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 (略) 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市 (略) 年产阀门1300吨、水暖洁具300吨、消防器材240吨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2年3月16日15时—3月23日15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市 (略) 年产阀门1300吨、水暖洁具300吨、消防器材240吨项目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省新镇扶茂工业区
三、建设单位:泉州市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 (略)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阀门1300吨、水暖洁具300吨、消防器材240吨项目
(2)建设单位:泉州市 (略)
(3)建设地点:南安市省新镇扶茂岭工业园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规模:位于省新镇扶茂岭工业园企业自有闲 (略) 房,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34m2,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53m2
(6)总 投 资:2200万元
(7)生产规模:年产阀门1300吨、水暖洁具300吨、消防器材240吨
(8)职工人数:拟招聘职工50人(均厂内住宿)
(9)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试压用水循环使用,不排放。项目运营过程中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 (略) 理后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限值及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6.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打磨抛光废气、喷塑废气、烘干固化废气等。
项目抛光废气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 (略) 理,排气筒出口颗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项目喷塑废气收集后采用“滤筒回收装置+布袋除尘器” (略) 理,排气筒出口颗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烘干固化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 (略) 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标准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福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9] (略) )中建议的排放限值。
6.3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GB
点击查看>> -2008《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6.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职工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机加工产生的金属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末涂料、抛光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
项目规范设置一般 (略) ,边角料和金属粉 (略) 家回收利用;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按危险废物相关要求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 (略) 置;生活 (略) (略) 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地址:南安 (略) (略) 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