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市锦澜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厂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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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市锦澜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厂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州市 (略) 厂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03月 14日至 2022年03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反映。 

  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020- 点击查看>>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 (略) 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市 (略) 厂房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建设单位

广州市 (略)

项目概况

广州市 (略) 拟迁至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略) (略) 。迁建后将保持原有产品生产计划,原有生产工艺不作调整,搬迁 (略) 全部停产,不再进行生产活动。建设单 (略) 房进行生产经营,主要建筑物 (略) 房建筑,高5米,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一栋四层的办公楼,总高度13米,占地面积374平方米,建筑面积1496平方米,其中一楼为食堂,供员工每日进餐;另外包括一片空地,占地面积435平方米。建成后项目年产 点击查看>> 平方米钢质隔热防火门、 点击查看>> 平方米钢质隔热防火窗、 点击查看>> 平方米木质隔热防火门、 点击查看>> 平方米防火卷帘、 点击查看>> 米挡烟垂壁。迁建后项目劳动定员为80人,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288天,厂区内设食堂不设住宿。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食堂废水经隔 (略) 理后进入地埋式 (略) (略) 理 (略) 房现有排放口排入草船涌,最终汇入上洪奇沥水道。项目近期生活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远期,待接驳市政管网后,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 (略) ,最终排入李家沙水道,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项目运营期新增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静电喷涂粉尘、固化有机废气、燃烧废气、切割粉尘、喷漆干燥废气、漆雾、油磨废气、油烟废气。静电喷涂粉尘经设备配套袋式回收装置收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固化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喷淋塔降温后经一级 (略) 理后引至15m排气筒DA002排放;燃烧废气经风管引至15m排气筒DA002排放;切割机制粉尘收集后经 (略) 理后引至15m排气筒DA004排放;喷漆干燥废气、漆雾经密闭收集后通过“水帘喷淋+水雾分离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引至15m排气筒DA005排放;油磨废气经过水帘柜收集后通 (略) 理引至15m排气筒DA006排放;油烟废气经低空 (略) 理,处理后的油烟由内置烟道引至15m排气筒DAOO7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 (略) 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压门、封边废气无组织排放于车间。项目喷漆、干燥有机废气、固化有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的第II时段限值和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附录A表A.1规定的限值;切割粉尘、打磨粉尘、静电喷涂粉尘、漆雾、焊接烟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 (略) )和《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 (略) ),燃烧废气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执行;餐饮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 的中型规模标准。
3、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 (略)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略) 界噪声排放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 类标准。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漆桶、漆渣、废胶水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水帘柜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 (略) 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广州市 (略) 厂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03月 14日至 2022年03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反映。 

  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020- 点击查看>>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 (略) 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市 (略) 厂房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建设单位

广州市 (略)

项目概况

广州市 (略) 拟迁至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略) (略) 。迁建后将保持原有产品生产计划,原有生产工艺不作调整,搬迁 (略) 全部停产,不再进行生产活动。建设单 (略) 房进行生产经营,主要建筑物 (略) 房建筑,高5米,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一栋四层的办公楼,总高度13米,占地面积374平方米,建筑面积1496平方米,其中一楼为食堂,供员工每日进餐;另外包括一片空地,占地面积435平方米。建成后项目年产 点击查看>> 平方米钢质隔热防火门、 点击查看>> 平方米钢质隔热防火窗、 点击查看>> 平方米木质隔热防火门、 点击查看>> 平方米防火卷帘、 点击查看>> 米挡烟垂壁。迁建后项目劳动定员为80人,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288天,厂区内设食堂不设住宿。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食堂废水经隔 (略) 理后进入地埋式 (略) (略) 理 (略) 房现有排放口排入草船涌,最终汇入上洪奇沥水道。项目近期生活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远期,待接驳市政管网后,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 (略) ,最终排入李家沙水道,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项目运营期新增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静电喷涂粉尘、固化有机废气、燃烧废气、切割粉尘、喷漆干燥废气、漆雾、油磨废气、油烟废气。静电喷涂粉尘经设备配套袋式回收装置收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固化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喷淋塔降温后经一级 (略) 理后引至15m排气筒DA002排放;燃烧废气经风管引至15m排气筒DA002排放;切割机制粉尘收集后经 (略) 理后引至15m排气筒DA004排放;喷漆干燥废气、漆雾经密闭收集后通过“水帘喷淋+水雾分离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引至15m排气筒DA005排放;油磨废气经过水帘柜收集后通 (略) 理引至15m排气筒DA006排放;油烟废气经低空 (略) 理,处理后的油烟由内置烟道引至15m排气筒DAOO7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 (略) 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压门、封边废气无组织排放于车间。项目喷漆、干燥有机废气、固化有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的第II时段限值和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附录A表A.1规定的限值;切割粉尘、打磨粉尘、静电喷涂粉尘、漆雾、焊接烟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 (略) )和《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 (略) ),燃烧废气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执行;餐饮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 的中型规模标准。
3、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 (略)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略) 界噪声排放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 类标准。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漆桶、漆渣、废胶水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水帘柜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 (略) 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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