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3月4日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3月4日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一、根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 年3 (略) 对1个入河排污 (略) 政许可决定。 (略) 政许可决定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准予海林市新安朝鲜族镇新安村和平村永乐村连片生活污水治理系统工程入河 (略) 政许可决定书 | 牡环水许[ * ]1号 | * 年3月4日 |
二、审批决定全文:
牡环水许〔 * 〕1号
关于准予海林市新安朝鲜族镇新安村和平村永乐村连片生活污水治理系统工程入河 (略) 政许可决定书
新安朝鲜族镇人民政府:
我局于 * 年2月7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海林市新安朝鲜族镇新安村和平村永乐村连片生活污水治理系统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变更申请,经审查,该申请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黑龙江省实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细则,决定准予你单位提出的海林市新安朝鲜族镇新安村和平村永乐村连片生活污水治理系统工程入河排污口 (略) 政许可。现就入河排污口设置提出以下要求:
一、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及排放方式
新安朝鲜族镇新安村、和平村、 (略) (略) 理后的污水由暗管的方式排入北大沟,管道出口即为入河排污口,具体位置坐标为东经 * °07"46.87",北纬44°25"40.80"。入河排污口的类型是市政生活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式,入河方式为暗管。
二、入河废污水及污染物排放要求
新安朝鲜族镇新安村、和平村、 (略) (略) 理规模为30m3/d, (略)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农 (略) 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23/ 点击查看>> )一级标准。COD排放限值为60mg/L,NH3-N排放限值为8(15)mg/L。入河排污口COD排放总量为0.66t/a,NH3-N排放总量为0.12t/a。
三、水资源保护措施
(一) (略) 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制定并落实事故状态 (略) 置应急预案,落实备用电源和污水应急蓄水池,最大限度减免事故发生时排放对排污控制区水体的影响。
(二)加强入河排污口日常监测工作,保证入水、出水流量和水质在线监测设 (略) 及实时上 (略) 门,并于每月10日前向牡丹江 (略) 报送上月水量、水质监测报表和入河排污口有关资料。
(三)在排污口下游布设监测断面,每月连续3天 (略) 监测,监测项目至少应包括水温、pH、CODcr、BOD5、SS、NH3-N、TN和TP,并及时向牡丹江 (略) 报送监测结果。
四、防污水泄露及防洪措施
对退水用的污水管道应采取措施加强维护和管理,避免污水泄漏;排污口口门采取护砌措施,防止水流冲刷。
五、规范排污口建设
入河排污口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有关要求,即环保标志要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排污口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算,便于公众参与监督管理,要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同时加强入河排污口日常管理。
六、其它要求
入河排污口位置、排放量等如发生变化,应重新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入河排污口设置后,按照相关要求,实施规范化管理。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四、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略) 政诉讼。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 -- 点击查看>> (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 * 号
邮编: 点击查看>>
一、根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 年3 (略) 对1个入河排污 (略) 政许可决定。 (略) 政许可决定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准予海林市新安朝鲜族镇新安村和平村永乐村连片生活污水治理系统工程入河 (略) 政许可决定书 | 牡环水许[ * ]1号 | * 年3月4日 |
二、审批决定全文:
牡环水许〔 * 〕1号
关于准予海林市新安朝鲜族镇新安村和平村永乐村连片生活污水治理系统工程入河 (略) 政许可决定书
新安朝鲜族镇人民政府:
我局于 * 年2月7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海林市新安朝鲜族镇新安村和平村永乐村连片生活污水治理系统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变更申请,经审查,该申请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黑龙江省实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细则,决定准予你单位提出的海林市新安朝鲜族镇新安村和平村永乐村连片生活污水治理系统工程入河排污口 (略) 政许可。现就入河排污口设置提出以下要求:
一、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及排放方式
新安朝鲜族镇新安村、和平村、 (略) (略) 理后的污水由暗管的方式排入北大沟,管道出口即为入河排污口,具体位置坐标为东经 * °07"46.87",北纬44°25"40.80"。入河排污口的类型是市政生活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式,入河方式为暗管。
二、入河废污水及污染物排放要求
新安朝鲜族镇新安村、和平村、 (略) (略) 理规模为30m3/d, (略)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农 (略) 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23/ 点击查看>> )一级标准。COD排放限值为60mg/L,NH3-N排放限值为8(15)mg/L。入河排污口COD排放总量为0.66t/a,NH3-N排放总量为0.12t/a。
三、水资源保护措施
(一) (略) 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制定并落实事故状态 (略) 置应急预案,落实备用电源和污水应急蓄水池,最大限度减免事故发生时排放对排污控制区水体的影响。
(二)加强入河排污口日常监测工作,保证入水、出水流量和水质在线监测设 (略) 及实时上 (略) 门,并于每月10日前向牡丹江 (略) 报送上月水量、水质监测报表和入河排污口有关资料。
(三)在排污口下游布设监测断面,每月连续3天 (略) 监测,监测项目至少应包括水温、pH、CODcr、BOD5、SS、NH3-N、TN和TP,并及时向牡丹江 (略) 报送监测结果。
四、防污水泄露及防洪措施
对退水用的污水管道应采取措施加强维护和管理,避免污水泄漏;排污口口门采取护砌措施,防止水流冲刷。
五、规范排污口建设
入河排污口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有关要求,即环保标志要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排污口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算,便于公众参与监督管理,要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同时加强入河排污口日常管理。
六、其它要求
入河排污口位置、排放量等如发生变化,应重新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入河排污口设置后,按照相关要求,实施规范化管理。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四、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略) 政诉讼。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 -- 点击查看>> (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 * 号
邮编: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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