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100万吨干混砂浆技术改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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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产100万吨干混砂浆技术改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霍邱县 (略) :

报来《年产100万吨干混砂浆技术改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位于周集镇园艺村。2021年1月6日,我局《关于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审函〔2021〕6号)审批了原报告表。因生产需要,你公司决定在原项目基础上进行改扩建。2021年7月1日,霍邱县经 (略) 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107- 点击查看>> -07-02- 点击查看>> )同意该项目备案。项目占地面积9900平米,其中主要包括新建1座占地面积为4826平 (略) 房,配套制砂机、圆锥破、磁选机、破碎机、烘干设备、原料输送计量、混合系统、成品出料系统、包装机、 (略) 等生产设备,建设干混砂浆生产线和稳定土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万吨干混砂浆和40万吨稳定土的生产能力。

项目选址符合周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报告表》内容和结论,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运行管理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应按要求建设雨污分流排水管网。生活污水依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回用;搅拌机清洗、车辆冲洗废水依托现有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污染物排放达到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1的排放限值及表2的无组织排放限值;烘干废气、生物质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达到《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中表1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主要污染物不得突破核定控制指标。 (略) 清扫保洁,对原料卸料、上料工序应按要求设置水雾喷淋措施、加强车间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

(三)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维护,确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应 (略) 置, (略) 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危险废物执行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2013年修改 (略) 置。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门处理;除尘装置集尘灰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交由 (略) 置。

三、建立环境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五、项目竣工及环保措施落实后,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建设项目排污许可、竣工环保验收等相关手续。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及属地管理原则, (略) 和周集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项目运营期间的监督管理。

七、县生态环境综合 (略) (略) 分别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监督性监测工作。

2022年2月24日

抄报:六安 (略) 。

抄送: (略) ,霍邱县周集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综合 (略) 、 (略) ,安徽明盛 (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霍邱县万通环评全文本(1)(1)(1).pdf

霍邱县 (略) :

报来《年产100万吨干混砂浆技术改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位于周集镇园艺村。2021年1月6日,我局《关于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审函〔2021〕6号)审批了原报告表。因生产需要,你公司决定在原项目基础上进行改扩建。2021年7月1日,霍邱县经 (略) 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107- 点击查看>> -07-02- 点击查看>> )同意该项目备案。项目占地面积9900平米,其中主要包括新建1座占地面积为4826平 (略) 房,配套制砂机、圆锥破、磁选机、破碎机、烘干设备、原料输送计量、混合系统、成品出料系统、包装机、 (略) 等生产设备,建设干混砂浆生产线和稳定土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万吨干混砂浆和40万吨稳定土的生产能力。

项目选址符合周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报告表》内容和结论,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运行管理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应按要求建设雨污分流排水管网。生活污水依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回用;搅拌机清洗、车辆冲洗废水依托现有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污染物排放达到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1的排放限值及表2的无组织排放限值;烘干废气、生物质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达到《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中表1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主要污染物不得突破核定控制指标。 (略) 清扫保洁,对原料卸料、上料工序应按要求设置水雾喷淋措施、加强车间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

(三)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维护,确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应 (略) 置, (略) 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危险废物执行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2013年修改 (略) 置。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门处理;除尘装置集尘灰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交由 (略) 置。

三、建立环境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五、项目竣工及环保措施落实后,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建设项目排污许可、竣工环保验收等相关手续。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及属地管理原则, (略) 和周集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项目运营期间的监督管理。

七、县生态环境综合 (略) (略) 分别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监督性监测工作。

2022年2月24日

抄报:六安 (略) 。

抄送: (略) ,霍邱县周集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综合 (略) 、 (略) ,安徽明盛 (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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