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月1日—2022年3月4日期间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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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月1日—2022年3月4日期间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关于浙江华丰龙 (略) 年产 * 吨莱赛尔长丝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湖环建〔 * 〕1号

* 年3月4日

关于浙江华丰龙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2

关于浙江正洪 (略) 兼并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湖环建〔 * 〕2号

* 年3月4日

关于浙江正洪 (略) 兼并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公告时间: * 年3月4日至 * 年3月15日。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 (略) (略) 政诉讼。


点击查看>> -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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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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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浙江华丰龙 (略) 年产 * 吨莱赛尔长丝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湖环建〔 * 〕1号

* 年3月4日

关于浙江华丰龙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2

关于浙江正洪 (略) 兼并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湖环建〔 * 〕2号

* 年3月4日

关于浙江正洪 (略) 兼并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公告时间: * 年3月4日至 * 年3月15日。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 (略) (略) 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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