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桥镇苗桥路(川周公路-秀沿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再次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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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康桥镇苗桥路(川周公路-秀沿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再次调整的批复


浦建委综规【 * 】30号


康桥镇人民政府 :

你镇《关于呈报康桥镇苗桥路(川周公路-秀沿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再次调整的请示》(浦康府〔 * 〕 * 号)及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核,康桥镇苗桥路(川周公路-秀沿路)新建工程已经我委浦建委市政〔 * 〕25号文批复,后经我委浦建委综规〔 * 〕 (略) 了调整初步设计批复。

根据来文,因盐船港已取消航运功能,同时考虑到原初步设计方案对川周公路交叉口抬高较多,你镇提出对已建苗桥路盐船 (略) 降低改造,两侧道路重新拉坡衔接,同步改建涉及 (略) 道、人行道、雨水口、雨水连管、雨污水井身、道路两侧挡墙,绿化、路灯等附属设施,以及公用管线等。根据康桥镇人民政府专题协调会议纪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次盐船港桥改造方案,相关道路、排水及附属设施等方案同步调整。具体改造及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细化,确保桥梁安全。

二、其他建设标准、建设内容、设计方案和相关要求等仍按浦建委市政〔 * 〕25号文、浦建委综规〔 * 〕 (略) 。

三、其他

(一)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规范及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结合地区规划、沿线开发、现 (略) 交通组织、环境景观要求等进一步深化方案,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

(二)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道路路名申报等相关工作。

(三)应做好对沿线电力、雨污水总管、航油、燃气、磁浮电缆等重要管线的搬迁、保护工作,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管线安全。

(四)跨河桥梁布置应满足《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和《上海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技术规定》的要求,并按规定办 (略) 政许可。

四、工程概算调整同步报新区发改委审批。

特此批复。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 区发改委 , (略) , (略) , (略) 。

上海市浦东新区 (略) 办公室 * 年3月2日 印发

—1—


浦建委综规【 * 】30号


康桥镇人民政府 :

你镇《关于呈报康桥镇苗桥路(川周公路-秀沿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再次调整的请示》(浦康府〔 * 〕 * 号)及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核,康桥镇苗桥路(川周公路-秀沿路)新建工程已经我委浦建委市政〔 * 〕25号文批复,后经我委浦建委综规〔 * 〕 (略) 了调整初步设计批复。

根据来文,因盐船港已取消航运功能,同时考虑到原初步设计方案对川周公路交叉口抬高较多,你镇提出对已建苗桥路盐船 (略) 降低改造,两侧道路重新拉坡衔接,同步改建涉及 (略) 道、人行道、雨水口、雨水连管、雨污水井身、道路两侧挡墙,绿化、路灯等附属设施,以及公用管线等。根据康桥镇人民政府专题协调会议纪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次盐船港桥改造方案,相关道路、排水及附属设施等方案同步调整。具体改造及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细化,确保桥梁安全。

二、其他建设标准、建设内容、设计方案和相关要求等仍按浦建委市政〔 * 〕25号文、浦建委综规〔 * 〕 (略) 。

三、其他

(一)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规范及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结合地区规划、沿线开发、现 (略) 交通组织、环境景观要求等进一步深化方案,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

(二)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道路路名申报等相关工作。

(三)应做好对沿线电力、雨污水总管、航油、燃气、磁浮电缆等重要管线的搬迁、保护工作,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管线安全。

(四)跨河桥梁布置应满足《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和《上海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技术规定》的要求,并按规定办 (略) 政许可。

四、工程概算调整同步报新区发改委审批。

特此批复。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 区发改委 , (略) , (略) , (略) 。

上海市浦东新区 (略) 办公室 * 年3月2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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