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安吉县补贴商品有机肥供应商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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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安吉县补贴商品有机肥供应商备案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实施,减少化肥施用量,提高耕地土壤肥力、农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浙农专发〔2020〕 (略) )文件精神,今年安吉县内符合条件的农户向定点供肥企业购买商品有机肥给予补贴250元/吨。安吉县补贴商品有机肥供肥企业采用“备案制”,家数不限。本项目为财政补贴项目, (略) 报单价金额为最高零售限价,包括生产、运输(10吨级车)、保险、装卸费、样品检测、发票(含税金) (略) 费用。财政补贴资金据实结算, (略) 通过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一卡通”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补贴对象。

(略) 指的商品有机肥是需经肥料登记许可,利用浙江省畜禽排泄物等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腐熟除臭后制成的有机肥料等产品,氮磷钾总养分、有机质、重金属及水分含量和酸碱度指标分别达到《有机肥料》(NY525-2012)、《生物有机肥》(NY884-201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 点击查看>> -2009)要求的产品。本次入围供货期为一年,凡愿意在我县推广商品有机肥的生产企业,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生产企业,如实填写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与相关材料(格式见附件2),装订成册2本密封,于2022年3月31日前向安吉 (略) 报备。

特此公告!

联系人:金月;联系电话:0572- 点击查看>> ;材料递交地址:安吉县阳光工业园二区农业与机械 (略) 208室。

附件1:2022年安吉县补贴商品有机肥备案登记表

附件2:2022年安吉县补贴商品有机肥备案材料汇编


安吉 (略)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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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564-公告公示

为加快推进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实施,减少化肥施用量,提高耕地土壤肥力、农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浙农专发〔2020〕 (略) )文件精神,今年安吉县内符合条件的农户向定点供肥企业购买商品有机肥给予补贴250元/吨。安吉县补贴商品有机肥供肥企业采用“备案制”,家数不限。本项目为财政补贴项目, (略) 报单价金额为最高零售限价,包括生产、运输(10吨级车)、保险、装卸费、样品检测、发票(含税金) (略) 费用。财政补贴资金据实结算, (略) 通过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一卡通”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补贴对象。

(略) 指的商品有机肥是需经肥料登记许可,利用浙江省畜禽排泄物等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腐熟除臭后制成的有机肥料等产品,氮磷钾总养分、有机质、重金属及水分含量和酸碱度指标分别达到《有机肥料》(NY525-2012)、《生物有机肥》(NY884-201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 点击查看>> -2009)要求的产品。本次入围供货期为一年,凡愿意在我县推广商品有机肥的生产企业,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生产企业,如实填写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与相关材料(格式见附件2),装订成册2本密封,于2022年3月31日前向安吉 (略) 报备。

特此公告!

联系人:金月;联系电话:0572- 点击查看>> ;材料递交地址:安吉县阳光工业园二区农业与机械 (略) 208室。

附件1:2022年安吉县补贴商品有机肥备案登记表

附件2:2022年安吉县补贴商品有机肥备案材料汇编


安吉 (略)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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