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石排科悦塑料厂(改扩建)项目
东莞市石排科悦塑料厂(改扩建)项目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石 (略) (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莞市石排镇水贝村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石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石 (略) 位于东莞市石排镇水贝村(北纬22°58′ 点击查看>> ″,东经114°3′ 点击查看>> ″)。 (略) 在厂房为租用,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建筑面积9400m2,总投资600万元,建成后预计年加工生产塑胶玩具500万个、俄罗斯方块500万个、蓝牙耳机50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治理措施:注塑成型废气经二级活性 (略) 理后引至高空排放。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排放限值。 (略) 理后的排放小于2000(无量纲),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略) 界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 (略) 界标准二级标准值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调漆、喷漆、烘干、移印废气经水喷淋+二级活性 (略) 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总VOCs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1第Ⅱ时段排放限值的要求, (略) 界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厂区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排放限值;漆雾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略) 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碎料工序会产生少量颗粒物,属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厨房油烟收集经 (略) 理后引至高空排放,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焊锡工序会产生少量锡及其化合物,属于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机械通风,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废水治理措施: (略) 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主要为污染物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等, (略) 在区域可接入市政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 (略) 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01)B等级标准较严者的要求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冷却水、湿式研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项目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收集后转 (略) (略) 理,不外排。固废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塑胶边角料、塑胶次品经碎料后回用于注塑工序;项目产生的捞渣、废包装材料、金属碎屑 (略) (略) 理;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火花油、废火花油桶、废空压机油桶、废抹布、废油漆、油墨罐、含油金属碎屑、废漆渣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 (略) 理;厨余垃圾及废油脂定期交由取得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经 (略) (略) 置;员工生活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略) 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 (略) 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噪声治理措施: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声、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3-22 |
联系人 | 东莞 (略) 松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石 (略) (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莞市石排镇水贝村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石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石 (略) 位于东莞市石排镇水贝村(北纬22°58′ 点击查看>> ″,东经114°3′ 点击查看>> ″)。 (略) 在厂房为租用,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建筑面积9400m2,总投资600万元,建成后预计年加工生产塑胶玩具500万个、俄罗斯方块500万个、蓝牙耳机50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治理措施:注塑成型废气经二级活性 (略) 理后引至高空排放。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排放限值。 (略) 理后的排放小于2000(无量纲),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略) 界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 (略) 界标准二级标准值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调漆、喷漆、烘干、移印废气经水喷淋+二级活性 (略) 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总VOCs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1第Ⅱ时段排放限值的要求, (略) 界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厂区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排放限值;漆雾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略) 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碎料工序会产生少量颗粒物,属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厨房油烟收集经 (略) 理后引至高空排放,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焊锡工序会产生少量锡及其化合物,属于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机械通风,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废水治理措施: (略) 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主要为污染物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等, (略) 在区域可接入市政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 (略) 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01)B等级标准较严者的要求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冷却水、湿式研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项目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收集后转 (略) (略) 理,不外排。固废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塑胶边角料、塑胶次品经碎料后回用于注塑工序;项目产生的捞渣、废包装材料、金属碎屑 (略) (略) 理;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火花油、废火花油桶、废空压机油桶、废抹布、废油漆、油墨罐、含油金属碎屑、废漆渣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 (略) 理;厨余垃圾及废油脂定期交由取得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经 (略) (略) 置;员工生活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略) 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 (略) 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噪声治理措施: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声、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3-22 |
联系人 | 东莞 (略) 松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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