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1)-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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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1)-2022-01-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的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即日起7天。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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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开管环审〔 * 〕4号

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01- 点击查看>>

关于江苏 (略) 有限公司扬州港扬州港区六圩作业区内港池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苏 (略) 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江苏 (略) 有限公司扬州港扬州港区六圩作业区内港池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在扬州经济 (略) (略) 委托扬州美境 (略) 对《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拟对扬州港扬州港区六圩作业 (略) 改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内港池西侧新建1个 * 吨泊位,北侧新建1个 * 吨泊位,东侧现有泊位升级改造为2个 * 吨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工程。主要货种为砂石料和钢材,预计年吞吐量为 * 万吨。本次环评不 (略) 。根据你公司委 (略) (略) 编制的《报告表》结论,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后,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仅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 (略) 性。结合 (略) 政许可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选址 (略) 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等前提下,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行过程中,遵循“以新带老”原则严格按照《报告表》中各项环保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并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 (略) 理”的要 (略) 理系统。本项目施工期含油废水 (略) 理后 (略) 地,不向外环境排放。同时, (略) 配备吸油毡、吸油毯等设施,减小含油废水进入长江对长江水质影响风险。施工船舶油污水委托由有资质 (略) 置;施工期施工船舶污水不排入长江;本项目在现有内港池码头区域 (略) 地 (略) , (略) 设置在内港池现有码头区域内,不新增占地,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止雨水冲刷情况下废水进入长江;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码头生活污水 (略) 理,初期雨污水、码头冲洗废水经隔油、 (略) (略) 分回用,部分接管进 (略) (略) 理;流动机械冲洗水 (略) 理后循环使用;待泊船舶生活污水通过本项目设置的码头生活污水接收装置接收上岸, (略) 接收转运。运营期产生的流动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 (略) 理,部分码头面冲洗废水 (略) 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0)水质标准后循环利用,废水不外排。港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期雨水、部分码头面冲洗废水 (略) 理后一并接管 (略) (略) 理,接管标准首 (略) 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缺少的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4中三级标准。

(二)本项目施工期保持路面清洁、地面洒水、加强车船保养等措施后,可以将污染物的排放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和保护目标的影响。本项目运营期采取码头湿式除尘、汽车封闭运输、厂区设 (略) 等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运营期环境空 (略) TSP保证率日均、年均地面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二级标准。施工期施工扬尘、运营期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 — * )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声源采取减振、隔声和消声措施, (略) ,厂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相应要求。

(四)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和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要求,认真对照《关于推进废弃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联动工作的通知》(苏环办[ * ] * 号)要求, (略) 危 (略) 所《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 (略) 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 * ] * 号)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 * ] * 号)中相关要求,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 .2- * )和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规范设置标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在出入口、 (略) 、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并 (略) 。危 (略) 所满足防风、防雷、防雨、防晒、防扬散及防腐防渗要求。本项目施工生活 (略) 门定期清运,疏浚污 (略) (略) 置,含油污泥属危险废物,需委托 (略) 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 (略) 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 (略) 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涉及可燃化学品的相关操作中应根据工艺特点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

(六)你公司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 * 〕 * 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略) 令第7号)的规定,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完善排污许可证相关手续。

四、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 * 〕 * 号)相关规定,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五、本项目各项环境保护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 (略) 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 (略) 验收。

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建设项目存在重大变动应当按照现有审批权限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门不再受理此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修编材料;建设项目存在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项目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才开工建设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报审。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送扬州 (略)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 (略) 门的监督检查。

* 年1月2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的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即日起7天。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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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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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开管环审〔 * 〕4号

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01- 点击查看>>

关于江苏 (略) 有限公司扬州港扬州港区六圩作业区内港池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苏 (略) 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江苏 (略) 有限公司扬州港扬州港区六圩作业区内港池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在扬州经济 (略) (略) 委托扬州美境 (略) 对《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拟对扬州港扬州港区六圩作业 (略) 改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内港池西侧新建1个 * 吨泊位,北侧新建1个 * 吨泊位,东侧现有泊位升级改造为2个 * 吨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工程。主要货种为砂石料和钢材,预计年吞吐量为 * 万吨。本次环评不 (略) 。根据你公司委 (略) (略) 编制的《报告表》结论,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后,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仅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 (略) 性。结合 (略) 政许可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选址 (略) 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等前提下,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行过程中,遵循“以新带老”原则严格按照《报告表》中各项环保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并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 (略) 理”的要 (略) 理系统。本项目施工期含油废水 (略) 理后 (略) 地,不向外环境排放。同时, (略) 配备吸油毡、吸油毯等设施,减小含油废水进入长江对长江水质影响风险。施工船舶油污水委托由有资质 (略) 置;施工期施工船舶污水不排入长江;本项目在现有内港池码头区域 (略) 地 (略) , (略) 设置在内港池现有码头区域内,不新增占地,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止雨水冲刷情况下废水进入长江;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码头生活污水 (略) 理,初期雨污水、码头冲洗废水经隔油、 (略) (略) 分回用,部分接管进 (略) (略) 理;流动机械冲洗水 (略) 理后循环使用;待泊船舶生活污水通过本项目设置的码头生活污水接收装置接收上岸, (略) 接收转运。运营期产生的流动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 (略) 理,部分码头面冲洗废水 (略) 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0)水质标准后循环利用,废水不外排。港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期雨水、部分码头面冲洗废水 (略) 理后一并接管 (略) (略) 理,接管标准首 (略) 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缺少的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4中三级标准。

(二)本项目施工期保持路面清洁、地面洒水、加强车船保养等措施后,可以将污染物的排放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和保护目标的影响。本项目运营期采取码头湿式除尘、汽车封闭运输、厂区设 (略) 等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运营期环境空 (略) TSP保证率日均、年均地面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二级标准。施工期施工扬尘、运营期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 — * )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声源采取减振、隔声和消声措施, (略) ,厂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相应要求。

(四)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和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要求,认真对照《关于推进废弃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联动工作的通知》(苏环办[ * ] * 号)要求, (略) 危 (略) 所《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 (略) 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 * ] * 号)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 * ] * 号)中相关要求,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 .2- * )和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规范设置标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在出入口、 (略) 、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并 (略) 。危 (略) 所满足防风、防雷、防雨、防晒、防扬散及防腐防渗要求。本项目施工生活 (略) 门定期清运,疏浚污 (略) (略) 置,含油污泥属危险废物,需委托 (略) 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 (略) 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 (略) 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涉及可燃化学品的相关操作中应根据工艺特点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

(六)你公司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 * 〕 * 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略) 令第7号)的规定,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完善排污许可证相关手续。

四、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 * 〕 * 号)相关规定,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五、本项目各项环境保护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 (略) 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 (略) 验收。

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建设项目存在重大变动应当按照现有审批权限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门不再受理此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修编材料;建设项目存在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项目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才开工建设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报审。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送扬州 (略)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 (略) 门的监督检查。

* 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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