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盖管理区巴音胡硕镇贮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乌拉盖管理区巴音胡硕镇贮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1

乌拉盖管理区巴音胡硕镇贮灰场建设项目

乌拉盖管理区巴音胡硕镇东侧乌拉盖牧场二连原 (略)

乌拉盖管理区住房 (略)

内蒙古 (略)

项目位于乌拉盖管理区巴音胡硕镇东侧乌拉盖牧场二连原 (略) ,中心地理坐标:118°53′5.80″N,45°43′3.70″E。项目占地 点击查看>> .36m2,按照第II类一 (略) 置场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灰渣填埋场、渗滤液收集池、生活管理区等。 (略) (略) 灰渣1.3万t/年,有效库容 点击查看>> 万m3,服务期限15年。回填对 (略) 、 (略) (略) 产生的灰渣(粉煤灰、炉渣和脱硫副产物)。项目总投资909万元,环保投资485万元,占总投资的 点击查看>>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输扬尘抑尘措施:灰渣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对运输车辆采取苫盖措施,运输过程中基本可控制污染物洒落问题。通过加强运输车辆的保养,贮灰场对运输车辆及时清理,确保运输车辆的密封良好等, (略) 面硬化,由专人负责及时清扫、洒水抑尘,可有效减少运输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卸灰、填埋扬尘抑尘措施:卸灰时应尽量降低灰渣降落高度,减少扬尘产生;卸灰后应对堆场进行及时碾压、洒水抑尘。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 (略) 门吸污车定期拉运至巴音 (略) (略) 理。

设置渗滤液集排水设施,由排水盲沟+斜管井+渗滤液收集池组成,渗滤液通过导排设施排入渗滤液收集池,经沉淀后喷洒于贮灰场,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绿化隔声等措施。经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场界噪声能够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库区边坡及场底、渗滤液调节池均进行防渗。场底防渗结构自上而下:①300mm厚砂土保护层兼排水层;②600g/m2长丝无纺土工布(黑灰色);③1.5mm厚HDPE光面防渗膜;④4800g/m2GCL防水毯;⑤场底整平基础。边坡防渗结构自上而下:①300mm厚袋装砂土保护层(和灰渣填埋作业同步安装);②600g/m2长丝无纺土工布(黑灰色);③1.5mm厚HDPE双糙面防渗膜;④4800g/m2GCL防水毯;⑤边坡整平基础。边坡和场底防渗结构采取无缝焊接方式衔接。渗滤液收集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略) 采用30cm压实粘土层,池体为钢筋混凝土池体并 (略) 理,自上而下为500mm厚C20素混凝土、长丝土工布600g/m2、1.5mm厚HDPE膜。同时,合理设置周边地下水质监测井,及时掌握地下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 (略) 门处理;沉淀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略) 置场进行填埋。

六、风险防范措施

要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督制度和事故应急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项目建设中严格落实“三同时”要求,加强对各 (略) 置和管理,加强对环保治理设施的维护,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七、生态环境保护恢复措施

项目区及周围未发现需要重点保护的动植物。施工期项严格限制在施工场地红线范围内,不得破坏施工场地以外的天然草地植被,不得在项目永久占地之外取土用于项目建设,合理利用土石方,不产生余土。采用渐进修复理念,及时种植并逐步扩大绿化面积,封场后全场覆土恢复植被,种植披碱草、草木樨、沙打旺等,要求生态恢复后不低于周边植被覆盖度。

建设单位于2021年11月26日在乌拉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发布首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1年12月27日,在乌拉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上第二次向公众公告项目信息,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10日,共十个工作日。在第二次向公众公告项目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分别于2021年12月28日及12月30日两次在北方新报上向公众公告项目信息,并于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10日在项目附近居民区进行了张贴二次公示信息。

根据企业进行的公众参与调查统计,本项目在第一次公示及第二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3 (略) 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7日-2022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 (略) 0479- 点击查看>> (传真)。邮编: 点击查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1

乌拉盖管理区巴音胡硕镇贮灰场建设项目

乌拉盖管理区巴音胡硕镇东侧乌拉盖牧场二连原 (略)

乌拉盖管理区住房 (略)

内蒙古 (略)

项目位于乌拉盖管理区巴音胡硕镇东侧乌拉盖牧场二连原 (略) ,中心地理坐标:118°53′5.80″N,45°43′3.70″E。项目占地 点击查看>> .36m2,按照第II类一 (略) 置场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灰渣填埋场、渗滤液收集池、生活管理区等。 (略) (略) 灰渣1.3万t/年,有效库容 点击查看>> 万m3,服务期限15年。回填对 (略) 、 (略) (略) 产生的灰渣(粉煤灰、炉渣和脱硫副产物)。项目总投资909万元,环保投资485万元,占总投资的 点击查看>>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输扬尘抑尘措施:灰渣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对运输车辆采取苫盖措施,运输过程中基本可控制污染物洒落问题。通过加强运输车辆的保养,贮灰场对运输车辆及时清理,确保运输车辆的密封良好等, (略) 面硬化,由专人负责及时清扫、洒水抑尘,可有效减少运输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卸灰、填埋扬尘抑尘措施:卸灰时应尽量降低灰渣降落高度,减少扬尘产生;卸灰后应对堆场进行及时碾压、洒水抑尘。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 (略) 门吸污车定期拉运至巴音 (略) (略) 理。

设置渗滤液集排水设施,由排水盲沟+斜管井+渗滤液收集池组成,渗滤液通过导排设施排入渗滤液收集池,经沉淀后喷洒于贮灰场,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绿化隔声等措施。经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场界噪声能够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库区边坡及场底、渗滤液调节池均进行防渗。场底防渗结构自上而下:①300mm厚砂土保护层兼排水层;②600g/m2长丝无纺土工布(黑灰色);③1.5mm厚HDPE光面防渗膜;④4800g/m2GCL防水毯;⑤场底整平基础。边坡防渗结构自上而下:①300mm厚袋装砂土保护层(和灰渣填埋作业同步安装);②600g/m2长丝无纺土工布(黑灰色);③1.5mm厚HDPE双糙面防渗膜;④4800g/m2GCL防水毯;⑤边坡整平基础。边坡和场底防渗结构采取无缝焊接方式衔接。渗滤液收集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略) 采用30cm压实粘土层,池体为钢筋混凝土池体并 (略) 理,自上而下为500mm厚C20素混凝土、长丝土工布600g/m2、1.5mm厚HDPE膜。同时,合理设置周边地下水质监测井,及时掌握地下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 (略) 门处理;沉淀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略) 置场进行填埋。

六、风险防范措施

要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督制度和事故应急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项目建设中严格落实“三同时”要求,加强对各 (略) 置和管理,加强对环保治理设施的维护,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七、生态环境保护恢复措施

项目区及周围未发现需要重点保护的动植物。施工期项严格限制在施工场地红线范围内,不得破坏施工场地以外的天然草地植被,不得在项目永久占地之外取土用于项目建设,合理利用土石方,不产生余土。采用渐进修复理念,及时种植并逐步扩大绿化面积,封场后全场覆土恢复植被,种植披碱草、草木樨、沙打旺等,要求生态恢复后不低于周边植被覆盖度。

建设单位于2021年11月26日在乌拉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发布首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1年12月27日,在乌拉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上第二次向公众公告项目信息,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10日,共十个工作日。在第二次向公众公告项目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分别于2021年12月28日及12月30日两次在北方新报上向公众公告项目信息,并于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10日在项目附近居民区进行了张贴二次公示信息。

根据企业进行的公众参与调查统计,本项目在第一次公示及第二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3 (略) 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7日-2022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 (略) 0479- 点击查看>> (传真)。邮编: 点击查看>>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