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木兰水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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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木兰水厂工程

文昌市行 (略) 拟对文 (略) 工程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17 文章来源:文昌市行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文 (略) 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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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文昌 (略) 一楼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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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略) 工程
文昌 (略) 有限公司"
海南省文昌市铺前镇 (略) 向北至 (略) 之间
海南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建设内容分为近期和远期建设,近期工程又分为一、二期建设;项目按照远期一次性征地,管理用房及生产用房土建按远期一次建成;净水 (略) 理系统主要构筑物及设备按照近期设计。近期供水规模为10万立方米/天,;其中近期一期设计规模为5万立方米/天,本次评价按一期设计规模5万立方米/天进行评价。取水工程及输水管道工程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厂外排水管工程单独设计、立项,不纳入本次环评。
(略) 供水工程的建设可改善当地居民用水情况,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略) 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在认真 (略) 提出的措施和建议后,项目营运期产生环境污染均可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为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二条“城市基础设施”中的第七款“城镇安全饮水工程、供水 (略) 工程”。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在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内,项目建设与产业政策是相符的。
根据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略) 项目用地规划条件论证及单元管控报告》的批复, (略) 项目用地地块编码为H-01,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U11,项目用地符合规划要求,因此项目与《文昌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是相符的。根据《海南省文昌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2018-2030),本项目属于规 (略) 。项目用地不占用Ⅰ、Ⅱ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项目与《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文昌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管控要求相符。综上,本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
①项目基础开挖、回填尽量避免在多雨季节进行施工,防止形成二次水土流失。②施工期间应对做好土方平衡,开挖土 (略) 回用,尽量减少废弃土石的堆放面积和数量。③在施工期间,对临时堆土场地下垫面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在 (略) 覆盖塑料薄膜等防风、防雨措施,避免水土流失。④施工场地和临时堆放场内应设置专门的雨水导流渠,将雨水引导到沉淀池经过沉淀后回用,防止因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⑤施工结束后立即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或种植植被,临时占用场地进行痕地恢复。项目区域植被恢复应根据当地气候特点选取本地树种,按照乔木、灌木、草地的搭配比例进行种植。
(略) 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所在区域为达标区。项目区域周边地表水主要是东坡水库、珠溪河, (略) 属流域为珠溪河流域,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1年11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2021年1~11月珠溪河河口断面水质类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劣Ⅴ类,未达到Ⅳ类水质目标。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钾、总磷,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1.0倍,高锰酸盐指数超标1.1倍、总磷超标0.8倍。超标原因主要由于珠溪河存在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村生活污水和内源污染。
①建立定时、定期巡查制度等,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②加药间、危废间按要 (略) 理,设置围堰等防泄漏设施;配套相应应急收集设施。③在加药间、危废暂存间外设立警告牌(严禁烟火),加药间配套余氯监测及自动报警系统。④按消防要求配套应急设备,主要包括消防沙、灭火器、吸油毡布等。⑤按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 (略) 门备案。


文昌市行 (略) 拟对文 (略) 工程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17 文章来源:文昌市行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文 (略) 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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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 (略) 有限公司"
海南省文昌市铺前镇 (略) 向北至 (略) 之间
海南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建设内容分为近期和远期建设,近期工程又分为一、二期建设;项目按照远期一次性征地,管理用房及生产用房土建按远期一次建成;净水 (略) 理系统主要构筑物及设备按照近期设计。近期供水规模为10万立方米/天,;其中近期一期设计规模为5万立方米/天,本次评价按一期设计规模5万立方米/天进行评价。取水工程及输水管道工程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厂外排水管工程单独设计、立项,不纳入本次环评。
(略) 供水工程的建设可改善当地居民用水情况,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略) 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在认真 (略) 提出的措施和建议后,项目营运期产生环境污染均可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为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二条“城市基础设施”中的第七款“城镇安全饮水工程、供水 (略) 工程”。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在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内,项目建设与产业政策是相符的。
根据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略) 项目用地规划条件论证及单元管控报告》的批复, (略) 项目用地地块编码为H-01,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U11,项目用地符合规划要求,因此项目与《文昌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是相符的。根据《海南省文昌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2018-2030),本项目属于规 (略) 。项目用地不占用Ⅰ、Ⅱ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项目与《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文昌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管控要求相符。综上,本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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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项目基础开挖、回填尽量避免在多雨季节进行施工,防止形成二次水土流失。②施工期间应对做好土方平衡,开挖土 (略) 回用,尽量减少废弃土石的堆放面积和数量。③在施工期间,对临时堆土场地下垫面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在 (略) 覆盖塑料薄膜等防风、防雨措施,避免水土流失。④施工场地和临时堆放场内应设置专门的雨水导流渠,将雨水引导到沉淀池经过沉淀后回用,防止因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⑤施工结束后立即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或种植植被,临时占用场地进行痕地恢复。项目区域植被恢复应根据当地气候特点选取本地树种,按照乔木、灌木、草地的搭配比例进行种植。
(略) 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所在区域为达标区。项目区域周边地表水主要是东坡水库、珠溪河, (略) 属流域为珠溪河流域,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1年11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2021年1~11月珠溪河河口断面水质类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劣Ⅴ类,未达到Ⅳ类水质目标。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钾、总磷,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1.0倍,高锰酸盐指数超标1.1倍、总磷超标0.8倍。超标原因主要由于珠溪河存在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村生活污水和内源污染。
①建立定时、定期巡查制度等,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②加药间、危废间按要 (略) 理,设置围堰等防泄漏设施;配套相应应急收集设施。③在加药间、危废暂存间外设立警告牌(严禁烟火),加药间配套余氯监测及自动报警系统。④按消防要求配套应急设备,主要包括消防沙、灭火器、吸油毡布等。⑤按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 (略) 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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