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3月3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3月3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克拉玛依 (略) 关于 * 年3月3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年3月3日- * 年3月9日。通讯地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邮编 点击查看>> 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克拉玛依玛湖 (略) 建设项目 | 乌尔禾区 | 克拉玛依市 (略) | 乌鲁木齐市清泽 (略) | 本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百口泉产业园后,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新型 * 型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年产量为10万m3商品混凝土。项目区占地面积为 * m2,包括:混凝土拌合区( * m2)、 (略) ( * m2)、粉料仓(粉煤灰2座、水泥2座, * m3/个)、外加剂储罐2个(3m3)、办公生活区( * m2)、循环水池(40m3)等。主要生产工艺为:水泥、砂子、石子、粉煤灰、外加剂、水等原料经计量、搅拌、检验合格后运输。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 | (一)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作业面,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文明施工减小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分类及时清理,施工 (略) 地。 (二)落实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项目区洒水降尘,4座粉料仓采用全封闭结构,入仓及储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略) 的脉冲反吹 (略) 理后分别经4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W * 、DW * 、DW * 和DW * )。搅拌装置粉尘经脉冲 (略) 理后通过1根16m排气筒排放(DW * ), (略) (略) 遮盖,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表2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产废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后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生活污 (略) 进入乌 (略) 理厂。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器粉尘、沉渣、循环水池废渣等回用生产;循环水池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乌尔禾区生 (略) 。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用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克拉玛依 (略) 关于 * 年3月3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年3月3日- * 年3月9日。通讯地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邮编 点击查看>> 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克拉玛依玛湖 (略) 建设项目 | 乌尔禾区 | 克拉玛依市 (略) | 乌鲁木齐市清泽 (略) | 本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百口泉产业园后,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新型 * 型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年产量为10万m3商品混凝土。项目区占地面积为 * m2,包括:混凝土拌合区( * m2)、 (略) ( * m2)、粉料仓(粉煤灰2座、水泥2座, * m3/个)、外加剂储罐2个(3m3)、办公生活区( * m2)、循环水池(40m3)等。主要生产工艺为:水泥、砂子、石子、粉煤灰、外加剂、水等原料经计量、搅拌、检验合格后运输。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 | (一)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作业面,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文明施工减小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分类及时清理,施工 (略) 地。 (二)落实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项目区洒水降尘,4座粉料仓采用全封闭结构,入仓及储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略) 的脉冲反吹 (略) 理后分别经4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W * 、DW * 、DW * 和DW * )。搅拌装置粉尘经脉冲 (略) 理后通过1根16m排气筒排放(DW * ), (略) (略) 遮盖,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表2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产废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后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生活污 (略) 进入乌 (略) 理厂。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器粉尘、沉渣、循环水池废渣等回用生产;循环水池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乌尔禾区生 (略) 。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用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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