镇甘树湾村
七、实施期限
* 年2月— * 年12月
八、进度安排
(一) * 年2月—4月,完成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审查和招投标等工作。
(二) * 年5月— * 年11月,完成项目的土建及室外配套设施建设等工程。
(三) * 年12月底竣工验收。
九、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冷库1座。百惠生态园维修水泥硬化地面 * .88㎡及购置游乐设施19套。村内原有道路新建排水边沟 * m。
十、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工程总投资 * .81万元,其中建筑费 * .77万元,设备费 * .15万元,二类费用22.89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 * .81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92万元、配套资金22.89万元。
十一、项目效益
通过实施冷库、百惠生态园游乐设施项目,预计增加村集体收入20.28万元,项目覆盖农户 * 户 * 人,其中脱贫户10户32人。通过新建排水边沟,完善村内道路,改善村内基础设施条件, (略) 。
十二、受益对象
受益对象为景阳镇甘树湾村集体, (略) 有农户。项目实施过程主要以“带动务工”方式增加脱贫户及帮扶监测户工资性收入,项目建成后,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通过二次分配,主要以增加公益岗位方式增加脱贫户(包括帮扶监测户)工资性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发生返贫。
十三、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预计增加村集体收入20.76万元,项目覆盖农户 * 户 * 人,其中脱贫户10户32人。
十四、群众参与
项目实施前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申报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安排有意愿的脱贫户、帮扶监测户及农户务工,通过劳动增加收入。
十五、运行机制
根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略) 、国 (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 (略) 、国家 (略)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 * 〕19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由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移交到甘树湾村集体, (略) 确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登记造册。
甘树湾村股 (略) 对该冷库项目、 (略) 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承包、托管、租赁、合作、合伙、合营及独资等方式运营, (略) 归股 (略) 所有, (略) 村财镇管。
十六、联农带农机制
(一)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鼓励采取“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发放”的模式,优先吸纳有意愿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低收入群体及农户参与工程建设,实行同工同酬,劳务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民工平均工资水平。
(二)甘树湾村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召开相关会议后确定的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坚持“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果”和“不养懒人”的原则,严禁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一股了之”。通过“二次分配”,将冷库项目收益重点 (略) 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扶持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同时,带动包括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学和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等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分享增值收益。
发布单位:大通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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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桥头镇人民路49号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 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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