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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关于宁夏博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液体醋酸钠等净水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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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关于宁夏博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液体醋酸钠等净水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宁夏 (略) 年产35万吨液体醋酸钠等净水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意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4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地点:宁夏 (略) 年产35万吨液体醋酸钠等净水剂项目,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

(二)建设单位名称:宁夏 (略) ;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

(四)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建设内容为建设3座生产车间,共包括6套生产装置,分别为3#综合车间:布设醋酸钠生产装置、复合碳源生产装置、硫酸铝生产装置及偏铝酸钠生产装置;1#聚合氯化铝车间布设聚合氯化铝生产装置;4#聚合硫酸铁车间布设聚合硫酸铁生产装置。其他工程包括1座危废暂存间、1组罐区,办公用房以及供排水、供电、供暖等配套公用、辅助以及环 (略) 理设施等。本项目总产能为35万吨/年,主要产品及产能包括:年产10万吨液体醋酸钠、10万吨液体聚合氯化铝、5万吨聚合硫酸铁、5万吨硫酸铝、2.5万吨偏铝酸钠及2.5万吨复合碳源。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的4.5%。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污染和机械设施废气排放。通过对施工现场和建筑体分别设置围栏隔离、设置工棚、使用密目式防尘网、适时采取湿法作业、材料运输及堆放时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水主要是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包括混凝土养护废水、砂石料冲洗废水和冲洗油污水。施工废水设置临时 (略) 理后回用到场地洒水降尘;少量的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盥洗水,全部经临 (略) 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 (略) (略) 理。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须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略) 理产生的土石方及其它建筑类垃圾,要尽可能回填于 (略) (略) 理, (略) (略) 门要求运往指定建筑 (略) 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 (略) 门处置。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含尘废气。项目固体物料采用吨袋包装、叉车转运,解包工序配套 (略) ,投料工序采用螺旋上料机或密闭皮带投料,包装工序采用半自动包装线,生产工艺过程含尘废气产生量较小,经各单元配套集气装置收集后,分车间(或装置单元)引入三级碱喷淋吸 (略) 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②酸性废气。3#综合车间车间生产系统产生的酸性废气( 点击查看>> 酸、硫酸雾)经车间集气阀收集后由“三级碱喷淋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01)排放;1#聚合氯化铝生产车间生产系统产生的酸性废气(HCl)经车间集气阀收集后由“三级碱喷淋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02)排放;4#聚合硫酸铁生产车间生产系统产生的酸性废气(硫酸雾)经车间集气阀收集后由“三级碱喷淋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01)排放;储罐区产生的酸性废气(硫酸雾、 点击查看>> 酸、HCl)通过每个储罐顶端的排气管引至三级碱喷淋吸收装置(TA001)处理后由配套15m排气筒(P01)排放。有组织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点击查看>> 酸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标准。

③餐厨油烟。楼顶拟设置1台双进风离心式排风机(效率60%),油烟气由风机至楼顶排放。餐厨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

④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泄露等环节均有可能产生废气无组织排放。针对上述工艺过程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需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中特别控制要求。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各车间生产装置及地面清洗废水、聚合氯化铝生产装置生产过程滤布清洗、沉渣水洗环节产生废水。醋酸钠回收水池(4号池):聚合氯化铝生产压滤车间北侧设置有效容积180m3的回收水池一座,醋酸钠生产装置冲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原料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回收水池收集暂存后按比例掺入回用于醋酸钠生产系统。碳源回收水池(5号池):聚合氯化铝生产压滤车间北侧设置有效容积180m3的回收水池一座,碳源生产装置冲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原料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回收水池收集暂存后按比例掺入回用于碳源生产系统。聚合氯化铝回收水池(6号池):聚合氯化铝生产压滤车间北侧设置有效容积300m3的回收水池一座,聚合氯化铝生产装置冲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原料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回收水池收集暂存后按比例掺入回用于聚合氯化铝生产系统。聚合硫酸铁回收水池(7号池):聚合硫酸铁生产车间东侧设置有效容积500m3的回收水池一座,聚合硫酸铁生产装置冲洗废水、原料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回收水池收集暂存后按比例掺入回用于聚合硫酸铁生产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0m3)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至平罗县 (略) (略) 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离心机、各类泵机及各类风机等,通过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设置隔声罩,安装消声器、基础减震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最终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袋、聚合氯化铝二次压滤滤渣属于一般固废,废包装袋经分类收集后 (略) 家回收重复利用;聚合氯化铝二次压滤滤渣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要求的危废暂存间(100m2)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 (略) 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 (略) (略) 置。

(五)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2021年8月21日在宁 (略) 进行了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于2021年11月5日和2022年1月8日在《银川晚报》上发布了《宁夏 (略) 年产35万吨液体醋酸钠等净水剂项目》报纸公示,且在项目周边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未收到任何关于本项目的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反馈信息,也未收到公众填写意见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 点击查看>>

传真:0952-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 (略)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邮编: 点击查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宁夏 (略) 年产35万吨液体醋酸钠等净水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意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4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地点:宁夏 (略) 年产35万吨液体醋酸钠等净水剂项目,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

(二)建设单位名称:宁夏 (略) ;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

(四)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建设内容为建设3座生产车间,共包括6套生产装置,分别为3#综合车间:布设醋酸钠生产装置、复合碳源生产装置、硫酸铝生产装置及偏铝酸钠生产装置;1#聚合氯化铝车间布设聚合氯化铝生产装置;4#聚合硫酸铁车间布设聚合硫酸铁生产装置。其他工程包括1座危废暂存间、1组罐区,办公用房以及供排水、供电、供暖等配套公用、辅助以及环 (略) 理设施等。本项目总产能为35万吨/年,主要产品及产能包括:年产10万吨液体醋酸钠、10万吨液体聚合氯化铝、5万吨聚合硫酸铁、5万吨硫酸铝、2.5万吨偏铝酸钠及2.5万吨复合碳源。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的4.5%。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污染和机械设施废气排放。通过对施工现场和建筑体分别设置围栏隔离、设置工棚、使用密目式防尘网、适时采取湿法作业、材料运输及堆放时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水主要是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包括混凝土养护废水、砂石料冲洗废水和冲洗油污水。施工废水设置临时 (略) 理后回用到场地洒水降尘;少量的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盥洗水,全部经临 (略) 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 (略) (略) 理。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须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略) 理产生的土石方及其它建筑类垃圾,要尽可能回填于 (略) (略) 理, (略) (略) 门要求运往指定建筑 (略) 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 (略) 门处置。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含尘废气。项目固体物料采用吨袋包装、叉车转运,解包工序配套 (略) ,投料工序采用螺旋上料机或密闭皮带投料,包装工序采用半自动包装线,生产工艺过程含尘废气产生量较小,经各单元配套集气装置收集后,分车间(或装置单元)引入三级碱喷淋吸 (略) 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②酸性废气。3#综合车间车间生产系统产生的酸性废气( 点击查看>> 酸、硫酸雾)经车间集气阀收集后由“三级碱喷淋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01)排放;1#聚合氯化铝生产车间生产系统产生的酸性废气(HCl)经车间集气阀收集后由“三级碱喷淋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02)排放;4#聚合硫酸铁生产车间生产系统产生的酸性废气(硫酸雾)经车间集气阀收集后由“三级碱喷淋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01)排放;储罐区产生的酸性废气(硫酸雾、 点击查看>> 酸、HCl)通过每个储罐顶端的排气管引至三级碱喷淋吸收装置(TA001)处理后由配套15m排气筒(P01)排放。有组织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点击查看>> 酸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标准。

③餐厨油烟。楼顶拟设置1台双进风离心式排风机(效率60%),油烟气由风机至楼顶排放。餐厨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

④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泄露等环节均有可能产生废气无组织排放。针对上述工艺过程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需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中特别控制要求。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各车间生产装置及地面清洗废水、聚合氯化铝生产装置生产过程滤布清洗、沉渣水洗环节产生废水。醋酸钠回收水池(4号池):聚合氯化铝生产压滤车间北侧设置有效容积180m3的回收水池一座,醋酸钠生产装置冲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原料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回收水池收集暂存后按比例掺入回用于醋酸钠生产系统。碳源回收水池(5号池):聚合氯化铝生产压滤车间北侧设置有效容积180m3的回收水池一座,碳源生产装置冲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原料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回收水池收集暂存后按比例掺入回用于碳源生产系统。聚合氯化铝回收水池(6号池):聚合氯化铝生产压滤车间北侧设置有效容积300m3的回收水池一座,聚合氯化铝生产装置冲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原料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回收水池收集暂存后按比例掺入回用于聚合氯化铝生产系统。聚合硫酸铁回收水池(7号池):聚合硫酸铁生产车间东侧设置有效容积500m3的回收水池一座,聚合硫酸铁生产装置冲洗废水、原料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回收水池收集暂存后按比例掺入回用于聚合硫酸铁生产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0m3)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至平罗县 (略) (略) 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离心机、各类泵机及各类风机等,通过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设置隔声罩,安装消声器、基础减震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最终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袋、聚合氯化铝二次压滤滤渣属于一般固废,废包装袋经分类收集后 (略) 家回收重复利用;聚合氯化铝二次压滤滤渣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要求的危废暂存间(100m2)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 (略) 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 (略) (略) 置。

(五)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2021年8月21日在宁 (略) 进行了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于2021年11月5日和2022年1月8日在《银川晚报》上发布了《宁夏 (略) 年产35万吨液体醋酸钠等净水剂项目》报纸公示,且在项目周边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未收到任何关于本项目的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反馈信息,也未收到公众填写意见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 点击查看>>

传真:0952-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 (略)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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