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恒诚隆塑胶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东莞市恒诚隆塑胶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恒诚隆 (略)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 (略) (略) 2栋1F、9栋1F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恒诚隆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恒诚隆 (略) (以下简称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 (略) (略) 2栋1F、9栋1F。 (略) 地理坐标:东经114°7" 点击查看>> ",北纬22°46" 点击查看>>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为1200m2,建筑面积为1200m2。项目主要从事塑胶配件和蓝牙音响外壳的生产制造,年加工生产塑胶配件7750万个和蓝牙音响外壳100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臭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臭气拟采取加强车间管理措施;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和模具加工工序的金属粉尘无组织排放,拟采取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通过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后进入东莞市塘厦 (略) (略) 理后排入石马河,对石马河的水质影响不大。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声、降噪措施, (略) 界处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项目水口料和不合格品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金属碎屑及边 (略) 处理;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废火花机油、废火花机油桶、含油金属碎屑分别收集后交有危 (略) 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3-15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恒诚隆 (略)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 (略) (略) 2栋1F、9栋1F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恒诚隆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恒诚隆 (略) (以下简称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 (略) (略) 2栋1F、9栋1F。 (略) 地理坐标:东经114°7" 点击查看>> ",北纬22°46" 点击查看>>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为1200m2,建筑面积为1200m2。项目主要从事塑胶配件和蓝牙音响外壳的生产制造,年加工生产塑胶配件7750万个和蓝牙音响外壳100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臭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臭气拟采取加强车间管理措施;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和模具加工工序的金属粉尘无组织排放,拟采取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通过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后进入东莞市塘厦 (略) (略) 理后排入石马河,对石马河的水质影响不大。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声、降噪措施, (略) 界处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项目水口料和不合格品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金属碎屑及边 (略) 处理;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废火花机油、废火花机油桶、含油金属碎屑分别收集后交有危 (略) 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3-15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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