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十二项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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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十二项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略) 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关于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 (略) :关于“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不够严格。漳县实施的2020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未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和未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取水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岷县城市供热管道跨迭藏河项目在未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开工建设”的问题。

2.整改目标: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依法依规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行政许可、取水许可。

3.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责任单位: (略)

5.整改情况:

一是对全县4家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手续进行回头看,督促项目负责人委托第三方 (略) 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并按照审批权限和职责办理了行政许可审批。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全县4家涉河建设项目的度汛方案、应急预案、施工方案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按技术要求和防洪标准进行施工。三是对全县14条河道,坚持每月2次开展执法巡查,有效遏制了河道管理范围内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发生。

6.整改结论:已完成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以上 (略) 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陇西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5日,共5天。

(略) 门:陇西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2-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陇西县 (略) (略) 13楼

陇西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略) 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关于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 (略) :关于“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不够严格。漳县实施的2020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未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和未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取水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岷县城市供热管道跨迭藏河项目在未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开工建设”的问题。

2.整改目标: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依法依规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行政许可、取水许可。

3.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责任单位: (略)

5.整改情况:

一是对全县4家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手续进行回头看,督促项目负责人委托第三方 (略) 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并按照审批权限和职责办理了行政许可审批。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全县4家涉河建设项目的度汛方案、应急预案、施工方案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按技术要求和防洪标准进行施工。三是对全县14条河道,坚持每月2次开展执法巡查,有效遏制了河道管理范围内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发生。

6.整改结论:已完成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以上 (略) 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陇西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5日,共5天。

(略) 门:陇西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2-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陇西县 (略) (略) 13楼

陇西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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