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鹏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东莞市鹏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 (略) 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清溪 (略) (略) 楼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龙汇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 (略) (营业 (略) 为广东省东莞市清溪 (略) (略) 楼),租用广东省东莞市清溪 (略) (略) 楼(详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进行项目投资建设。 (略) (略) 坐标:北纬22°47′3.183″;东经114°7′ 点击查看>>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2000m2。项目主要从事吸塑盒和吸塑托盘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吸塑盒150吨/年、吸塑托盘135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项目在运营期,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对全体员工进行清洁生产培训, (略) 施行清洁生产,生产行为尽可能做到符合清洁生产要求。②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③生产过程中符合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④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公司承诺按照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略) 理。我公司承诺三个 (略) (略) 的雨污分流排水管道建设;并承诺在市政排污 (略) 区门口的三个月内完成接驳管道。 |
公示时间 | 2022-03-22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项目与规划和政策相符性、源强核算、项目概况、工程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等分析不到位; 冷水机循环水量核算分析不到位;原辅材料分析不全,遗漏模具材质; 污染物产排分析不到位,封口工序的污染物遗漏臭气浓度,遗漏封口工序废气的排放标准;生活污水源强核算不到位,BOD5、SS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前后不一致;固废源强分析不到位。鉴于上述问题,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 (略) 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清溪 (略) (略) 楼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龙汇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 (略) (营业 (略) 为广东省东莞市清溪 (略) (略) 楼),租用广东省东莞市清溪 (略) (略) 楼(详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进行项目投资建设。 (略) (略) 坐标:北纬22°47′3.183″;东经114°7′ 点击查看>>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2000m2。项目主要从事吸塑盒和吸塑托盘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吸塑盒150吨/年、吸塑托盘135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项目在运营期,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对全体员工进行清洁生产培训, (略) 施行清洁生产,生产行为尽可能做到符合清洁生产要求。②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③生产过程中符合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④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公司承诺按照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略) 理。我公司承诺三个 (略) (略) 的雨污分流排水管道建设;并承诺在市政排污 (略) 区门口的三个月内完成接驳管道。 |
公示时间 | 2022-03-22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项目与规划和政策相符性、源强核算、项目概况、工程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等分析不到位; 冷水机循环水量核算分析不到位;原辅材料分析不全,遗漏模具材质; 污染物产排分析不到位,封口工序的污染物遗漏臭气浓度,遗漏封口工序废气的排放标准;生活污水源强核算不到位,BOD5、SS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前后不一致;固废源强分析不到位。鉴于上述问题,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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