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3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2年3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3 (略) 拟对黄山市 (略) 《黄山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7日-2022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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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黄山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及配套设施项目 | 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新塘村359油库北侧 | 黄山市 (略) | 浙江 (略) |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1栋屠宰车间(局部2F),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 (略) 设置待宰栏、屠宰间、冷却排酸间、分割间、副产品加工间、固废暂存间、冷库、冷藏库等;新建1 (略) 房(4F),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1栋研发楼(6F),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配套建设门卫、停车棚等辅助工程,配套建设废气治理、 (略) 理等环保工程,配套建设供水、排水、供电、 (略) 、厂区绿化等公用工程。 | 一、施工期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为减小施工期扬尘的影响,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同时,由于施工扬尘的影响将随着施工结束而终止,建议尽可能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从而缩短施工扬尘的影响时间。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按照《安徽省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1〕3号)、《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20〕 (略)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正)、《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建质〔2014〕 (略) )、《黄山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黄建管〔2021〕 (略) )、《黄山市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黄大气办〔2021〕5号)、《黄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0年2月13日修订)、《2018年黄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年)中的相关要,采取下列扬尘治理措施 2、施工废水治理措施 加强管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得直接排放;施工现场产生的生 (略) 新塘村已建公厕 (略) 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为保证施工期噪声对周围新塘村产生的影响,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为进一步减少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施工机械设备要加强保养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工况。日常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减少人为原因产生的高噪声。 ②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高噪声机械在中午、夜间休息的时间进行作业。 项目夜间施工应提前15日向当 (略) 门提出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在指定时段进行,并公告附近居民,以取得谅解。 ③控制声源,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加强现场运输管理,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 (略) (略) 敏感点禁止鸣笛。 ④尽量避免多台高噪声施工机械联合作业,采取适当的封闭和隔声措施。 ⑤在高噪声设备周围和施工场界设隔声屏障或设置可移动的声屏障,对场地内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 ⑥此外建设单位还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布通告,并标明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 (略) 门取得联系, (略) 理各种环境纠纷。 ⑦施工期间,针对周边距离较近的新塘村居民采取设置声屏障等隔声措施后降低对其产生的噪声影响。 施工期噪声影响为短期影响,施工结束后即可消除。但考虑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及建议,做到文明施工、严格管理、缩短工期,施工噪声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为暂时性、局部性、间歇性的影响,故对周边声环境影响有限。 4、施工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多余土方除回填平整场地外,挖方 (略) 区绿化,无弃土产生。施工生活区内设置垃圾箱(桶)内,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及时收集到指定的 (略) 门统 (略) 理。 5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在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域,不随意扩大范围,尽可能减少对附 (略) 的破坏。施工物料、弃土渣就近选择在平坦地段 (略) 理,并应设置土布进行围挡。 6、森林植被恢复措施 项目建设符合休宁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年)和《休宁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2016~2020)和使用林地的规定, (略) 审核同意后,按照有关政策做好调整工作,坚持“占一补一”的原则,建设单位按要求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补造相同面积,相同林种的林木,确保区域植被量不减少。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 项目待宰栏、一般固废暂存间产生的恶臭由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引入1# (略) 理后,由15m高DA001废气排放口排放;屠宰间、副产品加工车间产生的恶臭由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引入2# (略) 理后,由15m高DA002废气排放口排放,; (略) 理站产生恶臭的污水构筑物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后引入3# (略) 理后,由15m高DA003废气排放口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焚烧炉经天然气清洁燃料替代、低氮燃烧技术控制,废气经 (略) 理后由15m高DA004废气排放口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待宰栏采取干清粪工艺,对待宰栏的粪便及时清运、定时冲洗;屠宰间产生的胃内容物、废三腺、猪毛等固体废物及时清运、对屠宰流水线加强清洗频次、集血槽密闭加盖及时清运;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时清运、及时清洗、低温密闭暂存等无组织恶臭控制措施。 2.废水 雨水 (略) 区雨水管道,然后排入城市雨水管网。 废水分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废水产生量共计 点击查看>> m3/d、 点击查看>> .9t/a。食堂废 (略) 理后和生活污水 (略) 理后,屠宰综合废水、车辆 (略) (略) (略) 理和循环冷却废水、反冲 (略) 区废水总排口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染物排放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2)表3中三级标准限值后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中B级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黄山 (略) (略) 理,尾水执行《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 (略) 理站的设计规模为800m3/d, (略) 理(格栅+沉砂+固液分离+隔油池+曝气调节池+气浮)+ (略) 理(A/O生化池+二沉池)+ (略) 理(反应池+终沉池+消毒池) (略) 理工艺,废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制冷压缩机、机泵、劈半锯、圆秀锯、抛光机、风机、空压机等。项目拟采取隔声罩、消声器、减振基础、 (略) 房隔音、弹性连接等降噪措施, (略) 界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相应标准,周围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区域声环境功能不下降。 4.固体废物 屠宰间产生的猪血、猪皮、猪毛、内脏、头蹄尾、板油、碎肉、猪骨等作为副产品出售,实现资源化利用;待宰栏产生的粪便 (略) 理技术,干粪、肠胃容物收集后供给黄山 (略) 篁墩苗圃基地作为肥料综合利用,不合格猪、不合格酮体及病死猪、猪三腺等采取焚烧法 (略) 置, (略) 理站产生的隔渣、油脂、污泥等通过外运至黄山 (略) 处置。生活垃圾、废阳离子交换树脂外运至 (略) 焚烧发电利用。 5.环境风险 项目属于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涉及的有毒有害物料较少,通过严格按照各建(构)筑物用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针对屠宰车间、 (略) 理站以及废水收集管沟、车辆冲洗区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并设置事故池、编制应急预案并配置应急物资,确保泄漏的物料、废水无法向地下入渗,即使事故状态下,项目泄漏的物料和废水等污染物正常情况下不会影响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6.结论 黄山市 (略) 黄山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及配套设施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休宁县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选址合理。根 (略) 进行的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项目正 (略) 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治理后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当地的环境影响较小。在满足 (略) 提出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加强生产管理,积极规避环境风险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建设项目可行。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3 (略) 拟对黄山市 (略) 《黄山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7日-2022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行政审批大厅)
传真:0559-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黄山市 (略) 3号邮编: 点击查看>>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黄山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及配套设施项目 | 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新塘村359油库北侧 | 黄山市 (略) | 浙江 (略) |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1栋屠宰车间(局部2F),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 (略) 设置待宰栏、屠宰间、冷却排酸间、分割间、副产品加工间、固废暂存间、冷库、冷藏库等;新建1 (略) 房(4F),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1栋研发楼(6F),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配套建设门卫、停车棚等辅助工程,配套建设废气治理、 (略) 理等环保工程,配套建设供水、排水、供电、 (略) 、厂区绿化等公用工程。 | 一、施工期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为减小施工期扬尘的影响,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同时,由于施工扬尘的影响将随着施工结束而终止,建议尽可能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从而缩短施工扬尘的影响时间。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按照《安徽省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1〕3号)、《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20〕 (略)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正)、《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建质〔2014〕 (略) )、《黄山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黄建管〔2021〕 (略) )、《黄山市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黄大气办〔2021〕5号)、《黄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0年2月13日修订)、《2018年黄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年)中的相关要,采取下列扬尘治理措施 2、施工废水治理措施 加强管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得直接排放;施工现场产生的生 (略) 新塘村已建公厕 (略) 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为保证施工期噪声对周围新塘村产生的影响,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为进一步减少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施工机械设备要加强保养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工况。日常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减少人为原因产生的高噪声。 ②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高噪声机械在中午、夜间休息的时间进行作业。 项目夜间施工应提前15日向当 (略) 门提出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在指定时段进行,并公告附近居民,以取得谅解。 ③控制声源,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加强现场运输管理,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 (略) (略) 敏感点禁止鸣笛。 ④尽量避免多台高噪声施工机械联合作业,采取适当的封闭和隔声措施。 ⑤在高噪声设备周围和施工场界设隔声屏障或设置可移动的声屏障,对场地内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 ⑥此外建设单位还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布通告,并标明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 (略) 门取得联系, (略) 理各种环境纠纷。 ⑦施工期间,针对周边距离较近的新塘村居民采取设置声屏障等隔声措施后降低对其产生的噪声影响。 施工期噪声影响为短期影响,施工结束后即可消除。但考虑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及建议,做到文明施工、严格管理、缩短工期,施工噪声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为暂时性、局部性、间歇性的影响,故对周边声环境影响有限。 4、施工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多余土方除回填平整场地外,挖方 (略) 区绿化,无弃土产生。施工生活区内设置垃圾箱(桶)内,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及时收集到指定的 (略) 门统 (略) 理。 5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在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域,不随意扩大范围,尽可能减少对附 (略) 的破坏。施工物料、弃土渣就近选择在平坦地段 (略) 理,并应设置土布进行围挡。 6、森林植被恢复措施 项目建设符合休宁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年)和《休宁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2016~2020)和使用林地的规定, (略) 审核同意后,按照有关政策做好调整工作,坚持“占一补一”的原则,建设单位按要求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补造相同面积,相同林种的林木,确保区域植被量不减少。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 项目待宰栏、一般固废暂存间产生的恶臭由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引入1# (略) 理后,由15m高DA001废气排放口排放;屠宰间、副产品加工车间产生的恶臭由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引入2# (略) 理后,由15m高DA002废气排放口排放,; (略) 理站产生恶臭的污水构筑物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后引入3# (略) 理后,由15m高DA003废气排放口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焚烧炉经天然气清洁燃料替代、低氮燃烧技术控制,废气经 (略) 理后由15m高DA004废气排放口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待宰栏采取干清粪工艺,对待宰栏的粪便及时清运、定时冲洗;屠宰间产生的胃内容物、废三腺、猪毛等固体废物及时清运、对屠宰流水线加强清洗频次、集血槽密闭加盖及时清运;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时清运、及时清洗、低温密闭暂存等无组织恶臭控制措施。 2.废水 雨水 (略) 区雨水管道,然后排入城市雨水管网。 废水分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废水产生量共计 点击查看>> m3/d、 点击查看>> .9t/a。食堂废 (略) 理后和生活污水 (略) 理后,屠宰综合废水、车辆 (略) (略) (略) 理和循环冷却废水、反冲 (略) 区废水总排口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染物排放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2)表3中三级标准限值后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中B级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黄山 (略) (略) 理,尾水执行《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 (略) 理站的设计规模为800m3/d, (略) 理(格栅+沉砂+固液分离+隔油池+曝气调节池+气浮)+ (略) 理(A/O生化池+二沉池)+ (略) 理(反应池+终沉池+消毒池) (略) 理工艺,废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制冷压缩机、机泵、劈半锯、圆秀锯、抛光机、风机、空压机等。项目拟采取隔声罩、消声器、减振基础、 (略) 房隔音、弹性连接等降噪措施, (略) 界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相应标准,周围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区域声环境功能不下降。 4.固体废物 屠宰间产生的猪血、猪皮、猪毛、内脏、头蹄尾、板油、碎肉、猪骨等作为副产品出售,实现资源化利用;待宰栏产生的粪便 (略) 理技术,干粪、肠胃容物收集后供给黄山 (略) 篁墩苗圃基地作为肥料综合利用,不合格猪、不合格酮体及病死猪、猪三腺等采取焚烧法 (略) 置, (略) 理站产生的隔渣、油脂、污泥等通过外运至黄山 (略) 处置。生活垃圾、废阳离子交换树脂外运至 (略) 焚烧发电利用。 5.环境风险 项目属于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涉及的有毒有害物料较少,通过严格按照各建(构)筑物用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针对屠宰车间、 (略) 理站以及废水收集管沟、车辆冲洗区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并设置事故池、编制应急预案并配置应急物资,确保泄漏的物料、废水无法向地下入渗,即使事故状态下,项目泄漏的物料和废水等污染物正常情况下不会影响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6.结论 黄山市 (略) 黄山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及配套设施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休宁县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选址合理。根 (略) 进行的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项目正 (略) 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治理后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当地的环境影响较小。在满足 (略) 提出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加强生产管理,积极规避环境风险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建设项目可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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