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大通县城关镇李家磨村旅游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2022年大通县城关镇李家磨村旅游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大通县城关镇李家磨村旅游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性质

新建

三、项目类别

产业发展

四、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五、实施单位

城关镇人民政府

六、实施地点

城关镇李家磨村

七、实施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2年2月-2022年12月

八、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护坡700米(双侧)、蓄水池108立方米、新建石桥1座;新建旅游服务用房 点击查看>> 平方米及配套水暖电等设施、露营基地2个(单体面积为35平方米)及配套水暖电装修等设施;新建农 (略) :原有耕地7520平方米,划分为农耕体验区,铺装人行道(长度为1992米、宽1.2米)。

九、投资概算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52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00万,其他费用25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25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配套资金25万元。

十、项目效益

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益29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十一、受益对象

受益对象为城关 (略) 有农户。项目实施过程主要以“带动务工”方式增加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户工资性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发生返贫。

十二、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该项目,将项目区打造成为多种产业融合发展,宜居、宜业、宜游的青海乡村振兴建设试点村。项目覆盖农户118户人508人,其中:建档立卡脱贫户10户33人。

十三、群众参与

项目实施前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申报项目。项目实施过程和运维中,优先安排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及农户务工,通过劳动增加收入。

十四、运行机制

根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1〕 (略) ), (略) 、国 (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 (略) 、国家 (略)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 (略) )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项目资产移交到李家磨村村集体,并按规定进行确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登记造册。由村委会进行管理和维护。

李家磨村股 (略) 对旅游业项目进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承包、托管、租赁、合作、合伙及合营等方式运营。村股 (略) 与经营方签订协议,明确收益分配。村集体收益实行村财镇管。

十五、联农带农机制

(一)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鼓励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及农户参与工程建设,实行同工同酬,劳务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民工平均工资水平。

(二)李家磨村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召开相关会议后确定的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坚持“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果”和“不养懒人”的原则,严禁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一股了之”。通过“二次分配”,将旅游项目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扶持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同时,带动包括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及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分享增值收益。

发布单位:大通 (略)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2021年3月21日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大通县城关镇李家磨村旅游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性质

新建

三、项目类别

产业发展

四、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五、实施单位

城关镇人民政府

六、实施地点

城关镇李家磨村

七、实施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2年2月-2022年12月

八、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护坡700米(双侧)、蓄水池108立方米、新建石桥1座;新建旅游服务用房 点击查看>> 平方米及配套水暖电等设施、露营基地2个(单体面积为35平方米)及配套水暖电装修等设施;新建农 (略) :原有耕地7520平方米,划分为农耕体验区,铺装人行道(长度为1992米、宽1.2米)。

九、投资概算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52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00万,其他费用25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25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配套资金25万元。

十、项目效益

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益29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十一、受益对象

受益对象为城关 (略) 有农户。项目实施过程主要以“带动务工”方式增加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户工资性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发生返贫。

十二、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该项目,将项目区打造成为多种产业融合发展,宜居、宜业、宜游的青海乡村振兴建设试点村。项目覆盖农户118户人508人,其中:建档立卡脱贫户10户33人。

十三、群众参与

项目实施前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申报项目。项目实施过程和运维中,优先安排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及农户务工,通过劳动增加收入。

十四、运行机制

根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1〕 (略) ), (略) 、国 (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 (略) 、国家 (略)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 (略) )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项目资产移交到李家磨村村集体,并按规定进行确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登记造册。由村委会进行管理和维护。

李家磨村股 (略) 对旅游业项目进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承包、托管、租赁、合作、合伙及合营等方式运营。村股 (略) 与经营方签订协议,明确收益分配。村集体收益实行村财镇管。

十五、联农带农机制

(一)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鼓励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及农户参与工程建设,实行同工同酬,劳务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民工平均工资水平。

(二)李家磨村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召开相关会议后确定的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坚持“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果”和“不养懒人”的原则,严禁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一股了之”。通过“二次分配”,将旅游项目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扶持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同时,带动包括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及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分享增值收益。

发布单位:大通 (略)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2021年3月21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