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广恒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含锌物料综合利用年产4万吨锌焙砂项目变更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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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广恒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含锌物料综合利用年产4万吨锌焙砂项目变更环...

巴环审〔2022〕1号

内蒙古广恒再生资源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内蒙古广恒再生资源 (略) 含锌物料综合利用年产4万吨锌焙砂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后旗(清科乐)循环经济工 (略) 区内。原《内蒙古广恒再生资源 (略) 含锌物料综合利用年产4万吨锌焙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巴环审发〔2017〕 (略) )》的建设内容为4条锌焙砂生产线(采用回转窑工艺),设计生产规模为锌焙砂 点击查看>> 吨/年;2条吹制锌粉生产线,设计规模为吹制锌粉 点击查看>> 吨/年;1间回收车间(处置锌焙砂生产线收集的除尘灰,从中回收铅精矿、铟精矿、镉精矿等副产品), (略) 理规模为6100吨/年。目前,厂区实际已建成2条锌焙砂生产线(1#窑、2#窑),采用露天回转窑工艺,年产锌焙砂 点击查看>> 吨;吹制锌粉尚未建成、回收车间正在建设中。本次技改变更主要针对锌焙砂生产线的原料及已批未建的3#炉炉型进行变更,变更后锌焙砂生产线原料包括次氧化锌、氧化锌、氧化锌精矿及代码为HW23(312-001-23、336-103-23)、HW48(321-002-48、321-009-48、321-010-48、321-011-48、321-012-48、321-014-48、321-021-48、321-027-48、321-028-48、321-031-48)的危险废物,3#回转窑改建为3#沸腾炉;同时,“以新带老”,对已建、拟建锌焙砂生产线回转窑窑头、窑尾和其它在建、拟建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提标改造已建成脱硫系统等环保设施;增建3座100m3循环水池和一套8m3/h的废水MVR蒸发装置和其他原料和成品封闭库。变更后,锌焙砂生产线产能仍为年产锌焙砂 点击查看>> 吨,副产铅精矿(折铅,铅精矿品位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吨/年、镉精矿(折镉,镉精矿品50%) 点击查看>> 吨/年、铟精矿(折铟,铟精矿品位15kg/t)2.86吨/年;原环评中的回收车间及吹制锌粉生产线,其建设内容及工艺、规模不发生变化,仅将回收车间硫酸雾吸收剂调整为为氢氧化钠,吹制锌粉生产规模仍为 点击查看>> 吨/年,回 (略) 理规模为6100吨/年。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总体规划,选址合理。根据《报告书》的结论,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 (略) 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工程在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锌焙砂生产线每套回转窑、沸腾炉设置1套冷却(沉降室)烟道+布袋除尘器+喷射洗涤塔+四级水喷淋塔,每2条回转窑和沸腾炉配置1套两级脱硫塔,脱硫工艺采用钠碱法;每条回转窑、沸腾炉出料口均设置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磨粉出料口均设置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 。窑尾烟气经冷却(沉降)+布袋除尘+喷射洗涤+四级水喷淋+ (略) 理后经1根30m排气筒排放;窑头出料废气和磨粉出料口废气分别经除尘后并入 (略) (略) 理。锌焙砂生产线窑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物、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二噁英类、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3标准;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4限值。
(2)回收车间硫酸雾经 (略) 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排放浓度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3) (略) 界无组织废气逸散管理。厂界无组织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氯化氢排放浓度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 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物、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限值。
2.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喷射洗涤塔及脱硫塔定期排水进入MVR蒸发装 (略) 置;回收车间最终 (略) (略) 理 (略) 理后,进入MVR蒸发装置进行蒸发。MVR蒸发装置产生的冷凝水回用至回收车间调浆用水及脱硫塔、喷射洗涤塔补水,不外排。无新增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乌拉特后旗(清科乐)循环经济工 (略) 理 (略) 理。
3.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设计,部分设备采取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
4.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氧化锌、氧化锌精矿的废包装袋等一般固体废弃物存放于全封闭原料库内,与原料分区存放,定期外售。
(2)废矿物油、废危废包 (略) 理站产生的污泥、MVR蒸发产生的废盐等危 (略) 理。其中,废矿物油采用原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回用于回转窑基座托辊抗磨润滑;废包装袋、 (略) 理站产生的污泥、MVR浓缩结晶后产生的废盐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 (略) 置。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设计和施工。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 (略) (略) 理。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及 (略) 理。
四、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规定,投运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变更,并按证排污。项目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将公众意见作为完善和强化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重要手段,保障公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 (略) 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乌拉特后旗 (略) 负责,市生态环境综合 (略) 负责督查。



巴彦淖尔 (略)
2022年1月24日
巴环审〔2022〕1号

内蒙古广恒再生资源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内蒙古广恒再生资源 (略) 含锌物料综合利用年产4万吨锌焙砂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后旗(清科乐)循环经济工 (略) 区内。原《内蒙古广恒再生资源 (略) 含锌物料综合利用年产4万吨锌焙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巴环审发〔2017〕 (略) )》的建设内容为4条锌焙砂生产线(采用回转窑工艺),设计生产规模为锌焙砂 点击查看>> 吨/年;2条吹制锌粉生产线,设计规模为吹制锌粉 点击查看>> 吨/年;1间回收车间(处置锌焙砂生产线收集的除尘灰,从中回收铅精矿、铟精矿、镉精矿等副产品), (略) 理规模为6100吨/年。目前,厂区实际已建成2条锌焙砂生产线(1#窑、2#窑),采用露天回转窑工艺,年产锌焙砂 点击查看>> 吨;吹制锌粉尚未建成、回收车间正在建设中。本次技改变更主要针对锌焙砂生产线的原料及已批未建的3#炉炉型进行变更,变更后锌焙砂生产线原料包括次氧化锌、氧化锌、氧化锌精矿及代码为HW23(312-001-23、336-103-23)、HW48(321-002-48、321-009-48、321-010-48、321-011-48、321-012-48、321-014-48、321-021-48、321-027-48、321-028-48、321-031-48)的危险废物,3#回转窑改建为3#沸腾炉;同时,“以新带老”,对已建、拟建锌焙砂生产线回转窑窑头、窑尾和其它在建、拟建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提标改造已建成脱硫系统等环保设施;增建3座100m3循环水池和一套8m3/h的废水MVR蒸发装置和其他原料和成品封闭库。变更后,锌焙砂生产线产能仍为年产锌焙砂 点击查看>> 吨,副产铅精矿(折铅,铅精矿品位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吨/年、镉精矿(折镉,镉精矿品50%) 点击查看>> 吨/年、铟精矿(折铟,铟精矿品位15kg/t)2.86吨/年;原环评中的回收车间及吹制锌粉生产线,其建设内容及工艺、规模不发生变化,仅将回收车间硫酸雾吸收剂调整为为氢氧化钠,吹制锌粉生产规模仍为 点击查看>> 吨/年,回 (略) 理规模为6100吨/年。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总体规划,选址合理。根据《报告书》的结论,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 (略) 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工程在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锌焙砂生产线每套回转窑、沸腾炉设置1套冷却(沉降室)烟道+布袋除尘器+喷射洗涤塔+四级水喷淋塔,每2条回转窑和沸腾炉配置1套两级脱硫塔,脱硫工艺采用钠碱法;每条回转窑、沸腾炉出料口均设置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磨粉出料口均设置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 。窑尾烟气经冷却(沉降)+布袋除尘+喷射洗涤+四级水喷淋+ (略) 理后经1根30m排气筒排放;窑头出料废气和磨粉出料口废气分别经除尘后并入 (略) (略) 理。锌焙砂生产线窑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物、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二噁英类、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3标准;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4限值。
(2)回收车间硫酸雾经 (略) 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排放浓度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3) (略) 界无组织废气逸散管理。厂界无组织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氯化氢排放浓度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 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物、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限值。
2.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喷射洗涤塔及脱硫塔定期排水进入MVR蒸发装 (略) 置;回收车间最终 (略) (略) 理 (略) 理后,进入MVR蒸发装置进行蒸发。MVR蒸发装置产生的冷凝水回用至回收车间调浆用水及脱硫塔、喷射洗涤塔补水,不外排。无新增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乌拉特后旗(清科乐)循环经济工 (略) 理 (略) 理。
3.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设计,部分设备采取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
4.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氧化锌、氧化锌精矿的废包装袋等一般固体废弃物存放于全封闭原料库内,与原料分区存放,定期外售。
(2)废矿物油、废危废包 (略) 理站产生的污泥、MVR蒸发产生的废盐等危 (略) 理。其中,废矿物油采用原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回用于回转窑基座托辊抗磨润滑;废包装袋、 (略) 理站产生的污泥、MVR浓缩结晶后产生的废盐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 (略) 置。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设计和施工。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 (略) (略) 理。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及 (略) 理。
四、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规定,投运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变更,并按证排污。项目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将公众意见作为完善和强化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重要手段,保障公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 (略) 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乌拉特后旗 (略) 负责,市生态环境综合 (略) 负责督查。



巴彦淖尔 (略)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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