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2年3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2年3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年3月7日- * 年3月11日。
电话: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霸州市益津中路 * 号廊坊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乳化液减量化及带钢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辛章四村村西辛胜路南侧 | 霸州市辛章 (略) | 河北 (略)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1)废气 1)3套退火炉废气(颗粒物、SO2、NOx)分别经3根15m高排气筒直排(DA * 、DA * 、DA * ); 2) (略) 理工序中乳化液储存槽上方设置集气罩(与储存槽密闭连接)+管道,破乳池、中和池、混凝池、初沉池、生化池、二沉池均采用 封闭池体+管道,废气经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 * )排放;未捕集废气经车间无组织排放。1)退火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 (略)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 点击查看>> )表1、表2、 (略) 理炉排放标准。2) (略) 理废气:有组织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表1 (略) 界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水:废乳化液经项 (略) 理后的产生的中水回用于生产配制乳化液,不外排。 (略)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5)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 (3)噪声:主 (略) 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东、西、南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3类标准,北厂界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表1中的4类标准。 (4)固废:浮油、滤饼、废活性炭、废包装(破乳剂桶、液碱桶)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 (略) 置资 (略) (略) 理。废包装袋(PAC、PAM、硫酸铁)、下脚料收集后外售。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年修订)、《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修改单规定。一般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年修订)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0)相关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年3月7日- * 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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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霸州市益津中路 * 号廊坊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乳化液减量化及带钢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辛章四村村西辛胜路南侧 | 霸州市辛章 (略) | 河北 (略)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1)废气 1)3套退火炉废气(颗粒物、SO2、NOx)分别经3根15m高排气筒直排(DA * 、DA * 、DA * ); 2) (略) 理工序中乳化液储存槽上方设置集气罩(与储存槽密闭连接)+管道,破乳池、中和池、混凝池、初沉池、生化池、二沉池均采用 封闭池体+管道,废气经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 * )排放;未捕集废气经车间无组织排放。1)退火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 (略)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 点击查看>> )表1、表2、 (略) 理炉排放标准。2) (略) 理废气:有组织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表1 (略) 界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水:废乳化液经项 (略) 理后的产生的中水回用于生产配制乳化液,不外排。 (略)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5)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 (3)噪声:主 (略) 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东、西、南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3类标准,北厂界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表1中的4类标准。 (4)固废:浮油、滤饼、废活性炭、废包装(破乳剂桶、液碱桶)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 (略) 置资 (略) (略) 理。废包装袋(PAC、PAM、硫酸铁)、下脚料收集后外售。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年修订)、《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修改单规定。一般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年修订)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0)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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