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明镜光学有限公司
东莞市明镜光学有限公司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 (略)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 (略) (略) 6栋301室 |
建设单位 | 东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略)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 (略) (略) 6栋301室,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为2108m2,建筑面积为2108m2,项目主要从事单反镜头、摄像头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单反镜头15万套、摄像头115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 (略) 理措施: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 (略) 置; (略) 区内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注塑工序冷却水:项目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引入东莞市虎 (略) (略) 理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 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后排放。二、 (略) 理措施:注塑工序:项目将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 (略) 理后高空排放,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80%,经处理后,项目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未收集的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为无组织排放,厂界外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同时, (略) 区内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控制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项目注塑过程除了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该类异味覆盖范围仅限于生产设备至生产车间边界,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异味与有机废气通过废气收集系统 (略) 理设施治理后排放, (略) 分的 (略) 理后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略) 分的臭气浓度排放经加强车间通风后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 (略) 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的要求。项目周边敏感点大禾 (略) 界约21m,项目注塑工序废气排放口距离大禾村约46m,同时,项目注塑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两级 (略) 理后高空排放,再经过大气的稀释作用,对敏感点大禾村的影响较小,可以接受。焊锡工序:项目焊锡过程由于无铅锡丝受热熔融,故此过程会产生少量的颗粒物,其主要成分为锡及其化合物。项目设置集气装置对焊锡工序废气进行收集后高空排放,项目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项目未收集的锡及其化合物为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三、 (略) 理措施:项目塑胶边角料、 (略) 处理;项目废活性炭交 (略) 理;项目生活 (略) 门运走。四、 (略) 理措施:项目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震、吸声等措施,项目产生噪声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 (略) 界噪声可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3-21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二、塑胶用量物料不平衡;三、遗漏空压机油用量;四、《项目水平衡图》循环水量错误;五、遗漏注塑工序工作温度介绍,未 (略) 理方式。鉴于上述问题,我局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 (略)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 (略) (略) 6栋301室 |
建设单位 | 东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略)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 (略) (略) 6栋301室,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为2108m2,建筑面积为2108m2,项目主要从事单反镜头、摄像头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单反镜头15万套、摄像头115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 (略) 理措施: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 (略) 置; (略) 区内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注塑工序冷却水:项目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引入东莞市虎 (略) (略) 理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 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后排放。二、 (略) 理措施:注塑工序:项目将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 (略) 理后高空排放,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80%,经处理后,项目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未收集的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为无组织排放,厂界外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同时, (略) 区内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控制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项目注塑过程除了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该类异味覆盖范围仅限于生产设备至生产车间边界,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异味与有机废气通过废气收集系统 (略) 理设施治理后排放, (略) 分的 (略) 理后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略) 分的臭气浓度排放经加强车间通风后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 (略) 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的要求。项目周边敏感点大禾 (略) 界约21m,项目注塑工序废气排放口距离大禾村约46m,同时,项目注塑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两级 (略) 理后高空排放,再经过大气的稀释作用,对敏感点大禾村的影响较小,可以接受。焊锡工序:项目焊锡过程由于无铅锡丝受热熔融,故此过程会产生少量的颗粒物,其主要成分为锡及其化合物。项目设置集气装置对焊锡工序废气进行收集后高空排放,项目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项目未收集的锡及其化合物为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三、 (略) 理措施:项目塑胶边角料、 (略) 处理;项目废活性炭交 (略) 理;项目生活 (略) 门运走。四、 (略) 理措施:项目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震、吸声等措施,项目产生噪声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 (略) 界噪声可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3-21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二、塑胶用量物料不平衡;三、遗漏空压机油用量;四、《项目水平衡图》循环水量错误;五、遗漏注塑工序工作温度介绍,未 (略) 理方式。鉴于上述问题,我局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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