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抚顺市韵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城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审批公告
抚顺市——抚顺市韵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城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审批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3 (略) 对抚顺市 (略) 城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略) 行政审批科)
抚环审[2022] (略)
关于抚顺市 (略) 城市固体废物
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抚顺市 (略) :
你单位《抚顺市 (略) 城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局审批委员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抚顺市 (略) 拟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略) 理10万吨生 (略) 理10万吨废轮胎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筑垃圾破碎车间(建筑面积1500m2;全封闭)内设一条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 (略) 理车间(建筑面积2000m2)内设1条陶粒生产线(1台搅拌器、1台造球机和1台回转窑等);建材加工车间(建筑面积2000m2)内设1条建材产品生产线(搅拌设备、上料设备、入模成型设备及成品包装机等);轮胎破碎车间(建筑面积1500m2)内设置4套轮胎破碎设备;裂解车间(建筑面积5000m2)内设4套废轮胎热裂解生产设备及其配套工程;炭黑加工车间(建筑面积1100m2)内设置1套炭黑深加工设备,包含炭黑粉碎、收集、包装等深加工生产系统;污泥原料库房(建筑面积1000m2;全封闭)、生活污泥综合利用工程成品库房(建筑面积1000m2)、废轮胎库房(建筑面积1000m2)、废钢库房(建筑面积500m2)、炭黑库房(建筑面积400m2)、1座可燃气储罐(有效容积200m3)、1座裂解油内浮顶储罐(有效容积2000m3)、1座裂解油装车栈台;办公楼(建筑面积3250m2)。公用工程依托园区。
建设规模:高强轻质保温陶粒建材砌块50万m3/a、裂解油 点击查看>> t/a、废钢 点击查看>> t/a及炭黑 点击查看>> t/a。
二、依据抚顺市环境工 (略) 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 (略) 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城镇建成区”浓度限值。
建筑垃圾破碎废气,采取“集气罩+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经排气筒(P1-1;高15m)排放。
破碎工序废气中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排放限值。
回转窑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SCR脱硝+急冷+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 FGD脱硫”处理,经烟囱(P1-2;高60m)排放。
回转窑烟气中的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非金属熔(锻)烧炉窑”排放限值,SO2、NOX、汞、铅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排放限值,二噁英参照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表4限值。
4套轮胎破碎设备共 (略) 理装置,采用“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处理,经排气筒(P2-1;高15m)排放。
轮胎破碎废气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排放限值。
4套轮胎裂解加热炉烟 (略) 理设施,采用“碱液吸收塔+低氮燃烧器+骤冷器+SCR脱硝器+湿法脱硫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器”处理,经烟囱(P2-2;高60m)排放。
轮胎裂解加热炉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 点击查看>> 苯、二 点击查看>> 苯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表6排放限值,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标准值。
炭黑深加工系统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经排气筒(P2-3;高15m)排放。
炭黑深加工系统废气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排放限值。
(略) 理站废气采取“生物滴滤塔+活性炭吸附”处理,经排气筒(P3-1;高15m)排放。
(略) 理站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标准值。
本项目设置1套罐区及装 (略) 理设施, (略) 理裂解油装车及储罐储存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复叠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经排气筒(P3-2;高15m)排放。
罐区及装车栈台废气中有组织排放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排放限值。
食堂油烟经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P4-1)屋顶排放。
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中型”标准。
建筑垃圾破碎车间封闭,建设1套自动喷雾降尘装置。
(略) 理站封闭。
装车栈台设置1套鹤管集气系统,内浮顶储罐大小呼吸设置1套集气系统,二套集气系统收集的废气均进入罐区及装 (略) 理设施。
(略) 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H2S、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本项目烟囱、排气筒应按规范设置采样口及采样平台。
2、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
本项目新 (略) 理站(处理规模为80t/d),采用“气浮+ A2O”处理工艺,污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抚顺市东新基础 (略) (略) 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洲河。
(略) 理站排放废水中pH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其他污染物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排放浓度。
3、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
选购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略) 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表1中3类排放限值。
4、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灰渣、废塑料、废钢铁、废脱硫石膏。布袋除尘器灰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塑料、废钢铁及废脱硫石膏出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主要为含水废油、储罐产生的油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 (略) 理产生的污泥。设置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300m2)进行暂存,交由 (略) 置。
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生活 (略) 门处理。
5、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
本项目设置1座地下水监控井。
6、本项目设1座初期雨水池(有效容积900m3)。
本项目采取“三级防控”措施。
第一级防控措施是设置罐区围堰;第二级防控措施是设1座事故池(有效容积2000m3);第三级防控措 (略) 理站终端采取封堵截留。
7、本项目原料生活污泥来源于抚顺 (略) 理厂,且不属于危险废物。
8、本项目原料废轮胎为轿车轮胎及轻型载重汽车轮胎(材质为NR、SBR)。
9、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10、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11、本项目由抚顺 (略) (略) 负责监管。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二0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3 (略) 对抚顺市 (略) 城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略) 行政审批科)
抚环审[2022] (略)
关于抚顺市 (略) 城市固体废物
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抚顺市 (略) :
你单位《抚顺市 (略) 城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局审批委员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抚顺市 (略) 拟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略) 理10万吨生 (略) 理10万吨废轮胎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筑垃圾破碎车间(建筑面积1500m2;全封闭)内设一条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 (略) 理车间(建筑面积2000m2)内设1条陶粒生产线(1台搅拌器、1台造球机和1台回转窑等);建材加工车间(建筑面积2000m2)内设1条建材产品生产线(搅拌设备、上料设备、入模成型设备及成品包装机等);轮胎破碎车间(建筑面积1500m2)内设置4套轮胎破碎设备;裂解车间(建筑面积5000m2)内设4套废轮胎热裂解生产设备及其配套工程;炭黑加工车间(建筑面积1100m2)内设置1套炭黑深加工设备,包含炭黑粉碎、收集、包装等深加工生产系统;污泥原料库房(建筑面积1000m2;全封闭)、生活污泥综合利用工程成品库房(建筑面积1000m2)、废轮胎库房(建筑面积1000m2)、废钢库房(建筑面积500m2)、炭黑库房(建筑面积400m2)、1座可燃气储罐(有效容积200m3)、1座裂解油内浮顶储罐(有效容积2000m3)、1座裂解油装车栈台;办公楼(建筑面积3250m2)。公用工程依托园区。
建设规模:高强轻质保温陶粒建材砌块50万m3/a、裂解油 点击查看>> t/a、废钢 点击查看>> t/a及炭黑 点击查看>> t/a。
二、依据抚顺市环境工 (略) 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 (略) 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城镇建成区”浓度限值。
建筑垃圾破碎废气,采取“集气罩+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经排气筒(P1-1;高15m)排放。
破碎工序废气中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排放限值。
回转窑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SCR脱硝+急冷+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 FGD脱硫”处理,经烟囱(P1-2;高60m)排放。
回转窑烟气中的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非金属熔(锻)烧炉窑”排放限值,SO2、NOX、汞、铅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排放限值,二噁英参照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表4限值。
4套轮胎破碎设备共 (略) 理装置,采用“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处理,经排气筒(P2-1;高15m)排放。
轮胎破碎废气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排放限值。
4套轮胎裂解加热炉烟 (略) 理设施,采用“碱液吸收塔+低氮燃烧器+骤冷器+SCR脱硝器+湿法脱硫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器”处理,经烟囱(P2-2;高60m)排放。
轮胎裂解加热炉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 点击查看>> 苯、二 点击查看>> 苯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表6排放限值,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标准值。
炭黑深加工系统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经排气筒(P2-3;高15m)排放。
炭黑深加工系统废气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排放限值。
(略) 理站废气采取“生物滴滤塔+活性炭吸附”处理,经排气筒(P3-1;高15m)排放。
(略) 理站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标准值。
本项目设置1套罐区及装 (略) 理设施, (略) 理裂解油装车及储罐储存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复叠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经排气筒(P3-2;高15m)排放。
罐区及装车栈台废气中有组织排放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排放限值。
食堂油烟经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P4-1)屋顶排放。
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中型”标准。
建筑垃圾破碎车间封闭,建设1套自动喷雾降尘装置。
(略) 理站封闭。
装车栈台设置1套鹤管集气系统,内浮顶储罐大小呼吸设置1套集气系统,二套集气系统收集的废气均进入罐区及装 (略) 理设施。
(略) 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H2S、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本项目烟囱、排气筒应按规范设置采样口及采样平台。
2、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
本项目新 (略) 理站(处理规模为80t/d),采用“气浮+ A2O”处理工艺,污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抚顺市东新基础 (略) (略) 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洲河。
(略) 理站排放废水中pH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其他污染物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排放浓度。
3、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
选购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略) 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表1中3类排放限值。
4、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灰渣、废塑料、废钢铁、废脱硫石膏。布袋除尘器灰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塑料、废钢铁及废脱硫石膏出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主要为含水废油、储罐产生的油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 (略) 理产生的污泥。设置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300m2)进行暂存,交由 (略) 置。
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生活 (略) 门处理。
5、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
本项目设置1座地下水监控井。
6、本项目设1座初期雨水池(有效容积900m3)。
本项目采取“三级防控”措施。
第一级防控措施是设置罐区围堰;第二级防控措施是设1座事故池(有效容积2000m3);第三级防控措 (略) 理站终端采取封堵截留。
7、本项目原料生活污泥来源于抚顺 (略) 理厂,且不属于危险废物。
8、本项目原料废轮胎为轿车轮胎及轻型载重汽车轮胎(材质为NR、SBR)。
9、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10、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11、本项目由抚顺 (略) (略) 负责监管。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二0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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