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青海大通鲈鱼循环水陆基养殖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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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青海大通鲈鱼循环水陆基养殖项目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

2022年青海大通鲈鱼循环水 点击查看>> 基养殖项目

二、项目类别

产业发展

三、项目性质

新建

四、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实施单位:长宁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车虎贤

六、实施地点

长宁镇汪家村

七、实施期限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八、进度安排

(一)2022年1月—4月,完成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审查和招投标等工作。

(二)2022年4月—2022年11月,完成项目的土建及室外配套设施建设等工程。

(三)2022年11月—2022年12月底竣工验收。

九、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冷水鱼养殖大棚1座,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53m2

十、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 点击查看>>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工程前期费 点击查看>>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4.76%。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点击查看>> 万元(汪家村、韩家山村、甘沟门村各村2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县级配套资金 点击查看>>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4.76%。

十一、项目效益

项目完成后,预计村集体年增加收入约 点击查看>> 万元(汪家村、韩家山村、甘沟门村预计各村收入8.00万元)。

十二、受益对象

受益对象为汪家村、韩家山村、甘沟门村3个村集体;联合的经营企业、建设和运营过程吸纳就业的农户及村集体收益通过“二次分配”带动的农户。

十三、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村村集体预计年增加收入约 点击查看>> 万元(汪家村、韩家山村、甘沟门村预计各村收入8万元)。覆盖农户1014户4158人(其中:汪家村农户124户470人、韩家山村共有303户1227人、甘沟门村农户587户2461人)。

十四、群众参与

项目实施前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申报项目。项目实施过程及项目后期运维管理中,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在确保项目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优先吸纳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及农户参与项目建设,增加工资性收入。

十五、运行机制

根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略) 、国 (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 (略) 、国家 (略)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 (略) )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由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移交到项目村集体(产权比率汪家占比 点击查看>> %、韩家山占比 点击查看>> %、甘沟门村占比 点击查看>> %),并按规定进行确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登记造册。

由汪家村驻村企业经营运行,依托企业开发的冷水鱼养殖产业将村集体与驻村企业链接起来,采用“企业+村集体+农户”模式,项目投产后由企业负责经营运行,项目村不参与企业经营,不承担运行风险。项目村委托其村股 (略) 对该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整合资源聚力发展村集体经济产业,形成强势发展劲头。

十六、联农带农机制

(一)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鼓励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及农户参与工程建设,实行同工同酬,劳务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民工平均工资水平。

(二)项目村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召开相关会议后确定的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坚持“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果”和“不养懒人”的原则,严禁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一股了之”。通过“二次分配”,将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扶持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同时,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户及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分享增值收益。

发布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2022年3月21日

一、项目名称

2022年青海大通鲈鱼循环水 点击查看>> 基养殖项目

二、项目类别

产业发展

三、项目性质

新建

四、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实施单位:长宁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车虎贤

六、实施地点

长宁镇汪家村

七、实施期限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八、进度安排

(一)2022年1月—4月,完成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审查和招投标等工作。

(二)2022年4月—2022年11月,完成项目的土建及室外配套设施建设等工程。

(三)2022年11月—2022年12月底竣工验收。

九、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冷水鱼养殖大棚1座,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53m2

十、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 点击查看>>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工程前期费 点击查看>>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4.76%。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点击查看>> 万元(汪家村、韩家山村、甘沟门村各村2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县级配套资金 点击查看>>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4.76%。

十一、项目效益

项目完成后,预计村集体年增加收入约 点击查看>> 万元(汪家村、韩家山村、甘沟门村预计各村收入8.00万元)。

十二、受益对象

受益对象为汪家村、韩家山村、甘沟门村3个村集体;联合的经营企业、建设和运营过程吸纳就业的农户及村集体收益通过“二次分配”带动的农户。

十三、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村村集体预计年增加收入约 点击查看>> 万元(汪家村、韩家山村、甘沟门村预计各村收入8万元)。覆盖农户1014户4158人(其中:汪家村农户124户470人、韩家山村共有303户1227人、甘沟门村农户587户2461人)。

十四、群众参与

项目实施前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申报项目。项目实施过程及项目后期运维管理中,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在确保项目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优先吸纳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及农户参与项目建设,增加工资性收入。

十五、运行机制

根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略) 、国 (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 (略) 、国家 (略)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 (略) )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由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移交到项目村集体(产权比率汪家占比 点击查看>> %、韩家山占比 点击查看>> %、甘沟门村占比 点击查看>> %),并按规定进行确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登记造册。

由汪家村驻村企业经营运行,依托企业开发的冷水鱼养殖产业将村集体与驻村企业链接起来,采用“企业+村集体+农户”模式,项目投产后由企业负责经营运行,项目村不参与企业经营,不承担运行风险。项目村委托其村股 (略) 对该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整合资源聚力发展村集体经济产业,形成强势发展劲头。

十六、联农带农机制

(一)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鼓励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及农户参与工程建设,实行同工同酬,劳务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民工平均工资水平。

(二)项目村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召开相关会议后确定的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坚持“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果”和“不养懒人”的原则,严禁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一股了之”。通过“二次分配”,将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扶持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同时,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户及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分享增值收益。

发布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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