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鑫兴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东莞市鑫兴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鑫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 (略) 4号2栋1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鑫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惠州市锐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鑫 (略) (以下简称“项目”)营 (略) 会信用代码为: 点击查看>> MA549PG92C,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塘厦 (略) 4号2栋101室( (略) (略) 卫星坐标:北纬22°48′ 点击查看>> ″,东经114°02′ 点击查看>>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280m2,建筑面积560m2,主要从事密封圈的加工生产,年产量分别为190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混料、油压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进行收集(收集效率为85%),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经管道引至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纳入市政截污管网;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有资质 (略) 理;生活垃 (略) (略) 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3-13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1.生活污水的氨氮、 (略) 理效率存疑;2.遗漏分析固体废物控制标准及污染防控技术要求;3.废气监测计划分析不到位;4.规划和政策相符性、源强核算、项目概况、工程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等分析不到位。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鑫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 (略) 4号2栋1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鑫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惠州市锐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鑫 (略) (以下简称“项目”)营 (略) 会信用代码为: 点击查看>> MA549PG92C,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塘厦 (略) 4号2栋101室( (略) (略) 卫星坐标:北纬22°48′ 点击查看>> ″,东经114°02′ 点击查看>>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280m2,建筑面积560m2,主要从事密封圈的加工生产,年产量分别为190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混料、油压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进行收集(收集效率为85%),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经管道引至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纳入市政截污管网;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有资质 (略) 理;生活垃 (略) (略) 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3-13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1.生活污水的氨氮、 (略) 理效率存疑;2.遗漏分析固体废物控制标准及污染防控技术要求;3.废气监测计划分析不到位;4.规划和政策相符性、源强核算、项目概况、工程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等分析不到位。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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