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2年2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 年2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审批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1

株环评辐表[ * ]3号

株洲市 (略) 有限公司

铜霞路(塘屋路- (略) )电力专用综合管廊新建工程(电气、 (略) 分)

株环评辐表〔 * 〕3号


本公示自 * 年2月21日至 * 年3月1日。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诉讼。




* 年2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审批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1

株环评辐表[ * ]3号

株洲市 (略) 有限公司

铜霞路(塘屋路- (略) )电力专用综合管廊新建工程(电气、 (略) 分)

株环评辐表〔 * 〕3号


本公示自 * 年2月21日至 * 年3月1日。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诉讼。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