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药研发孵化器(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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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药研发孵化器(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梅河口市 (略) 关于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药研发孵化器(二期) (略) 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药研发孵化器(二期) (略) 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及梅河口 (略) 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G 点击查看>> 号)等有关材料收悉。项目的建设能够加快推进梅河口市高科技医药技术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满足梅河口市产业发展需要,有利于梅河 (略) 会进一步发展。根据吉 (略) 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药研发孵化器(二期) (略) 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正泰咨评字〔 * 〕 * 号),经研究,原则同意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药研发孵化器(二期) (略) 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药研发孵化器(二期)项目(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01- 点击查看>> )。

二、项目法人单位

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 (略)

三、建设地点

位于梅河口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至清江路,东至康美大道,南至翠竹路,西至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药研发孵化器(一期)。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 * ㎡,总建筑面积为 * .88㎡。

建设包括研发车间、制剂车间、提取车间、注射液车间、液体制剂车间、综合楼、 (略) 理、门卫一、门卫二,同时建设给水、排水、供暖、燃气、供热等基础配套设施。

五、建设期限

24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 .7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政府债券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 * 〕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 (略) 审批,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 (略) 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 (略) 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 (略) 理有 (略) 为,并按照 (略) 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 (略) 门核准意见表》,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 (略) 调整的,应及时以书 (略) 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 (略) 门核准意见表

梅河口市 (略)

* 年2月17日

医药孵化器(二期)附件:招 (略) 门核准意见表.xls


梅河口市 (略) 关于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药研发孵化器(二期) (略) 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药研发孵化器(二期) (略) 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及梅河口 (略) 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G 点击查看>> 号)等有关材料收悉。项目的建设能够加快推进梅河口市高科技医药技术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满足梅河口市产业发展需要,有利于梅河 (略) 会进一步发展。根据吉 (略) 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药研发孵化器(二期) (略) 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正泰咨评字〔 * 〕 * 号),经研究,原则同意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药研发孵化器(二期) (略) 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药研发孵化器(二期)项目(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01- 点击查看>> )。

二、项目法人单位

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 (略)

三、建设地点

位于梅河口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至清江路,东至康美大道,南至翠竹路,西至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药研发孵化器(一期)。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 * ㎡,总建筑面积为 * .88㎡。

建设包括研发车间、制剂车间、提取车间、注射液车间、液体制剂车间、综合楼、 (略) 理、门卫一、门卫二,同时建设给水、排水、供暖、燃气、供热等基础配套设施。

五、建设期限

24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 .7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政府债券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 * 〕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 (略) 审批,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 (略) 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 (略) 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 (略) 理有 (略) 为,并按照 (略) 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 (略) 门核准意见表》,吉林梅河口高新技术产业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 (略) 调整的,应及时以书 (略) 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 (略) 门核准意见表

梅河口市 (略)

* 年2月17日

医药孵化器(二期)附件:招 (略) 门核准意见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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