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对来宾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对来宾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来宾 (略) :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5L3H5E4X
法定代表人:刘灿辉
住所: (略) (略) 华侨投资区鸿华小区**楼
2022年2月18日, (略) 位于兴宾区良塘镇北合村民委六道村的“广西来宾正邦良塘镇存栏 点击查看>> 头母猪繁殖场‘种养结合’基地建设项目”(简称六道养殖场)进行检查, (略) 六道养殖场正在进行养殖生产,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一、你公司六道养殖场于2020年2月17日取得项目环评批复(来环审〔2020〕5号),养殖场一区、二区分别于2021年5月、6月建成,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并投入使用,存在违反建设项目验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
二、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你公司六道养殖场一区东南 (略) 中的粪污污水外溢至左右两侧无防渗漏措施的坑塘;养殖场环保区的集水池与堆粪棚旁有大量黑色带刺鼻异味的废水渗出,并通过沟渠排放至养殖场一区东南 (略) 左侧约20亩无防渗漏措施的坑塘,2022年2月24日广 西 泰检 监 测 有 限 公 司监 测 报 告(泰检(监)字[2022] (略) )监测结果显示坑塘及沟渠中的水均超标,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及利用渗坑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三、养殖 (略) (略) 墙后各有一堆废弃兽药瓶,存在擅自堆放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份(2022年2月18日、2月23日,兴 (略) 出具,证明你公司六道养殖场存在污染防治设施未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即投入生产、粪污污水排放至无防渗漏的坑塘中、随意堆放废弃兽药瓶的事实);
(二)《现场勘查示意图》1份(2022年2月23日,兴 (略) 出具,证明你公司六道养殖场场内污染防治设施情况);
(三)吴先裕、肖小栋等6人的身份证复印件6份(来宾 (略) 及其当事人出具,证明兴 (略) (略) 进行调查。);
(四)《来宾市兴 (略) 调查询问笔录》6份(2022年2月21日至22日制作的吴先裕、肖小栋等6人的笔录,兴 (略) 出具,证明你公司六道养殖场存在污染防治设施未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即投入生产、粪污污水排放至无防渗漏的坑塘中、随意堆放废弃兽药瓶的事实。);
(五)来宾 (略)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来宾 (略) 出具,证明你公司相关信息。);
(六)《来宾正邦良塘镇存栏 点击查看>> 头母猪繁殖场“种养结合”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份(来宾 (略) 及其当事人出具,证明你公司六道养殖场地下水水文总 (略) 区所在地往东南桥巩镇良水村、北之江方向。);
(七)广 西 泰检 监 测 有 限 公 司监 测 报 告(泰检(监)字[2022] (略) )(2022年2月24日,兴 (略) 出具,证明你公司存在超标排放污水的事实。);
(八)现场影像资料1份(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2月23日期间,兴 (略) 出具,证明你公司六道养殖场存在粪污污水排放至无防渗漏的坑塘中、随意堆放废弃兽药瓶的事实)。
你公司违反建设项目验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违反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的规定;利用渗坑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擅自堆放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 (略) 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 (略) 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三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七)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的相关规定, (略) 立即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消除造成的环境污染:一要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对养殖场 (略) 及养殖场环保区集水池与堆粪棚进行整改,防止粪污废水外溢至无防渗漏措施坑塘中;二要对无防渗漏措施坑塘里的粪污废水 (略) 理;三要对场区雨污分流进行整改,避免雨污混流;四要将场区内堆放的废弃兽药 (略) 置;五要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六要完成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我局 (略) 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如你公司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 (略) 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略) 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 (略) 罚数 (略) 罚。”的规定,对你公司实施按日计罚。
如你公司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来宾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 (略) 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书的执行。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 (略) 强制执行。
来宾 (略)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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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灿辉
住所: (略) (略) 华侨投资区鸿华小区**楼
2022年2月18日, (略) 位于兴宾区良塘镇北合村民委六道村的“广西来宾正邦良塘镇存栏 点击查看>> 头母猪繁殖场‘种养结合’基地建设项目”(简称六道养殖场)进行检查, (略) 六道养殖场正在进行养殖生产,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一、你公司六道养殖场于2020年2月17日取得项目环评批复(来环审〔2020〕5号),养殖场一区、二区分别于2021年5月、6月建成,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并投入使用,存在违反建设项目验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
二、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你公司六道养殖场一区东南 (略) 中的粪污污水外溢至左右两侧无防渗漏措施的坑塘;养殖场环保区的集水池与堆粪棚旁有大量黑色带刺鼻异味的废水渗出,并通过沟渠排放至养殖场一区东南 (略) 左侧约20亩无防渗漏措施的坑塘,2022年2月24日广 西 泰检 监 测 有 限 公 司监 测 报 告(泰检(监)字[2022] (略) )监测结果显示坑塘及沟渠中的水均超标,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及利用渗坑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三、养殖 (略) (略) 墙后各有一堆废弃兽药瓶,存在擅自堆放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份(2022年2月18日、2月23日,兴 (略) 出具,证明你公司六道养殖场存在污染防治设施未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即投入生产、粪污污水排放至无防渗漏的坑塘中、随意堆放废弃兽药瓶的事实);
(二)《现场勘查示意图》1份(2022年2月23日,兴 (略) 出具,证明你公司六道养殖场场内污染防治设施情况);
(三)吴先裕、肖小栋等6人的身份证复印件6份(来宾 (略) 及其当事人出具,证明兴 (略) (略) 进行调查。);
(四)《来宾市兴 (略) 调查询问笔录》6份(2022年2月21日至22日制作的吴先裕、肖小栋等6人的笔录,兴 (略) 出具,证明你公司六道养殖场存在污染防治设施未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即投入生产、粪污污水排放至无防渗漏的坑塘中、随意堆放废弃兽药瓶的事实。);
(五)来宾 (略)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来宾 (略) 出具,证明你公司相关信息。);
(六)《来宾正邦良塘镇存栏 点击查看>> 头母猪繁殖场“种养结合”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份(来宾 (略) 及其当事人出具,证明你公司六道养殖场地下水水文总 (略) 区所在地往东南桥巩镇良水村、北之江方向。);
(七)广 西 泰检 监 测 有 限 公 司监 测 报 告(泰检(监)字[2022] (略) )(2022年2月24日,兴 (略) 出具,证明你公司存在超标排放污水的事实。);
(八)现场影像资料1份(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2月23日期间,兴 (略) 出具,证明你公司六道养殖场存在粪污污水排放至无防渗漏的坑塘中、随意堆放废弃兽药瓶的事实)。
你公司违反建设项目验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违反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的规定;利用渗坑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擅自堆放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 (略) 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 (略) 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三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 (略) 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略) 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七)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的相关规定, (略) 立即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消除造成的环境污染:一要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对养殖场 (略) 及养殖场环保区集水池与堆粪棚进行整改,防止粪污废水外溢至无防渗漏措施坑塘中;二要对无防渗漏措施坑塘里的粪污废水 (略) 理;三要对场区雨污分流进行整改,避免雨污混流;四要将场区内堆放的废弃兽药 (略) 置;五要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六要完成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我局 (略) 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如你公司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 (略) 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略) 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 (略) 罚数 (略) 罚。”的规定,对你公司实施按日计罚。
如你公司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来宾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 (略) 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书的执行。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 (略) 强制执行。
来宾 (略)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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