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3月17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关于2022年3月17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石嘴山市审 (略) 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1日—2022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2-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太西无烟煤制备锂电负极材料中试试验线建设项目 | 宁夏 省(自治区) 石嘴山 市 ?大武口 区 隆湖经济开发区 | (略) (略) (略) | 宁夏鸿瑞技术服务有限公 司 | 太西无烟煤制备锂电负极材料中试试验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4- 点击查看>> -06-01- 点击查看>> )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隆湖经济开发区。项目建筑面积1327㎡,主要建设中试生产车间1座、 (略) 及循环水泵房1座、风机房1座、配电室1座、变压器室1座等。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9万元,占总投资的6.45%,主要用于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等。 |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场地环境管理,采取围挡、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及物料堆加盖苫布等防尘设施,使废气(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无烟煤破碎、机械磨、整形分级工序,沥青破碎、磨粉工序,打散、混合包覆等工序废气经脉冲 (略) 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混合包覆工序、炭化工序废气经冷凝器+ (略) 理后,烟尘、SO2、NOX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 (略) )中要求限值要求,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打散、混合、筛分、包装工序废气经脉冲 (略) 理,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车辆、设备冲洗水及混凝土工程灰浆 (略) 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科学布设高噪声设施位置,严格执行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高噪声作业,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粉碎机、整形分级机、粗破机、气流磨机、VC混合机、碳化炉、打散机螺带混合机、超声波振筛机、电磁除铁器、包装机、风机等易产生噪声的设施,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置隔声、消音、减震的措施,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区标准。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至政府指定 (略) 置;运营期超声波振筛机筛上物、不合格品、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设备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机油,作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 2013年 (略) 置,并定期由有资质的单 (略) 理。 六、项目大气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1013t/a、二氧化硫 0.288t/a、氮氧化物0.375t/a、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0.102t/a。 七、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八、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石嘴山市审 (略) 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1日—2022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2-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太西无烟煤制备锂电负极材料中试试验线建设项目 | 宁夏 省(自治区) 石嘴山 市 ?大武口 区 隆湖经济开发区 | (略) (略) (略) | 宁夏鸿瑞技术服务有限公 司 | 太西无烟煤制备锂电负极材料中试试验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4- 点击查看>> -06-01- 点击查看>> )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隆湖经济开发区。项目建筑面积1327㎡,主要建设中试生产车间1座、 (略) 及循环水泵房1座、风机房1座、配电室1座、变压器室1座等。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9万元,占总投资的6.45%,主要用于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等。 |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场地环境管理,采取围挡、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及物料堆加盖苫布等防尘设施,使废气(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无烟煤破碎、机械磨、整形分级工序,沥青破碎、磨粉工序,打散、混合包覆等工序废气经脉冲 (略) 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混合包覆工序、炭化工序废气经冷凝器+ (略) 理后,烟尘、SO2、NOX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 (略) )中要求限值要求,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打散、混合、筛分、包装工序废气经脉冲 (略) 理,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车辆、设备冲洗水及混凝土工程灰浆 (略) 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科学布设高噪声设施位置,严格执行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高噪声作业,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粉碎机、整形分级机、粗破机、气流磨机、VC混合机、碳化炉、打散机螺带混合机、超声波振筛机、电磁除铁器、包装机、风机等易产生噪声的设施,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置隔声、消音、减震的措施,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区标准。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至政府指定 (略) 置;运营期超声波振筛机筛上物、不合格品、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设备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机油,作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 2013年 (略) 置,并定期由有资质的单 (略) 理。 六、项目大气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1013t/a、二氧化硫 0.288t/a、氮氧化物0.375t/a、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0.102t/a。 七、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八、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石嘴山市审 (略) 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1日—2022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2-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太西无烟煤制备锂电负极材料中试试验线建设项目 | 宁夏 省(自治区) 石嘴山 市 ?大武口 区 隆湖经济开发区 | (略) (略) (略) | 宁夏鸿瑞技术服务有限公 司 | 太西无烟煤制备锂电负极材料中试试验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4- 点击查看>> -06-01- 点击查看>> )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隆湖经济开发区。项目建筑面积1327㎡,主要建设中试生产车间1座、 (略) 及循环水泵房1座、风机房1座、配电室1座、变压器室1座等。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9万元,占总投资的6.45%,主要用于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等。 |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场地环境管理,采取围挡、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及物料堆加盖苫布等防尘设施,使废气(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无烟煤破碎、机械磨、整形分级工序,沥青破碎、磨粉工序,打散、混合包覆等工序废气经脉冲 (略) 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混合包覆工序、炭化工序废气经冷凝器+ (略) 理后,烟尘、SO2、NOX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 (略) )中要求限值要求,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打散、混合、筛分、包装工序废气经脉冲 (略) 理,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车辆、设备冲洗水及混凝土工程灰浆 (略) 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科学布设高噪声设施位置,严格执行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高噪声作业,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粉碎机、整形分级机、粗破机、气流磨机、VC混合机、碳化炉、打散机螺带混合机、超声波振筛机、电磁除铁器、包装机、风机等易产生噪声的设施,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置隔声、消音、减震的措施,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区标准。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至政府指定 (略) 置;运营期超声波振筛机筛上物、不合格品、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设备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机油,作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 2013年 (略) 置,并定期由有资质的单 (略) 理。 六、项目大气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1013t/a、二氧化硫 0.288t/a、氮氧化物0.375t/a、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0.102t/a。 七、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八、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石嘴山市审 (略) 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1日—2022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2-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太西无烟煤制备锂电负极材料中试试验线建设项目 | 宁夏 省(自治区) 石嘴山 市 ?大武口 区 隆湖经济开发区 | (略) (略) (略) | 宁夏鸿瑞技术服务有限公 司 | 太西无烟煤制备锂电负极材料中试试验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4- 点击查看>> -06-01- 点击查看>> )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隆湖经济开发区。项目建筑面积1327㎡,主要建设中试生产车间1座、 (略) 及循环水泵房1座、风机房1座、配电室1座、变压器室1座等。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9万元,占总投资的6.45%,主要用于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等。 |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场地环境管理,采取围挡、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及物料堆加盖苫布等防尘设施,使废气(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无烟煤破碎、机械磨、整形分级工序,沥青破碎、磨粉工序,打散、混合包覆等工序废气经脉冲 (略) 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混合包覆工序、炭化工序废气经冷凝器+ (略) 理后,烟尘、SO2、NOX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 (略) )中要求限值要求,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打散、混合、筛分、包装工序废气经脉冲 (略) 理,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车辆、设备冲洗水及混凝土工程灰浆 (略) 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科学布设高噪声设施位置,严格执行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高噪声作业,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粉碎机、整形分级机、粗破机、气流磨机、VC混合机、碳化炉、打散机螺带混合机、超声波振筛机、电磁除铁器、包装机、风机等易产生噪声的设施,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置隔声、消音、减震的措施,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区标准。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至政府指定 (略) 置;运营期超声波振筛机筛上物、不合格品、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设备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机油,作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 2013年 (略) 置,并定期由有资质的单 (略) 理。 六、项目大气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1013t/a、二氧化硫 0.288t/a、氮氧化物0.375t/a、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0.102t/a。 七、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八、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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