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仑塑业(福建)有限公司高性能聚酰胺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仑塑业(福建)有限公司高性能聚酰胺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仑塑业(福建)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泉州华大 (略) 编制的《中仑塑业(福建)有限公司高性能聚酰胺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并征求泉州市惠 (略) 意见(惠环保〔 * 〕11号),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泉惠石化工业园区中仑塑业(福建)有 (略) (略) ,项目主体工程建设2套 * 吨/天和1套 * 吨/天聚酰胺材料生产装置,生产规模为14万吨/年;配套建设成品仓库、储罐区、 (略) 等辅助生产装置,以及危 (略) 、 (略) 理设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环保工程。 * (略) 批复的中仑塑业(福建)有限公司55kt/a尼龙6项目(二期)(泉环评函〔 * 〕书17号)取消不建。项目产品方案、生产工艺、设备、建设内容等以本次核定的《报告书》为准。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专家评审结论及泉州市惠 (略) 意见,项目选址符合《湄洲湾(泉港、泉惠) (略) 发展规划修编( 点击查看>> )》和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项目建设和生产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经综合考虑,我局同意该项目《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应按照清洁生产要求,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装置设备和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能耗物耗;选用工艺成熟、可靠的污染治理技术和设施,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清洁生 (略) 业国内先进水平,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以新带老”措施,应于 * 年 (略) 现有工程有机热载体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及聚合车 (略) 理设施的升级改造,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应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添加剂投料粉尘 (略) 理,聚合装置废气经冷凝 (略) 理,切粒废 (略) 理,添加剂配置罐、储罐废气 (略) 理,上述各股废气以及真空泵废气通过1根42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有机载体炉以天然气作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不低于8m高烟囱达标排放。危 (略) 废气经活性炭净化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实现污水分类收集、 (略) 理,所有污水管线尽可能可视化。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配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泉惠石化工 (略) 理厂。
雨水排放口设置COD在线监控设施,清净雨水经监测达标后排入 (略) 。建设有效容积不小于 * m3事故池及截断设施,并与现有工程 * m3事故池互联互通,确保事故废水有效收集、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 (略) 高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鼓风机、冷却塔、各类泵等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最大程度降低噪声, (略) 界噪声达标。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规范设置危 (略) ,过滤滤渣、滤芯、设备清洗废酸、废催化剂、废水收集池污泥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 (略) (略) 置。 (略) 理 (略) 危险特性鉴别,鉴别前按 (略) 管理。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工作,并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规范设置地下水及土壤跟踪监测点,并按监测要求开展监测,一旦发现监测指标明显高于本底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对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影响。
7.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制定并严格落实监测计划,对排放的污染物和 (略) 监测,并按《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做好信息公开。
8.项目建设应同时符合国土规划、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项目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生产装置、改性三联苯低位槽、己内酰胺罐区等应按规范设置围堰。配备环境应急物资和装备,定期开展演练,做好与政府、园区风险应急预案的有效联动,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9.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控制施工期间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
(三)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 (略) 标准。工艺废气非 * 烷总烃、颗粒物、 (略)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标准限值,非 * 烷总烃无 (略)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附录表A.1特别排放限值,己内 (略) 《报告书》的计算限值。有机载体炉燃气废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4)表3特别排放限值。 (略) 理废气非 (略)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5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标准,臭气浓度、氨、 (略)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表1和表2的二级新扩改建限值。危 (略) 废气非 (略)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5特别排放限值。
2.水污 (略) 标准。项目 (略)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2间接排放限值及泉惠石化工 (略) 理厂接管要求,单位产品基 (略) GB 点击查看>> 5表3聚酰胺树脂基准排水量要求。
3. (略) 标准。施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 (略) 界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3类标准。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一)《报告书》核定的污染物新增排放总量为:
废水量≤4. * 万吨/年,COD≤2. * 吨/年,氨氮≤0. * 吨/年,SO2≤2. * 吨/年,NOX≤6. * 吨/年。你公司应按照闽环发〔 * 〕26号文件要求及承诺,在按规定程序依法取得排污权指标并申领排污许可证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二)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3. * 吨/年,在惠 (略) 1.2倍量削减替代(即3. * 吨/年)。
四、根据《报告书》结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储罐区外延50m包络范围,你公司应协助地方政府做好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保护目标。
五、项目应按《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批复要求,做好各项生态防范和污染防治工作, (略) 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一)委托开展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定期向泉州市惠 (略) 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
(二)在项目投入生产并产 (略) 为之前,应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依法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三)项目竣工后,你公司 (略) (略)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依法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请泉州市惠 (略) 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 (略) 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请你单位在收到批复后一个月内将经批复的环评文件报泉州市惠 (略) ,并自觉接受各级生 (略) 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泉州 (略)
* 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仑塑业(福建)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泉州华大 (略) 编制的《中仑塑业(福建)有限公司高性能聚酰胺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并征求泉州市惠 (略) 意见(惠环保〔 * 〕11号),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泉惠石化工业园区中仑塑业(福建)有 (略) (略) ,项目主体工程建设2套 * 吨/天和1套 * 吨/天聚酰胺材料生产装置,生产规模为14万吨/年;配套建设成品仓库、储罐区、 (略) 等辅助生产装置,以及危 (略) 、 (略) 理设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环保工程。 * (略) 批复的中仑塑业(福建)有限公司55kt/a尼龙6项目(二期)(泉环评函〔 * 〕书17号)取消不建。项目产品方案、生产工艺、设备、建设内容等以本次核定的《报告书》为准。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专家评审结论及泉州市惠 (略) 意见,项目选址符合《湄洲湾(泉港、泉惠) (略) 发展规划修编( 点击查看>> )》和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项目建设和生产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经综合考虑,我局同意该项目《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应按照清洁生产要求,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装置设备和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能耗物耗;选用工艺成熟、可靠的污染治理技术和设施,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清洁生 (略) 业国内先进水平,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以新带老”措施,应于 * 年 (略) 现有工程有机热载体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及聚合车 (略) 理设施的升级改造,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应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添加剂投料粉尘 (略) 理,聚合装置废气经冷凝 (略) 理,切粒废 (略) 理,添加剂配置罐、储罐废气 (略) 理,上述各股废气以及真空泵废气通过1根42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有机载体炉以天然气作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不低于8m高烟囱达标排放。危 (略) 废气经活性炭净化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实现污水分类收集、 (略) 理,所有污水管线尽可能可视化。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配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泉惠石化工 (略) 理厂。
雨水排放口设置COD在线监控设施,清净雨水经监测达标后排入 (略) 。建设有效容积不小于 * m3事故池及截断设施,并与现有工程 * m3事故池互联互通,确保事故废水有效收集、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 (略) 高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鼓风机、冷却塔、各类泵等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最大程度降低噪声, (略) 界噪声达标。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规范设置危 (略) ,过滤滤渣、滤芯、设备清洗废酸、废催化剂、废水收集池污泥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 (略) (略) 置。 (略) 理 (略) 危险特性鉴别,鉴别前按 (略) 管理。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工作,并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规范设置地下水及土壤跟踪监测点,并按监测要求开展监测,一旦发现监测指标明显高于本底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对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影响。
7.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制定并严格落实监测计划,对排放的污染物和 (略) 监测,并按《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做好信息公开。
8.项目建设应同时符合国土规划、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项目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生产装置、改性三联苯低位槽、己内酰胺罐区等应按规范设置围堰。配备环境应急物资和装备,定期开展演练,做好与政府、园区风险应急预案的有效联动,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9.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控制施工期间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
(三)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 (略) 标准。工艺废气非 * 烷总烃、颗粒物、 (略)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标准限值,非 * 烷总烃无 (略)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附录表A.1特别排放限值,己内 (略) 《报告书》的计算限值。有机载体炉燃气废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4)表3特别排放限值。 (略) 理废气非 (略)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5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标准,臭气浓度、氨、 (略)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表1和表2的二级新扩改建限值。危 (略) 废气非 (略)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5特别排放限值。
2.水污 (略) 标准。项目 (略)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2间接排放限值及泉惠石化工 (略) 理厂接管要求,单位产品基 (略) GB 点击查看>> 5表3聚酰胺树脂基准排水量要求。
3. (略) 标准。施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 (略) 界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3类标准。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一)《报告书》核定的污染物新增排放总量为:
废水量≤4. * 万吨/年,COD≤2. * 吨/年,氨氮≤0. * 吨/年,SO2≤2. * 吨/年,NOX≤6. * 吨/年。你公司应按照闽环发〔 * 〕26号文件要求及承诺,在按规定程序依法取得排污权指标并申领排污许可证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二)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3. * 吨/年,在惠 (略) 1.2倍量削减替代(即3. * 吨/年)。
四、根据《报告书》结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储罐区外延50m包络范围,你公司应协助地方政府做好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保护目标。
五、项目应按《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批复要求,做好各项生态防范和污染防治工作, (略) 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一)委托开展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定期向泉州市惠 (略) 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
(二)在项目投入生产并产 (略) 为之前,应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依法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三)项目竣工后,你公司 (略) (略)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依法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请泉州市惠 (略) 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 (略) 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请你单位在收到批复后一个月内将经批复的环评文件报泉州市惠 (略) ,并自觉接受各级生 (略) 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泉州 (略)
* 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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