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发改政务〔2022〕11号关于江西诠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配气站工程核准的批复
宜市发改政务〔2022〕11号关于江西诠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配气站工程核准的批复
宜市发改政务〔2022〕 (略)
关于江西 (略) (略)
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万载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关于对江西 (略) (略) 工程项目进行核准的请示》(万发改能源字〔2022〕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为切实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天然气入赣工程,加快全省天然气利用工作”的重要能源战略决策,更好地发挥天然气环保优势,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 (略) )、《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江西省政府 (略) )及宜春 (略) 关于本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报告(宜咨评字〔2022〕 (略) ),同意建设江西 (略) (略) 工程(项目代码:2203-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
项目建设单位:江西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万载县工业园。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新建1座供气量为6600万Nm3/年、高峰小时流量为1.5×104Nm3/h的 (略) 。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476万元,占总投资30%,其余70%为银行贷款。
核准本项目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江西南 (略) 与新奥能源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
六、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略) 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均应按《招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进行,具体按照本文件附件规定执行。
七、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我省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八、如需对本项 (略) 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在项目开工建设前,请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2年3月17日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江西 (略) (略) 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勘 察 | √ | ||||||
设 计 | √ | ||||||
建安工程 | √ | ||||||
监 理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略) 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 (略) 令)规定,勘察、设计、监理、建安工程、重要材料等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招标规定限额,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 2.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发改法规〔2017〕 (略) )规定,本项目的招标事项必须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西省(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2022年3月17日 |
宜春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科 2022年3月17日印发
附件:
宜市发改政务〔2022〕 (略)
关于江西 (略) (略)
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万载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关于对江西 (略) (略) 工程项目进行核准的请示》(万发改能源字〔2022〕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为切实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天然气入赣工程,加快全省天然气利用工作”的重要能源战略决策,更好地发挥天然气环保优势,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 (略) )、《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江西省政府 (略) )及宜春 (略) 关于本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报告(宜咨评字〔2022〕 (略) ),同意建设江西 (略) (略) 工程(项目代码:2203-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
项目建设单位:江西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万载县工业园。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新建1座供气量为6600万Nm3/年、高峰小时流量为1.5×104Nm3/h的 (略) 。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476万元,占总投资30%,其余70%为银行贷款。
核准本项目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江西南 (略) 与新奥能源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
六、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略) 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均应按《招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进行,具体按照本文件附件规定执行。
七、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我省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八、如需对本项 (略) 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在项目开工建设前,请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2年3月17日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江西 (略) (略) 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勘 察 | √ | ||||||
设 计 | √ | ||||||
建安工程 | √ | ||||||
监 理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略) 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 (略) 令)规定,勘察、设计、监理、建安工程、重要材料等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招标规定限额,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 2.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发改法规〔2017〕 (略) )规定,本项目的招标事项必须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西省(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2022年3月17日 |
宜春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科 2022年3月17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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