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3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2年2月3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 点击查看>>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 (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批准日期

(略)

原文链接

1

舟曲县宏达 (略) 建筑垃圾资源循环再利用建设项目

舟曲县宏达 (略)

甘肃格林 (略)

舟曲县

2022年2月3日

州环审批〔2022〕 (略)

见附件

2

夏河县城区一期集中供热节能改造工程

夏河县住房 (略)

甘肃新美 (略)

夏河县

2022年2月3日

州环审批〔2022〕 (略)

见附件

3

机制砂石料加工及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

舟曲县鑫海现代物流仓储产 (略)

甘肃格林 (略)

舟曲县

2022年2月3日

州环审批〔2022〕 (略)

见附件

4

废旧机动车橡胶塑料拆解回收再利用建设项目

甘南州瑞祥再生 (略)

重庆市江津区 (略)

合作市

2022年2月3日

州环审批〔2022〕 (略)

见附件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上述相关 (略) 提供、并以行政 (略) 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 点击查看>>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 (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批准日期

(略)

原文链接

1

舟曲县宏达 (略) 建筑垃圾资源循环再利用建设项目

舟曲县宏达 (略)

甘肃格林 (略)

舟曲县

2022年2月3日

州环审批〔2022〕 (略)

见附件

2

夏河县城区一期集中供热节能改造工程

夏河县住房 (略)

甘肃新美 (略)

夏河县

2022年2月3日

州环审批〔2022〕 (略)

见附件

3

机制砂石料加工及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

舟曲县鑫海现代物流仓储产 (略)

甘肃格林 (略)

舟曲县

2022年2月3日

州环审批〔2022〕 (略)

见附件

4

废旧机动车橡胶塑料拆解回收再利用建设项目

甘南州瑞祥再生 (略)

重庆市江津区 (略)

合作市

2022年2月3日

州环审批〔2022〕 (略)

见附件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上述相关 (略) 提供、并以行政 (略) 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