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网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东莞市网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金俊路9号1栋 * 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熙霖节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金俊路9号1栋 * 室。项目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 * m2,建筑面积 * m2,主要从事摄像头外壳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摄像头外壳 点击查看>> 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雨水实施雨污分流, (略) 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 (略)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水;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排入 (略) ;注塑成型、移印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DA * 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28m);碎料工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噪声经车间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一般工业固废经碎料后回 (略) (略) 理;危险废物交由 (略) 理 (略) 理;生活 (略) (略) 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点击查看>>
联系人东莞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街道 (略) 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 * 〕 * 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 * 〕69号)等文件的要求;环评文件未按《关于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东环建〔 * 〕21号)进行修改完善。与《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东府〔 * 〕44 号)相符性分析不到位;与《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修订稿)>的通知》(东环〔 * 〕 * 号) 和《关于优化调整<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修订稿)>的通知》(东环〔 * 〕 * 号)等文件的相符性分析不到位;鉴于上述问题,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金俊路9号1栋 * 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熙霖节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金俊路9号1栋 * 室。项目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 * m2,建筑面积 * m2,主要从事摄像头外壳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摄像头外壳 点击查看>> 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雨水实施雨污分流, (略) 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 (略)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水;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排入 (略) ;注塑成型、移印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DA * 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28m);碎料工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噪声经车间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一般工业固废经碎料后回 (略) (略) 理;危险废物交由 (略) 理 (略) 理;生活 (略) (略) 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点击查看>>
联系人东莞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街道 (略) 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 * 〕 * 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 * 〕69号)等文件的要求;环评文件未按《关于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东环建〔 * 〕21号)进行修改完善。与《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东府〔 * 〕44 号)相符性分析不到位;与《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修订稿)>的通知》(东环〔 * 〕 * 号) 和《关于优化调整<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修订稿)>的通知》(东环〔 * 〕 * 号)等文件的相符性分析不到位;鉴于上述问题,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