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0万件金属结构件等3个拟作出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年产3000万件金属结构件等3个拟作出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我局在作出审批意见之前,对拟批准项目进行公示。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合肥市安徽巢湖经开区 (略)
2022年3月2日
附件1: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万件金属结构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广源 (略) 交叉口西南侧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环评文本编制单位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米,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万件家电压缩机壳体、结构件、钣金件等产品的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 一、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 (略) 理。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 (略) 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 (略) (略) 理,达 (略) 理厂接管标准(标准中未规定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该项目废气产生环节的密闭管理,强化废气的有组织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拟建项目废气主要为调漆、喷涂及晾干废气,经微负压收集系统+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由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3、 (略) (略) 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厂界声环境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3类标准; 4、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 (略) 置。拟建项目主要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边角料、废过滤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及废机油。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边角料外 (略) 门;废过滤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及废机油须集中收集在危废 (略) ,并定期送至具 (略) 置 (略) 理, (略) 区内临时贮存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三防措施等工作,其转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等要求; 5、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文件要求认真落实。 二、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与“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须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者启动生产设施之前申报排污许可,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 (略) 会公开,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运营。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三、自觉接受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安徽巢湖经 (略) 的日常环境监管。如项目建设和运营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或运营。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略) 门 | 合肥市安徽巢湖经开区 (略) |
联系电话 | 0551— 点击查看>> |
附件2:
项目名称 | 年产3万吨装配式建筑和设备钢构件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 (略) 交口东北角 (略) 内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环评文本编制单位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租赁面积约6840平方米,总投资2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万吨装配式建筑和设备钢构件加工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 一、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 (略) 理。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 (略) 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 (略) (略) 理,达 (略) 理厂接管标准(标准中未规定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该项目废气产生环节的密闭管理,强化废气的有组织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拟建项目废气主要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调漆、喷涂及晾干废气等。切割烟尘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汇集至经布 (略) 理,经15米排气筒(1#)排放;焊接烟尘通过工位上方布置的集气罩收集后汇集至 (略) 理,经15米高的排气筒(1#)排放;抛丸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 (略) 理,经15米高排气筒(2#)排放;调漆、喷涂及晾干废气通过微负压收集系统+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3#)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3、 (略) (略) 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厂界声环境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3类标准。 4、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 (略) 置。拟建项目主要固废主要是废钢丸、铁锈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边角料及废焊丝废过滤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及废机油。废钢丸、铁锈及除尘器收集 (略) (略) 理;边角料及废焊丝外 (略) 门;废过滤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及废机油须集中收集在危废 (略) ,并定期送至具 (略) 置 (略) 理, (略) 区内临时贮存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三防措施等工作,其转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等要求。 5、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文件要求认真落实。 二、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与“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须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者启动生产设施之前申报排污许可,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 (略) 会公开,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运营。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三、自觉接受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安徽巢湖经 (略) 的日常环境监管。如项目建设和运营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或运营。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略) 门 | 合肥市安徽巢湖经开区 (略) |
联系电话 | 0551— 点击查看>> |
附件3:
项目名称 | 年产 5 万吨覆膜类家电 PCM 彩涂板及年产2000 万平方米 PET 薄膜产品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安徽省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合巢产业新城) (略) 连接线( (略) ) (略) 交叉口东南侧 |
建设单位 | 合肥 (略) |
环评文本编制单位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米,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 5 万吨覆膜类家电 PCM 彩涂板及年产2000 万平方米 PET 薄膜产品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 一、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区排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按照收集、 (略) 理原则。生活污水 (略) 理后达到接管 (略) 区污水管网排入巢湖市 (略) 理厂(扩建)处理,达到《巢湖流 (略) 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 (略) 理厂 (略) 理厂标准要求(未做规定的指标执行《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该项目废气产生环节的密闭管理,强化废气的有组织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拟建项目废气主要为覆膜胶涂布、压合及固化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由15m 高排气筒排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附录 A中的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3、 (略) (略) 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厂界声环境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2类标准。 4、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 (略) 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胶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收集 (略) 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和废包装 (略) 区一般固废临时贮存点, (略) 回收利用;废机油、废胶桶、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在危废 (略) ,并定期送至具 (略) 置 (略) 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三防措施等工作,其转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等要求。 5、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文件要求认真落实。 二、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与“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须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者启动生产设施之前申报排污许可,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 (略) 会公开,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运营。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三、自觉接受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安徽巢湖经 (略) 的日常环境监管。如项目建设和运营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或运营。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略) 门 | 合肥市安徽巢湖经开区 (略) |
联系电话 | 0551— 点击查看>>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我局在作出审批意见之前,对拟批准项目进行公示。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合肥市安徽巢湖经开区 (略)
2022年3月2日
附件1: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万件金属结构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广源 (略) 交叉口西南侧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环评文本编制单位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米,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万件家电压缩机壳体、结构件、钣金件等产品的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 一、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 (略) 理。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 (略) 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 (略) (略) 理,达 (略) 理厂接管标准(标准中未规定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该项目废气产生环节的密闭管理,强化废气的有组织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拟建项目废气主要为调漆、喷涂及晾干废气,经微负压收集系统+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由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3、 (略) (略) 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厂界声环境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3类标准; 4、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 (略) 置。拟建项目主要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边角料、废过滤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及废机油。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边角料外 (略) 门;废过滤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及废机油须集中收集在危废 (略) ,并定期送至具 (略) 置 (略) 理, (略) 区内临时贮存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三防措施等工作,其转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等要求; 5、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文件要求认真落实。 二、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与“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须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者启动生产设施之前申报排污许可,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 (略) 会公开,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运营。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三、自觉接受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安徽巢湖经 (略) 的日常环境监管。如项目建设和运营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或运营。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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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门 | 合肥市安徽巢湖经开区 (略) |
联系电话 | 0551— 点击查看>> |
附件2:
项目名称 | 年产3万吨装配式建筑和设备钢构件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 (略) 交口东北角 (略) 内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环评文本编制单位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租赁面积约6840平方米,总投资2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万吨装配式建筑和设备钢构件加工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 一、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 (略) 理。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 (略) 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 (略) (略) 理,达 (略) 理厂接管标准(标准中未规定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该项目废气产生环节的密闭管理,强化废气的有组织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拟建项目废气主要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调漆、喷涂及晾干废气等。切割烟尘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汇集至经布 (略) 理,经15米排气筒(1#)排放;焊接烟尘通过工位上方布置的集气罩收集后汇集至 (略) 理,经15米高的排气筒(1#)排放;抛丸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 (略) 理,经15米高排气筒(2#)排放;调漆、喷涂及晾干废气通过微负压收集系统+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3#)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3、 (略) (略) 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厂界声环境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3类标准。 4、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 (略) 置。拟建项目主要固废主要是废钢丸、铁锈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边角料及废焊丝废过滤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及废机油。废钢丸、铁锈及除尘器收集 (略) (略) 理;边角料及废焊丝外 (略) 门;废过滤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及废机油须集中收集在危废 (略) ,并定期送至具 (略) 置 (略) 理, (略) 区内临时贮存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三防措施等工作,其转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等要求。 5、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文件要求认真落实。 二、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与“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须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者启动生产设施之前申报排污许可,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 (略) 会公开,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运营。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三、自觉接受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安徽巢湖经 (略) 的日常环境监管。如项目建设和运营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或运营。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略) 门 | 合肥市安徽巢湖经开区 (略) |
联系电话 | 0551— 点击查看>> |
附件3:
项目名称 | 年产 5 万吨覆膜类家电 PCM 彩涂板及年产2000 万平方米 PET 薄膜产品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安徽省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合巢产业新城) (略) 连接线( (略) ) (略) 交叉口东南侧 |
建设单位 | 合肥 (略) |
环评文本编制单位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米,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 5 万吨覆膜类家电 PCM 彩涂板及年产2000 万平方米 PET 薄膜产品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 一、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区排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按照收集、 (略) 理原则。生活污水 (略) 理后达到接管 (略) 区污水管网排入巢湖市 (略) 理厂(扩建)处理,达到《巢湖流 (略) 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 (略) 理厂 (略) 理厂标准要求(未做规定的指标执行《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该项目废气产生环节的密闭管理,强化废气的有组织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拟建项目废气主要为覆膜胶涂布、压合及固化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由15m 高排气筒排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附录 A中的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3、 (略) (略) 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厂界声环境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2类标准。 4、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 (略) 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胶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收集 (略) 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和废包装 (略) 区一般固废临时贮存点, (略) 回收利用;废机油、废胶桶、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在危废 (略) ,并定期送至具 (略) 置 (略) 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三防措施等工作,其转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等要求。 5、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文件要求认真落实。 二、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与“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须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者启动生产设施之前申报排污许可,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 (略) 会公开,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运营。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三、自觉接受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安徽巢湖经 (略) 的日常环境监管。如项目建设和运营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或运营。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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