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3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2022年3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 (略) 《年产 * 套辊底式智能工业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年产 * 套辊底式智能工业炉项目 | ||
建设地点: | 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工投庐江创新产业园 | ||
建设单位: | 合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合肥 (略) 投资 * 万元,拟购置激光切割机、自动化焊接设备、喷塑生产线、喷漆生产线等设备,建成后可年产 * 套辊底式智能工业炉。本项目经庐江县 (略) 备案,项目编码为 点击查看>> -05- 点击查看>>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项目购置已经 (略) 房,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从略。 运营期: 废水:厂区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 (略) 理后接管进入 (略) (略) 理,处理达标排入小南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现有水环境质量功能。 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喷漆漆雾、晾干废气。在切割机侧方和焊接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引入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 * )排放;喷塑室废气负压收集,固化室出口侧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由1套滤筒+两级 (略) 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 * )排放;喷漆房负压收集漆雾和晾干废气,收集经一套过滤棉+两级 (略) 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 * )排放。处理后的机加工废气颗粒物和喷漆废气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喷塑废气 (略)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中表5和表9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非 (略)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表A.1中规定限值,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运营期设备噪声经过优选低噪设备、基座减振、车间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周边可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焊丝、废滤筒、废布 (略) 门处置,收集塑粉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桶、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 (略) 处理,废保温材料、生活垃圾收 (略) 门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 (略)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略) 门: | (略) (略) (略) 窗口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通讯地址: | 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 (略) (略) (略) 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 (略) 《年产 * 套辊底式智能工业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年产 * 套辊底式智能工业炉项目 | ||
建设地点: | 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工投庐江创新产业园 | ||
建设单位: | 合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合肥 (略) 投资 * 万元,拟购置激光切割机、自动化焊接设备、喷塑生产线、喷漆生产线等设备,建成后可年产 * 套辊底式智能工业炉。本项目经庐江县 (略) 备案,项目编码为 点击查看>> -05- 点击查看>>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项目购置已经 (略) 房,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从略。 运营期: 废水:厂区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 (略) 理后接管进入 (略) (略) 理,处理达标排入小南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现有水环境质量功能。 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喷漆漆雾、晾干废气。在切割机侧方和焊接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引入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 * )排放;喷塑室废气负压收集,固化室出口侧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由1套滤筒+两级 (略) 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 * )排放;喷漆房负压收集漆雾和晾干废气,收集经一套过滤棉+两级 (略) 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 * )排放。处理后的机加工废气颗粒物和喷漆废气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喷塑废气 (略)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中表5和表9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非 (略)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表A.1中规定限值,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运营期设备噪声经过优选低噪设备、基座减振、车间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周边可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焊丝、废滤筒、废布 (略) 门处置,收集塑粉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桶、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 (略) 处理,废保温材料、生活垃圾收 (略) 门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 (略)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略) 门: | (略) (略) (略) 窗口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通讯地址: | 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 (略) (略) (略) 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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