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鹏海社区Z00-09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5、06街坊局部调整》(草案)
《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鹏海社区Z00-09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5、06街坊局部调整》(草案)
为保障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权利,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及《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听取公众意见的规定》(试行)的要求,现对《上海市浦东新区 (略) 区Z00-09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5、 (略) 部调整》草案予以公示。
组织编制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上海市规划 (略)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7日–2022年4月15日
如对规划草案有反馈意见,请于2022年4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邮寄或传真至浦东新区规划 (略) (略) 。
信封上请注明“《上海市浦东新区 (略) 区Z00-09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5、 (略) 部调整》公示反馈意见”
公示意见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 (略) (略) (略)
一、规划调整范围
调整范 (略) , (略) , (略) , (略) ,规划范围用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公顷。
二、主要调整内容
本次规划以土地集约利用、功能多元复合、优化中环界面形象为原则,对05、0 (略) 部调整,具体如下:
1. (略) :优化原06街坊内06(e)-01、06(e)-02、06(e)-03 (略) ,用地面积和性质均不变。
2.用地性质:05-12地块根据原控规地块指标,结合控规技术准则,用地性质调整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原06(c)-01与06(d)-01地块从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调整为住宅、商业、商务混合用地(Rr3C2C8)。
3.容积率:06(b)-01地块容积率从不超过2.0调整为不超过2.4,06(c)-01、06(d)-01地块容积率从不超过2.0调整为不超过3.0。
4.建筑高度:06(b)-01、06(c)-01地块建筑高度从不超过50米调整为不超过80米,06(d)-01地块建筑高度从不超过50米调整为不超过100米。
为保障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权利,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及《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听取公众意见的规定》(试行)的要求,现对《上海市浦东新区 (略) 区Z00-09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5、 (略) 部调整》草案予以公示。
组织编制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上海市规划 (略)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7日–2022年4月15日
如对规划草案有反馈意见,请于2022年4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邮寄或传真至浦东新区规划 (略) (略) 。
信封上请注明“《上海市浦东新区 (略) 区Z00-09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5、 (略) 部调整》公示反馈意见”
公示意见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 (略) (略) (略)
一、规划调整范围
调整范 (略) , (略) , (略) , (略) ,规划范围用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公顷。
二、主要调整内容
本次规划以土地集约利用、功能多元复合、优化中环界面形象为原则,对05、0 (略) 部调整,具体如下:
1. (略) :优化原06街坊内06(e)-01、06(e)-02、06(e)-03 (略) ,用地面积和性质均不变。
2.用地性质:05-12地块根据原控规地块指标,结合控规技术准则,用地性质调整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原06(c)-01与06(d)-01地块从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调整为住宅、商业、商务混合用地(Rr3C2C8)。
3.容积率:06(b)-01地块容积率从不超过2.0调整为不超过2.4,06(c)-01、06(d)-01地块容积率从不超过2.0调整为不超过3.0。
4.建筑高度:06(b)-01、06(c)-01地块建筑高度从不超过50米调整为不超过80米,06(d)-01地块建筑高度从不超过50米调整为不超过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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