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清海亮沃口一级渔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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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清海亮沃口一级渔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 (略) 令201 (略) 令)特将福建省福清海亮沃口一级渔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清海亮沃口一级渔港工程;

  建设单位:福建省华立 (略) ;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福建省龙高半岛的东南端,行政隶属福清市东瀚镇海亮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设计年鱼货卸港量 4.24 万 t;拟建防波堤全长 1770m(其中东防波堤长 1550m,南防波堤兼码头 220m);港内水域面积为 点击查看>> hm2,其中有效避风水域面积约 点击查看>> hm2;在现有二级渔港港池内疏浚 4.84 万 m3;开山形成 点击查看>> 域面积为 点击查看>> hm2(包含二级渔港现有 1.83hm2),其上建设渔港综 (略) 一座,其余用地作为港区发展预留用地。

  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 点击查看>> .59 万元。

  二、 (略) 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1)海域水质环境现状:2019 年春季调查,除无机氮外,各监测项目达标率为 100%,无机氮超标率为 25%。2020 年秋季调查,除无机氮外, 各调查项目达标率为 100%,无机氮超标率为 5%。

    (2)海洋沉积物现状:2019 年春季调 (略) 沉积物中有机碳、硫化物、石油类、铜、铅、锌、镉、汞、砷和铬含量均符合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达标率 100%,表明调查海域沉积物环境质量良好。

  (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福建省环境控制质量通报,福清市环境空气中各个污染物的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略) 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4)声环境:测量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第二类声环境质量标准。总体来看,项目区周边声环境质量良好。

  三、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1)海洋水文动力和冲淤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受东、南防波堤的影响,东防波堤沿线及其西北侧、南防波堤南侧、 (略) 及大王马屿至小 (略) 部海域为淤积区,最大年淤积强度约 0.25m,主要位于港池内;大马王屿至小马王屿西侧海域淤积较弱,淤积强度在 0.11m/a 内。在防波堤与大马王屿南侧之间的海域各岛屿之间的通道呈冲刷的趋势,最大年冲刷强度达约0.15m;此外在大马王屿北侧及小王马屿东北侧小范围海域内均有不同程度的冲刷,冲刷强度在 0.13m/a 内。项目区岸滩类型为基岩岸滩和泥质岸滩,项目建成后港内呈现淤积状态,不会造成岸滩的侵蚀而影响现状岸滩的稳定。

  (2)海水水质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 点击查看>> 域施工生活污水依托二级渔 (略)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标准后用于海亮村农田灌溉。设备冲洗废水 (略) 理后回用于设备冲洗、施工场地喷洒降尘用水。

  运营期生活污水、码头冲洗水纳 (略) (略) 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全部用于海亮村农田灌溉。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交 (略) (略) 理。

  (3)海洋沉积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悬浮物对工程海域沉积物质量的影响较小,工程施工后,经沉淀后沉积物的性质基本不变,不会明显改变工程海域沉积物的质量,海域沉积物环境基本可以维持现有水平。

  运营期污水、固 (略) 置后对海洋沉积物环境影响较小。

  (4)海洋生态环境影响

  污水、噪声、固体废物均按照本报告提出的环 (略) 理的情况下,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5)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粉尘一般可控 (略) 100m 范围之内,且危害时间短。本项目位置远离居民生活区,因而对居民区影响较小。

    港区营运过程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为船舶、汽车尾气及恶臭等。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渔船排放的燃油废气,主要大气污染物为 TSP、NO2、烟尘、CO 和 HC 等,会对空气产生一定影响,但以上污染物排放量比较小,且海边空气扩散条件好,基本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6)声环境影响

  由于 (略) 分 (略) 界约200m,易受到项目施工影响。本项目应减少夜间施工,以降低施工对村庄的影响。

  运营期采取声、吸声等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7)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垃 (略) 理,开挖弃方均得到有效利用,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的垃圾、污泥及船舶废油、含油废物等 (略) 理,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

  (1)减小悬浮泥沙入海措施:

  ①应充分考虑到附近海域的环境保护问题,合理安排施工数量、位置及进度, 减少对底泥的扰动强度和范围。

  ②施打塑料排水板、 点击查看>> 上抛石应尽量在低潮的时候进行,并尽量避免在雨天作业

  ③基槽开挖采用先进的绞吸式挖泥船,装备有精确的自动监测定位设备和深度指示器等,从而实现高精度的定深挖泥,提高工精度,确保基槽开挖工作准确、有效进行,减少作业中不必要的超深、超宽的挖泥方量,降低对周围水体的扰动,减轻对周边海水水质和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④建设单位应会 (略) 门做好施工过程的环境监控和水环境的监测工

  (2) (略) 理措

   (略) 有船舶均严禁排放含油污水及其他污水。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废水必须收集并送 (略) 理,需定期排放至岸上或水上移动接收设施,靠岸后交由有资 (略) 理。

  ②施工机械、车辆等冲洗应到本工程专设的冲洗场地进行,该部分废水 (略) 理达标后可回用于设备冲洗,含油污泥交由有 (略) 理。

  ③依托港 (略) 理设施,施工人员生活 (略) 理后用于海亮村农田灌溉。

  ④施工船舶还应加强管理,防止发生油污泄漏事故。施工船舶 点击查看>> 板上机械出现设备漏、冒油时, (略) 理,使用吸油棉及时吸取,并迅速堵塞泄水口,

  防止油污水入海。

  (3)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①粉状材料如水泥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 堆放应有篷布遮盖。堆放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并定时洒水防止扬尘。土、砂、石料运输禁止超载,装料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板,并加盖篷布。

  ②所有施工车辆、机械的尾气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尾气排放标准,注意施工机械养护。

  (4)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本工程施工期应严格执行国家或地方对施工噪声的管制条例,施工场界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施工应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在夜间 22:00-6:00 以及中午 12:00-14:00 休息时间内禁止施工。

  ②选用高效、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

  ③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施工进度,尤其是桩基施工进度,尽可能缩短工程施工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5)施工 (略) 置措施

  ①建筑垃圾应统一收集后加以利用。

  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送附近村庄生活 (略) 理。

  ③施工船舶垃圾、机械保养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和隔油池的废油委托有资 (略) 理。

  ④防波堤基槽开挖及疏浚产生弃方将抛至闽江口疏浚物倾倒区。

  (6)营运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船舶含油污水由船舶自备油 (略) 理至含油量小于 15mg/L,并按规定条件在指定海域排放,禁止在港区内排放。未配置油水分离装置的渔船含油污水,应交 (略) (略) 理。

  ②船舶生活污水和鱼货贮藏舱污水 (略) (略) 理后按规定条件在指

  定海域排放, (略) 理设施的渔船,应交 (略) (略) 理。

  ③港区生活 (略) (略) 理后引至海亮村农田灌溉。

  (7)营运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加强对船舶柴油机的运行管理,使各项性能参数和 (略) 于最佳状态,

  从而减少柴油机的排放污染。尽量使用低硫分的燃油,以减少 SO2 的排放。

  (8)营运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船舶靠港后应及时关闭发动机,减少船舶噪声的影响。

  (9)营运 (略) 置措施

  将塑料废弃物、废弃食用油、生活废弃物、焚烧炉灰渣、废弃渔具和电子垃圾收集并排入接收设施。对于食品废弃物,在距最近 点击查看>> 地 3 海里以内(含)的海域,应收集并排入接收设施。对于货物残留物、动物尸体,在距最近 点击查看>> 地 12 海里以内(含)的海域,应收集并排入接收设施。其他船舶固废委托 (略) 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相应的环保措 (略) 理,不排入海域,因此对海洋环境影响较小。

  (9)海洋生态保护措施

    ①施工前应尽可能考虑水生生物的生长季节特性,施工应尽量避开海洋鱼类产卵或经济水产类的捕捞期(一般为 4 月~6 月份)。

  ②施工应尽量利用低平潮期间进行施工,严格落实工可设计的施工工艺,以减轻施工过程泥沙入海对海水水质和海洋生态的影响。

  ③在施工期基槽开挖、 点击查看>> 上抛石作业过程中,应加强泥沙的散失控制和掉落防范,采用先进技术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科学安排作业程序,努力减少施工天数,采取减少泥沙入海量的各种措施,以免造成海水悬浮物含量增加而影响海洋生物生长和繁殖。

  ④加强施工期含油污水、生产污水、生活 (略) 理和生活垃圾、生产 (略) 置,严格禁止向海域倾倒各种垃 (略) 理达标的各类废水。

  ⑤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期充分做好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等,增强施工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建议施工单位制定有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奖惩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期环境管理合同,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环境监理,加强施工现场监督和检查,落实海洋环境监测计划,以避免对周边水产养殖和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⑥建设单位应支付海洋生态资源补偿金约 点击查看>> 万元,列入项目环保投资,在项目区海域实施增殖放流活动,增殖放流具体品种、地点、数 (略) 门批准后实施,通过增殖放流强化该海域海洋生态资源的恢复。

  五、环境风险

  在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可消除或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和损失,本工程涉及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 年)》《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11-2020 年)(修编)》《福建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 年)》《福 (略) 与建设规划(2020-2025 年)》等规划要求,与《福州港总体规划(修订)》( 点击查看>> )没有冲突。项目建设得到了当地大多数公众的支持,建成营运后可获得较好的 (略) 会效益。

  因此,本项目在严格遵守“三同时”等环保制度、认真落 (略) 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将其对环境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或允许限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公众意见征集

  (1)公众调查内容

  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 (略) 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水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

  (2)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直接联系,公众参与联系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公众参与联系方式如下:

  ①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省华立 (略)

  联 系 人:郭成齐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福清市东瀚镇海亮村村委会第三层

  ②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盛新巨迈 (略)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1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05

  地址: @@@ q.com

  ③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连接:https:/ 点击查看>> ,提取码:y72x。

  ④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提交途径:信函地址: (略) (略) 台商会馆

  电子邮件地址: @@@ q.com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福清 (略)

  2022年3月15日

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 (略) 令201 (略) 令)特将福建省福清海亮沃口一级渔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清海亮沃口一级渔港工程;

  建设单位:福建省华立 (略) ;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福建省龙高半岛的东南端,行政隶属福清市东瀚镇海亮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设计年鱼货卸港量 4.24 万 t;拟建防波堤全长 1770m(其中东防波堤长 1550m,南防波堤兼码头 220m);港内水域面积为 点击查看>> hm2,其中有效避风水域面积约 点击查看>> hm2;在现有二级渔港港池内疏浚 4.84 万 m3;开山形成 点击查看>> 域面积为 点击查看>> hm2(包含二级渔港现有 1.83hm2),其上建设渔港综 (略) 一座,其余用地作为港区发展预留用地。

  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 点击查看>> .59 万元。

  二、 (略) 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1)海域水质环境现状:2019 年春季调查,除无机氮外,各监测项目达标率为 100%,无机氮超标率为 25%。2020 年秋季调查,除无机氮外, 各调查项目达标率为 100%,无机氮超标率为 5%。

    (2)海洋沉积物现状:2019 年春季调 (略) 沉积物中有机碳、硫化物、石油类、铜、铅、锌、镉、汞、砷和铬含量均符合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达标率 100%,表明调查海域沉积物环境质量良好。

  (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福建省环境控制质量通报,福清市环境空气中各个污染物的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略) 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4)声环境:测量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第二类声环境质量标准。总体来看,项目区周边声环境质量良好。

  三、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1)海洋水文动力和冲淤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受东、南防波堤的影响,东防波堤沿线及其西北侧、南防波堤南侧、 (略) 及大王马屿至小 (略) 部海域为淤积区,最大年淤积强度约 0.25m,主要位于港池内;大马王屿至小马王屿西侧海域淤积较弱,淤积强度在 0.11m/a 内。在防波堤与大马王屿南侧之间的海域各岛屿之间的通道呈冲刷的趋势,最大年冲刷强度达约0.15m;此外在大马王屿北侧及小王马屿东北侧小范围海域内均有不同程度的冲刷,冲刷强度在 0.13m/a 内。项目区岸滩类型为基岩岸滩和泥质岸滩,项目建成后港内呈现淤积状态,不会造成岸滩的侵蚀而影响现状岸滩的稳定。

  (2)海水水质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 点击查看>> 域施工生活污水依托二级渔 (略)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标准后用于海亮村农田灌溉。设备冲洗废水 (略) 理后回用于设备冲洗、施工场地喷洒降尘用水。

  运营期生活污水、码头冲洗水纳 (略) (略) 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全部用于海亮村农田灌溉。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交 (略) (略) 理。

  (3)海洋沉积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悬浮物对工程海域沉积物质量的影响较小,工程施工后,经沉淀后沉积物的性质基本不变,不会明显改变工程海域沉积物的质量,海域沉积物环境基本可以维持现有水平。

  运营期污水、固 (略) 置后对海洋沉积物环境影响较小。

  (4)海洋生态环境影响

  污水、噪声、固体废物均按照本报告提出的环 (略) 理的情况下,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5)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粉尘一般可控 (略) 100m 范围之内,且危害时间短。本项目位置远离居民生活区,因而对居民区影响较小。

    港区营运过程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为船舶、汽车尾气及恶臭等。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渔船排放的燃油废气,主要大气污染物为 TSP、NO2、烟尘、CO 和 HC 等,会对空气产生一定影响,但以上污染物排放量比较小,且海边空气扩散条件好,基本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6)声环境影响

  由于 (略) 分 (略) 界约200m,易受到项目施工影响。本项目应减少夜间施工,以降低施工对村庄的影响。

  运营期采取声、吸声等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7)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垃 (略) 理,开挖弃方均得到有效利用,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的垃圾、污泥及船舶废油、含油废物等 (略) 理,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

  (1)减小悬浮泥沙入海措施:

  ①应充分考虑到附近海域的环境保护问题,合理安排施工数量、位置及进度, 减少对底泥的扰动强度和范围。

  ②施打塑料排水板、 点击查看>> 上抛石应尽量在低潮的时候进行,并尽量避免在雨天作业

  ③基槽开挖采用先进的绞吸式挖泥船,装备有精确的自动监测定位设备和深度指示器等,从而实现高精度的定深挖泥,提高工精度,确保基槽开挖工作准确、有效进行,减少作业中不必要的超深、超宽的挖泥方量,降低对周围水体的扰动,减轻对周边海水水质和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④建设单位应会 (略) 门做好施工过程的环境监控和水环境的监测工

  (2) (略) 理措

   (略) 有船舶均严禁排放含油污水及其他污水。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废水必须收集并送 (略) 理,需定期排放至岸上或水上移动接收设施,靠岸后交由有资 (略) 理。

  ②施工机械、车辆等冲洗应到本工程专设的冲洗场地进行,该部分废水 (略) 理达标后可回用于设备冲洗,含油污泥交由有 (略) 理。

  ③依托港 (略) 理设施,施工人员生活 (略) 理后用于海亮村农田灌溉。

  ④施工船舶还应加强管理,防止发生油污泄漏事故。施工船舶 点击查看>> 板上机械出现设备漏、冒油时, (略) 理,使用吸油棉及时吸取,并迅速堵塞泄水口,

  防止油污水入海。

  (3)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①粉状材料如水泥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 堆放应有篷布遮盖。堆放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并定时洒水防止扬尘。土、砂、石料运输禁止超载,装料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板,并加盖篷布。

  ②所有施工车辆、机械的尾气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尾气排放标准,注意施工机械养护。

  (4)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本工程施工期应严格执行国家或地方对施工噪声的管制条例,施工场界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施工应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在夜间 22:00-6:00 以及中午 12:00-14:00 休息时间内禁止施工。

  ②选用高效、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

  ③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施工进度,尤其是桩基施工进度,尽可能缩短工程施工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5)施工 (略) 置措施

  ①建筑垃圾应统一收集后加以利用。

  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送附近村庄生活 (略) 理。

  ③施工船舶垃圾、机械保养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和隔油池的废油委托有资 (略) 理。

  ④防波堤基槽开挖及疏浚产生弃方将抛至闽江口疏浚物倾倒区。

  (6)营运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船舶含油污水由船舶自备油 (略) 理至含油量小于 15mg/L,并按规定条件在指定海域排放,禁止在港区内排放。未配置油水分离装置的渔船含油污水,应交 (略) (略) 理。

  ②船舶生活污水和鱼货贮藏舱污水 (略) (略) 理后按规定条件在指

  定海域排放, (略) 理设施的渔船,应交 (略) (略) 理。

  ③港区生活 (略) (略) 理后引至海亮村农田灌溉。

  (7)营运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加强对船舶柴油机的运行管理,使各项性能参数和 (略) 于最佳状态,

  从而减少柴油机的排放污染。尽量使用低硫分的燃油,以减少 SO2 的排放。

  (8)营运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船舶靠港后应及时关闭发动机,减少船舶噪声的影响。

  (9)营运 (略) 置措施

  将塑料废弃物、废弃食用油、生活废弃物、焚烧炉灰渣、废弃渔具和电子垃圾收集并排入接收设施。对于食品废弃物,在距最近 点击查看>> 地 3 海里以内(含)的海域,应收集并排入接收设施。对于货物残留物、动物尸体,在距最近 点击查看>> 地 12 海里以内(含)的海域,应收集并排入接收设施。其他船舶固废委托 (略) 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相应的环保措 (略) 理,不排入海域,因此对海洋环境影响较小。

  (9)海洋生态保护措施

    ①施工前应尽可能考虑水生生物的生长季节特性,施工应尽量避开海洋鱼类产卵或经济水产类的捕捞期(一般为 4 月~6 月份)。

  ②施工应尽量利用低平潮期间进行施工,严格落实工可设计的施工工艺,以减轻施工过程泥沙入海对海水水质和海洋生态的影响。

  ③在施工期基槽开挖、 点击查看>> 上抛石作业过程中,应加强泥沙的散失控制和掉落防范,采用先进技术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科学安排作业程序,努力减少施工天数,采取减少泥沙入海量的各种措施,以免造成海水悬浮物含量增加而影响海洋生物生长和繁殖。

  ④加强施工期含油污水、生产污水、生活 (略) 理和生活垃圾、生产 (略) 置,严格禁止向海域倾倒各种垃 (略) 理达标的各类废水。

  ⑤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期充分做好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等,增强施工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建议施工单位制定有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奖惩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期环境管理合同,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环境监理,加强施工现场监督和检查,落实海洋环境监测计划,以避免对周边水产养殖和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⑥建设单位应支付海洋生态资源补偿金约 点击查看>> 万元,列入项目环保投资,在项目区海域实施增殖放流活动,增殖放流具体品种、地点、数 (略) 门批准后实施,通过增殖放流强化该海域海洋生态资源的恢复。

  五、环境风险

  在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可消除或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和损失,本工程涉及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 年)》《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11-2020 年)(修编)》《福建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 年)》《福 (略) 与建设规划(2020-2025 年)》等规划要求,与《福州港总体规划(修订)》( 点击查看>> )没有冲突。项目建设得到了当地大多数公众的支持,建成营运后可获得较好的 (略) 会效益。

  因此,本项目在严格遵守“三同时”等环保制度、认真落 (略) 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将其对环境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或允许限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公众意见征集

  (1)公众调查内容

  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 (略) 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水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

  (2)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直接联系,公众参与联系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公众参与联系方式如下:

  ①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省华立 (略)

  联 系 人:郭成齐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福清市东瀚镇海亮村村委会第三层

  ②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盛新巨迈 (略)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1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05

  地址: @@@ q.com

  ③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连接:https:/ 点击查看>> ,提取码:y72x。

  ④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提交途径:信函地址: (略) (略) 台商会馆

  电子邮件地址: @@@ q.com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福清 (略)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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