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内蒙古分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内蒙古分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呼环政批字〔2022〕 (略)
呼和浩特 (略)
关于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内蒙古
分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 (略) :
你单位《关于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内蒙古分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 (略) 编制完成的《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内蒙古分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 (略) 审议,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盛乐经济园区盛乐四街南侧,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实验室,包括设施保存库、 (略) 理区、科研检验区、标本展示区、种质资源数据信息服务区等,配套建设公共空间、 (略) 理站、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附属工程,主要进行林草种子培养、林草种子活力检测、林草种子DNA提取及林草种子质量检测等。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0.99%。
项目应符合呼和浩特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项目为新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 (略) 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验室产生废气的实验操作均在通风橱内进行,酸雾和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 (略) 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排放限值要求后由符合规定的排气筒排放。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 加强水环境保护。生活污 (略) 理,不含重金属试剂、有毒有害物质和有机试剂的实验废液及冲洗废水经项目 (略) (略) 理,以上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 (略) 理厂。
4.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排放须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 加强固废管理。生活垃圾、未被实验试剂污染的废包装材 (略) 门处置;实验室产生的含重金属试剂、有毒有害物质和有机试剂的实验废液及冲洗废水、废试剂包装材料、废试剂、废活性炭、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 (略) 置。项目须建设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6.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 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由呼和浩特 (略) 土 (略) 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2022年3月11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市生态环境综合 (略) 、和 (略) 、内蒙古清澈
(略) 。
呼和浩特 (略) 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印发
呼环政批字〔2022〕 (略)
呼和浩特 (略)
关于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内蒙古
分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 (略) :
你单位《关于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内蒙古分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 (略) 编制完成的《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内蒙古分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 (略) 审议,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盛乐经济园区盛乐四街南侧,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实验室,包括设施保存库、 (略) 理区、科研检验区、标本展示区、种质资源数据信息服务区等,配套建设公共空间、 (略) 理站、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附属工程,主要进行林草种子培养、林草种子活力检测、林草种子DNA提取及林草种子质量检测等。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0.99%。
项目应符合呼和浩特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项目为新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 (略) 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验室产生废气的实验操作均在通风橱内进行,酸雾和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 (略) 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排放限值要求后由符合规定的排气筒排放。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 加强水环境保护。生活污 (略) 理,不含重金属试剂、有毒有害物质和有机试剂的实验废液及冲洗废水经项目 (略) (略) 理,以上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 (略) 理厂。
4.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排放须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 加强固废管理。生活垃圾、未被实验试剂污染的废包装材 (略) 门处置;实验室产生的含重金属试剂、有毒有害物质和有机试剂的实验废液及冲洗废水、废试剂包装材料、废试剂、废活性炭、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 (略) 置。项目须建设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6.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 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由呼和浩特 (略) 土 (略) 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2022年3月11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市生态环境综合 (略) 、和 (略) 、内蒙古清澈
(略) 。
呼和浩特 (略) 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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