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隆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第二次扩建)
东莞市隆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第二次扩建)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 (略) (第二次扩建) |
建设地点 | 东莞市企石镇 (略) (略) 3号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 (略) 位于东莞市企石镇 (略) (略) 3号。 (略) 分投资200万元,项目在原有车间内进行扩建,故无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项目本次扩建新增加工生产辊印玻璃3万件/年、丝印玻璃1万件/年。项目扩建后总投资7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项目主要从事钢化玻璃、五金家具玻璃、木质电视柜、辊印玻璃、丝印玻璃的加工生产。项目年生产钢化玻璃、五金家具玻璃250吨/年、木制电视柜2500套/年、辊印玻璃3万件/年、丝印玻璃1万件/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略) 分辊印/丝印、烘干工序设于密闭车间内,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活性 (略) 理后高空排放。2、项目水切、磨边、倒角、精雕、钻孔、清洗工序废水经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和 (略) 理回用于水切、磨边、倒角、精雕、钻孔、清洗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3、项目 (略) (略) 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 (略) 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4、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 (略) 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3-11 |
联系人 | 东莞 (略) 松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 (略) (第二次扩建) |
建设地点 | 东莞市企石镇 (略) (略) 3号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 (略) 位于东莞市企石镇 (略) (略) 3号。 (略) 分投资200万元,项目在原有车间内进行扩建,故无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项目本次扩建新增加工生产辊印玻璃3万件/年、丝印玻璃1万件/年。项目扩建后总投资7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项目主要从事钢化玻璃、五金家具玻璃、木质电视柜、辊印玻璃、丝印玻璃的加工生产。项目年生产钢化玻璃、五金家具玻璃250吨/年、木制电视柜2500套/年、辊印玻璃3万件/年、丝印玻璃1万件/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略) 分辊印/丝印、烘干工序设于密闭车间内,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活性 (略) 理后高空排放。2、项目水切、磨边、倒角、精雕、钻孔、清洗工序废水经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和 (略) 理回用于水切、磨边、倒角、精雕、钻孔、清洗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3、项目 (略) (略) 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 (略) 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4、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 (略) 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3-11 |
联系人 | 东莞 (略) 松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