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2022年3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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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2022年3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 (略)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4日-2022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 点击查看>>

传真:029-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西安市临潼 (略) 西安 (略) (略) ( 点击查看>>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西安 (略) 真石漆生产项目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相桥街办北刘村

西安 (略)

(略) 电子综 (略)

项目租用 (略) 房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3F办公楼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年生产真石漆3000吨。生产设备:搅拌机(YHzsq)35台等。本项目将采购好的建筑乳液、成品彩沙和其他原辅材料调和、搅拌后,即为产品真石漆。

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投料搅拌粉尘及有机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投料搅拌粉尘及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搅拌机、分散机排气口上方)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过滤棉+两级活性 (略) 理后,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有组织废气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无组织标准要求;无组 (略) 区内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中表B.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满足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相关限值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 (略) (略) 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施肥;生产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运营后,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设备维护;基础减振、隔声间、厂房隔声及柔性连接等,加之距离衰减等,厂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 (略) (略) 理;一般废包装桶统一 (略) 理;集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略) (略) 理;助剂包装桶内衬、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 (略) 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 (略) 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 (略)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4日-2022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 点击查看>>

传真:029-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西安市临潼 (略) 西安 (略) (略) ( 点击查看>>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西安 (略) 真石漆生产项目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相桥街办北刘村

西安 (略)

(略) 电子综 (略)

项目租用 (略) 房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3F办公楼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年生产真石漆3000吨。生产设备:搅拌机(YHzsq)35台等。本项目将采购好的建筑乳液、成品彩沙和其他原辅材料调和、搅拌后,即为产品真石漆。

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投料搅拌粉尘及有机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投料搅拌粉尘及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搅拌机、分散机排气口上方)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过滤棉+两级活性 (略) 理后,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有组织废气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无组织标准要求;无组 (略) 区内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中表B.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满足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相关限值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 (略) (略) 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施肥;生产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运营后,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设备维护;基础减振、隔声间、厂房隔声及柔性连接等,加之距离衰减等,厂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 (略) (略) 理;一般废包装桶统一 (略) 理;集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略) (略) 理;助剂包装桶内衬、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 (略) 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 (略)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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