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华医疗·清溪分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关于《康华医疗·清溪分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令第 * 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4号令)的要求,现将康华医疗· (略) 项目环境影响 (略) 第一次公告,公示期限为 * 年3月08日~3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康华医疗· (略) 项目
项目位置:东莞市清溪镇荔横村角岭村民小组(北纬:22°50′4. * ″,东经: * °8′41. * ″)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规划建设用地 * .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95平方米,拟建设国际一流的的医养结合项目,项 (略) 、医技楼、 (略) 、 (略) 、专家楼等,规划床位约 * 床,预计门诊日接诊量 * 人/天。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莞市 (略)
联系人:吴工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邮箱: * q.com
地址:东莞市厚街镇家具大道 (略) 九楼
邮编: 点击查看>>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州市 (略)
联系人:刘工
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q.com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汇二街19号 *
邮编: 点击查看>>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若您对项目有建议或意见,可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反馈您的建议或意见。
公 (略) 络链接:http:/ 点击查看>>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完整填写公众意见表后,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反馈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众意见表包括填写日期、公众意见、公众信息等内容,请您务必真实完整填写,以便将情况反馈与您。您的个人(或团体)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东莞市 (略)
* 年3月0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令第 * 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4号令)的要求,现将康华医疗· (略) 项目环境影响 (略) 第一次公告,公示期限为 * 年3月08日~3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康华医疗· (略) 项目
项目位置:东莞市清溪镇荔横村角岭村民小组(北纬:22°50′4. * ″,东经: * °8′41. * ″)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规划建设用地 * .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95平方米,拟建设国际一流的的医养结合项目,项 (略) 、医技楼、 (略) 、 (略) 、专家楼等,规划床位约 * 床,预计门诊日接诊量 * 人/天。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莞市 (略)
联系人:吴工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邮箱: * q.com
地址:东莞市厚街镇家具大道 (略) 九楼
邮编: 点击查看>>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州市 (略)
联系人:刘工
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q.com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汇二街19号 *
邮编: 点击查看>>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若您对项目有建议或意见,可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反馈您的建议或意见。
公 (略) 络链接:http:/ 点击查看>>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完整填写公众意见表后,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反馈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众意见表包括填写日期、公众意见、公众信息等内容,请您务必真实完整填写,以便将情况反馈与您。您的个人(或团体)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东莞市 (略)
* 年3月08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