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龙文区2022年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
关于评选龙文区2022年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
郭坑镇农 (略) 、各街 (略) :
为加快培育发展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家庭农场 (略) 示范建设,根据《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漳委办发〔2018〕 (略) )等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七比一看”竞赛活动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场 (略) (略) 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2022年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场 (略) (略) 拟评选总数6个,其中:示范场3个, (略) 3个,并根据实际申报情况,适当增加或调剂示范场、 (略) 数量。粮食类的家庭农场 (略) 给予优先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场
1.评选条件
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应当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并符合以下标准:
(1)品种优良。采用高产、优质、专用、低耗、抗逆性强、应性好的优良品种,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鼓励推广地方优良品种。
(2)技术先进。采用生态绿色友好型技术,传承传统精细农艺,引进现代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与家庭经营相适应的先进实用新技术和信息化管理手段,实施保护性耕作等保护地力和生态措施。
(3)生产标准。建立生产操作规程或标准,如实记录农业投入品购买使用、农事活动、产品销售等信息。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场房场地、农业机械和辅助生产设施。
(4)产品安全。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生产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纳入福建省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监管,及时、完整、规范上传生产记录,产品销售时应当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凭证。
(5)流转规范。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应依法获得,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规范。区级示范家庭农场,流转合同年限应当不少于3年。
(6)规模适度。家庭农场应当立足当地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现状和农产品品种特点,达到与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的经营规模,区级示范家庭农场最低经营规模标准具体见附件1。
(7)效益良好。家庭农场上年度经营净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80%以上,人均纯收入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林业类家庭农场除外。
(8)带动力强。在科技运用、农业装备、生产技能、经营模式、管理水平等方面对周边农户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并带动当地农民增收。
2.申报材料
(1)评选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由家庭 (略) 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申请表(附件2);
(3)家庭农场运营情况简介;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家庭农场主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林权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流转合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对尚未取得经营权证书、林权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流转合同的,需 (略) (略) 有权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生产食用农产品的,提供近一年由福建省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的电子生产档案、赋码出证记录(系统截图);
(8)2021年以来生产经营有关的会计核算或财务收支记录复印件;
(9)畜禽养殖业需提供《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复印件,种畜禽场和生产经营商品种苗的还应提交有效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0)家庭农场如有取得农业技能培训证书、注册商标、产品认证或参与展示展销活动以及受到表彰的,可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可作为加分项;
(11)家庭农场标牌、生产经营设施、管理用房、制度上墙等相片(彩印)。
以上申报材料请按(1)至(11)的顺序装订成册,农业类一式2份,非农业类3份,所有材料需加盖家庭农场公章。
(二)区 (略) (略)
1.申报条件
(1)在工 (略) 门依法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满1年。
(2) (略) 成员数30人以上;渔业、林业、 (略) 成员数20人以上;农机、 (略) 成员数15人以上; (略) (略) 不少于3个。
(3) (略) 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略) 拥有农机具装备15台套以上且年作业服务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植保统 (略) 年作业服务面积达到4000亩以上。
(4)农机、 (略) 年经营总收入30万元以上, (略) 年经营总收入80万元以上。
(5)利益联结机制健全,进行可分配盈余分配。
(6)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建立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投入品使用规定,生产的农产品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的,须纳入“一品一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按规定及时上传农产品安全追溯信息。近2年没有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和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严重事件。
(7)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近2年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并进行公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略) 门列入失信名单。
2.申报材料
申 (略) (略) ( (略) )应按 (略) 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主要提交以下材料:
(1)《区 (略) (略) 申报表》(见附件3)。
(2) (略) 运营情况简介。
(3) (略)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略) 门备案的《 (略) 成员出资清单》和《 (略) 成员名册》(复印件)。
(5) (略) 章程(复印件)。
(6) (略) 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
(7)近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盈余及盈余分配表。
(8)征信报告。
(9)环评证明(复印件,只限畜 (略) 提供)。
(10) (略) 如有主产品“三品”认证、注册商标、地理标志、知名品牌,参加交易会、博览会和农超对接,使用财务软件管理,获得表彰和取得的荣誉等情况,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加分项。
(11) (略) 标牌、规章制度上墙、 (略) 以及开展服务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相片(彩印)。
以上材料按(1)到(11)的顺序装订成册,农业类一式2份,非农业类3份,A4纸张打印,所有材料 (略) 公章。
三、评选程序
(一)审查。各镇、街道组织人员对家庭农场申报 (略) 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择优推荐,提出审查意见,于2022年4月11日前上报 (略) ,并附申报材料。
(二)评审。区 (略) 门汇总后将属林业类的家庭 (略) 的申报材料送同级林 (略) 门审核把关。区级相 (略) (略) 门组织人员对家庭 (略) 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考察,择优筛选后签署申报意见,形成符合条件的区级示范家庭 (略) 候选名单,在龙文 (略) 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 (略) (略) 联合发文确认为区级示范家庭 (略) 。
四、有关要求
各镇、街道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场 (略) (略) 的推荐上报工作,原则上各镇、街道要推荐不少于1家庭农场示范场 (略) ,同时严把审查关,好中选优,防止推荐上报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 (略) 。同时,要严肃评选纪律,杜绝暗箱操作。
附件:1.龙文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经营规模标准
2.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申请表
3.区 (略) (略) 申报表
漳州市龙文 (略) 漳州市 (略)
2022年3月13日
附件1
龙文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经营规模标准
单位:亩、平方米、箱、头、羽、艘、袋、万元
序号 | 家庭农场类型 | 衡量指标 | 经营规模标准 |
区级 | |||
1 | 粮食作物 | 土地面积 | 30 |
2 | 蔬菜、中药材 | 土地面积 | 10 |
3 | 设施农业 | 土地面积 | 5 |
4 | 果、茶 | 土地面积 | 20 |
5 | 经营用材 | 林地面积 | 150 |
6 | 油茶、毛竹 | 土地面积 | 20 |
7 | 花卉温室大棚 | 设施面积 | 5000 |
8 | 观赏苗木 | 土地面积 | 50 |
9 | 造林育苗 | 土地面积 | 10 |
10 | 林下种植 | 土地面积 | 30 |
11 | 养蜂 | 蜂箱数量 | 50 |
12 | 生猪 | 年出栏 | 450 |
13 | 羊 | 年出栏 | 100 |
14 | 肉牛 | 年出栏 | 50 |
15 | 奶牛 | 存栏 | 30 |
16 | 蛋鸡、蛋鸭 | 存栏 | 3000 |
17 | 肉鸡、肉鸭 | 年出栏 | 4000 |
18 | 肉鹅 | 年出栏 | 1000 |
19 | 兔 | 年出栏 | 4000 |
20 | 水产 | 水域面积 | 20 |
21 | 水产种苗 | 水域面积 | 5 |
22 | 捕捞 | 捕捞机动船 | 长度24米的捕捞机动船1艘或长度12米的捕捞机动船2艘 |
23 | 食用菌 | 床栽栽培面积或袋栽规模 | 一个产季床栽栽培面积达600平方米或袋栽规模1.2万袋以上 |
24 | 种养结合或综合型 | 土地经营面积 | 30 |
25 | 观光休闲农业 | 年经营收入 | 20 |
26 | 采取高效农业生产方式,经营规模达不到以上要求的 | 农业生产产值 | 20 |
附件1
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申报表
(格式)
家庭农场(盖章):
填报日期:2022年 月 日
家庭农场名称 | |||||||
家庭农场地址 | |||||||
家庭农场类型 | 种植业□ 畜牧业□ 渔业□ 种养结合□ 其他□ | ||||||
常年雇工人数 | 人 | 联系电话 | |||||
工商登记时间 | 工商登记类型 | ||||||
(略) 或社会信用代码 | |||||||
上年度家庭农场经营净收入 | 万元 | ||||||
上年度家庭总收入 | 万元 | ||||||
上年度家庭农场人均纯收入 | 万元 | ||||||
家庭农场成员信息 | 与农场主关系 | 姓名 | (略) 码 | 文化程度 | |||
农场主本人 | |||||||
家庭农场基本经营情况 | |||||||
经营项目 及规模 | |||||||
品种优良情况 | |||||||
技术先进情况 | |||||||
设施设备情况 | |||||||
示范带动情况 | |||||||
(略) 门审核意见 | |||||||
镇、街道 审核意见 | 同意申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区级农 (略) 门审核意见 | 同意申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区 (略) 门审核意见 | 同意申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区级农民专业 (略) 申报表
(格式)
农 (略) (盖章):
填报日期:2022年 月 日
一、部门推荐审核意见 | |
镇、街道 审核意见 | 同意申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区级农 (略) 门审核意见 | 同意申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区 (略) 门审核意见 | 同意申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二、农 (略) 情况表(格式见表1—表5)。
表1 基本情况表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农 (略) 名称 | 理事长情况 | 地址 | 邮编 | 电话 | 注册登记时间 | 注册资金(万元) | 成员情况 | 是否实行民主管理 | 成员出资总额(万元) | 是否建立成员账户 | 信用等级 | |||||
姓名 | (略) | 文化程度 | 社会兼职 | 注册成员总数 | 实有成员数 | 其中:农民成员数 | ||||||||||
表2 资产负债及收益情况表 |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
期末贷款余额(万元) | 盈余返还总额(万元) | 可分配盈余 (略) 交易量(额)返还比例 |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 年经营收入(万元) | 获得财政扶持资金总额(万元) | (略) (略) 得收入(元) | ||
2021年 | 2021年 | 2021年 | 2021年 | 2021年 | 2021年 | |||
表3 主要生产经营服务情况表(一) |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32 |
主要生产经营项目 | 产品销售半径(本县、本市、本省、国内、境外、国外) | 农作物种植面积(亩) | 农作物产量(吨) | 畜禽出栏产量(头、只) | 畜禽年末存栏总量(头、只) | 畜禽产品总量(吨) | 水产养殖面积(亩) | 水产品产量(吨) | 特色产品总量(吨) | (略) 服务面积(亩) | 农机拥有量(台、套) | (略) 作业服务面积(亩) | 带动周边农户数(户) |
表3 主要生产经营服务情况表(二)
33 | 34 | 35 | 36 | 37 | 38 | ||||||
休闲农业收入(万元) | 手工业产品总值(万元) | 信用合作资金规模(万元) | 理事长获何荣誉 | 近三年参加何种农产品交易会、博览会 | (略) 情况(仅 (略) 填写) | ||||||
2020年 | 2021年 | 林业种植面积(亩) | 木材等林产品总量(立方) | 造林绿化增量(亩) | 林业种苗培育面积(亩) | 是否承担林业重点工程 | 是否获得森林产品认证 | ||||
表4 产品(服务)质量安全情况表 | ||||||||||||||
39 | 40 | 41 | 42 | 43 | 44 | 45 | 46 | |||||||
是否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 | 是 (略) 质量管理制度 | 农资统一管理、统一配送率(%) | 是否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 是否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制度 | 产品通过以下哪种认证 | 通过ISO9000, HACCP等质量认证情况 | 是否获得中国驰名商标 | |||||||
农(兽)药 | 种子(苗) | 种畜禽 | 饲料 | 肥料 | 有机 | 绿色 | 无公害 | 地理标识 | ||||||
郭坑镇农 (略) 、各街 (略) :
为加快培育发展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家庭农场 (略) 示范建设,根据《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漳委办发〔2018〕 (略) )等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七比一看”竞赛活动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场 (略) (略) 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2022年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场 (略) (略) 拟评选总数6个,其中:示范场3个, (略) 3个,并根据实际申报情况,适当增加或调剂示范场、 (略) 数量。粮食类的家庭农场 (略) 给予优先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场
1.评选条件
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应当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并符合以下标准:
(1)品种优良。采用高产、优质、专用、低耗、抗逆性强、应性好的优良品种,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鼓励推广地方优良品种。
(2)技术先进。采用生态绿色友好型技术,传承传统精细农艺,引进现代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与家庭经营相适应的先进实用新技术和信息化管理手段,实施保护性耕作等保护地力和生态措施。
(3)生产标准。建立生产操作规程或标准,如实记录农业投入品购买使用、农事活动、产品销售等信息。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场房场地、农业机械和辅助生产设施。
(4)产品安全。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生产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纳入福建省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监管,及时、完整、规范上传生产记录,产品销售时应当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凭证。
(5)流转规范。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应依法获得,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规范。区级示范家庭农场,流转合同年限应当不少于3年。
(6)规模适度。家庭农场应当立足当地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现状和农产品品种特点,达到与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的经营规模,区级示范家庭农场最低经营规模标准具体见附件1。
(7)效益良好。家庭农场上年度经营净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80%以上,人均纯收入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林业类家庭农场除外。
(8)带动力强。在科技运用、农业装备、生产技能、经营模式、管理水平等方面对周边农户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并带动当地农民增收。
2.申报材料
(1)评选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由家庭 (略) 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申请表(附件2);
(3)家庭农场运营情况简介;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家庭农场主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林权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流转合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对尚未取得经营权证书、林权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流转合同的,需 (略) (略) 有权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生产食用农产品的,提供近一年由福建省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的电子生产档案、赋码出证记录(系统截图);
(8)2021年以来生产经营有关的会计核算或财务收支记录复印件;
(9)畜禽养殖业需提供《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复印件,种畜禽场和生产经营商品种苗的还应提交有效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0)家庭农场如有取得农业技能培训证书、注册商标、产品认证或参与展示展销活动以及受到表彰的,可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可作为加分项;
(11)家庭农场标牌、生产经营设施、管理用房、制度上墙等相片(彩印)。
以上申报材料请按(1)至(11)的顺序装订成册,农业类一式2份,非农业类3份,所有材料需加盖家庭农场公章。
(二)区 (略) (略)
1.申报条件
(1)在工 (略) 门依法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满1年。
(2) (略) 成员数30人以上;渔业、林业、 (略) 成员数20人以上;农机、 (略) 成员数15人以上; (略) (略) 不少于3个。
(3) (略) 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略) 拥有农机具装备15台套以上且年作业服务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植保统 (略) 年作业服务面积达到4000亩以上。
(4)农机、 (略) 年经营总收入30万元以上, (略) 年经营总收入80万元以上。
(5)利益联结机制健全,进行可分配盈余分配。
(6)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建立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投入品使用规定,生产的农产品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的,须纳入“一品一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按规定及时上传农产品安全追溯信息。近2年没有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和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严重事件。
(7)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近2年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并进行公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略) 门列入失信名单。
2.申报材料
申 (略) (略) ( (略) )应按 (略) 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主要提交以下材料:
(1)《区 (略) (略) 申报表》(见附件3)。
(2) (略) 运营情况简介。
(3) (略)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略) 门备案的《 (略) 成员出资清单》和《 (略) 成员名册》(复印件)。
(5) (略) 章程(复印件)。
(6) (略) 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
(7)近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盈余及盈余分配表。
(8)征信报告。
(9)环评证明(复印件,只限畜 (略) 提供)。
(10) (略) 如有主产品“三品”认证、注册商标、地理标志、知名品牌,参加交易会、博览会和农超对接,使用财务软件管理,获得表彰和取得的荣誉等情况,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加分项。
(11) (略) 标牌、规章制度上墙、 (略) 以及开展服务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相片(彩印)。
以上材料按(1)到(11)的顺序装订成册,农业类一式2份,非农业类3份,A4纸张打印,所有材料 (略) 公章。
三、评选程序
(一)审查。各镇、街道组织人员对家庭农场申报 (略) 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择优推荐,提出审查意见,于2022年4月11日前上报 (略) ,并附申报材料。
(二)评审。区 (略) 门汇总后将属林业类的家庭 (略) 的申报材料送同级林 (略) 门审核把关。区级相 (略) (略) 门组织人员对家庭 (略) 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考察,择优筛选后签署申报意见,形成符合条件的区级示范家庭 (略) 候选名单,在龙文 (略) 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 (略) (略) 联合发文确认为区级示范家庭 (略) 。
四、有关要求
各镇、街道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场 (略) (略) 的推荐上报工作,原则上各镇、街道要推荐不少于1家庭农场示范场 (略) ,同时严把审查关,好中选优,防止推荐上报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 (略) 。同时,要严肃评选纪律,杜绝暗箱操作。
附件:1.龙文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经营规模标准
2.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申请表
3.区 (略) (略) 申报表
漳州市龙文 (略) 漳州市 (略)
2022年3月13日
附件1
龙文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经营规模标准
单位:亩、平方米、箱、头、羽、艘、袋、万元
序号 | 家庭农场类型 | 衡量指标 | 经营规模标准 |
区级 | |||
1 | 粮食作物 | 土地面积 | 30 |
2 | 蔬菜、中药材 | 土地面积 | 10 |
3 | 设施农业 | 土地面积 | 5 |
4 | 果、茶 | 土地面积 | 20 |
5 | 经营用材 | 林地面积 | 150 |
6 | 油茶、毛竹 | 土地面积 | 20 |
7 | 花卉温室大棚 | 设施面积 | 5000 |
8 | 观赏苗木 | 土地面积 | 50 |
9 | 造林育苗 | 土地面积 | 10 |
10 | 林下种植 | 土地面积 | 30 |
11 | 养蜂 | 蜂箱数量 | 50 |
12 | 生猪 | 年出栏 | 450 |
13 | 羊 | 年出栏 | 100 |
14 | 肉牛 | 年出栏 | 50 |
15 | 奶牛 | 存栏 | 30 |
16 | 蛋鸡、蛋鸭 | 存栏 | 3000 |
17 | 肉鸡、肉鸭 | 年出栏 | 4000 |
18 | 肉鹅 | 年出栏 | 1000 |
19 | 兔 | 年出栏 | 4000 |
20 | 水产 | 水域面积 | 20 |
21 | 水产种苗 | 水域面积 | 5 |
22 | 捕捞 | 捕捞机动船 | 长度24米的捕捞机动船1艘或长度12米的捕捞机动船2艘 |
23 | 食用菌 | 床栽栽培面积或袋栽规模 | 一个产季床栽栽培面积达600平方米或袋栽规模1.2万袋以上 |
24 | 种养结合或综合型 | 土地经营面积 | 30 |
25 | 观光休闲农业 | 年经营收入 | 20 |
26 | 采取高效农业生产方式,经营规模达不到以上要求的 | 农业生产产值 | 20 |
附件1
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申报表
(格式)
家庭农场(盖章):
填报日期:2022年 月 日
家庭农场名称 | |||||||
家庭农场地址 | |||||||
家庭农场类型 | 种植业□ 畜牧业□ 渔业□ 种养结合□ 其他□ | ||||||
常年雇工人数 | 人 | 联系电话 | |||||
工商登记时间 | 工商登记类型 | ||||||
(略) 或社会信用代码 | |||||||
上年度家庭农场经营净收入 | 万元 | ||||||
上年度家庭总收入 | 万元 | ||||||
上年度家庭农场人均纯收入 | 万元 | ||||||
家庭农场成员信息 | 与农场主关系 | 姓名 | (略) 码 | 文化程度 | |||
农场主本人 | |||||||
家庭农场基本经营情况 | |||||||
经营项目 及规模 | |||||||
品种优良情况 | |||||||
技术先进情况 | |||||||
设施设备情况 | |||||||
示范带动情况 | |||||||
(略) 门审核意见 | |||||||
镇、街道 审核意见 | 同意申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区级农 (略) 门审核意见 | 同意申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区 (略) 门审核意见 | 同意申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区级农民专业 (略) 申报表
(格式)
农 (略) (盖章):
填报日期:2022年 月 日
一、部门推荐审核意见 | |
镇、街道 审核意见 | 同意申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区级农 (略) 门审核意见 | 同意申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区 (略) 门审核意见 | 同意申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二、农 (略) 情况表(格式见表1—表5)。
表1 基本情况表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农 (略) 名称 | 理事长情况 | 地址 | 邮编 | 电话 | 注册登记时间 | 注册资金(万元) | 成员情况 | 是否实行民主管理 | 成员出资总额(万元) | 是否建立成员账户 | 信用等级 | |||||
姓名 | (略) | 文化程度 | 社会兼职 | 注册成员总数 | 实有成员数 | 其中:农民成员数 | ||||||||||
表2 资产负债及收益情况表 |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
期末贷款余额(万元) | 盈余返还总额(万元) | 可分配盈余 (略) 交易量(额)返还比例 |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 年经营收入(万元) | 获得财政扶持资金总额(万元) | (略) (略) 得收入(元) | ||
2021年 | 2021年 | 2021年 | 2021年 | 2021年 | 2021年 | |||
表3 主要生产经营服务情况表(一) |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32 |
主要生产经营项目 | 产品销售半径(本县、本市、本省、国内、境外、国外) | 农作物种植面积(亩) | 农作物产量(吨) | 畜禽出栏产量(头、只) | 畜禽年末存栏总量(头、只) | 畜禽产品总量(吨) | 水产养殖面积(亩) | 水产品产量(吨) | 特色产品总量(吨) | (略) 服务面积(亩) | 农机拥有量(台、套) | (略) 作业服务面积(亩) | 带动周边农户数(户) |
表3 主要生产经营服务情况表(二)
33 | 34 | 35 | 36 | 37 | 38 | ||||||
休闲农业收入(万元) | 手工业产品总值(万元) | 信用合作资金规模(万元) | 理事长获何荣誉 | 近三年参加何种农产品交易会、博览会 | (略) 情况(仅 (略) 填写) | ||||||
2020年 | 2021年 | 林业种植面积(亩) | 木材等林产品总量(立方) | 造林绿化增量(亩) | 林业种苗培育面积(亩) | 是否承担林业重点工程 | 是否获得森林产品认证 | ||||
表4 产品(服务)质量安全情况表 | ||||||||||||||
39 | 40 | 41 | 42 | 43 | 44 | 45 | 46 | |||||||
是否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 | 是 (略) 质量管理制度 | 农资统一管理、统一配送率(%) | 是否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 是否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制度 | 产品通过以下哪种认证 | 通过ISO9000, HACCP等质量认证情况 | 是否获得中国驰名商标 | |||||||
农(兽)药 | 种子(苗) | 种畜禽 | 饲料 | 肥料 | 有机 | 绿色 | 无公害 | 地理标识 |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