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辽宁省亚太固体废弃物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有机肥研究示范项目审批公告
抚顺市——辽宁省亚太固体废弃物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有机肥研究示范项目审批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略) 行政审批科)
抚环审[2022] (略)
关于辽宁省亚太固体废弃物产 (略) (略) 50万吨有机肥研究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辽宁省亚太固体废弃物产 (略) (略) :
你单位《辽宁省亚太固体废弃物产 (略) (略) 50万吨有机肥研究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局审批委员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辽宁省亚太固体废弃物产 (略) (略) 拟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建设50万吨有机肥研究示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 (略) 房(占地面积1652m2)内设磁化机、皮带机、混合搅拌机、筛分机、自动灌装机、缝包机、码垛机等;2# (略) 房(占地面积1652m2)内设磁化机、皮带机、混合搅拌机、筛分机、自动灌装机、缝包机、码垛机等;3# (略) 房(占地面积1652m2)内设料仓、皮带机、磁化机、圆盘造粒机、筛分机、烘干机、冷却机、涂膜包裹机、包装机等;4# (略) 房(占地面积1206m2)内设料仓、皮带机、磁化机、圆盘造粒机、筛分机、烘干机、冷却机、涂膜包裹机、包装机等; (略) 房(占地面积1503m2),用于粉碎煤矸石车间;原料中间库房(占地面积1205m2),用于存储破碎后的煤矸石;添加剂库房(占地面积683m2),用于存储粘合剂、微生物活性菌;营养土库房(占地面积1350m2),用于存储营养土原材料;腐植酸库房(占地面积1410m2),用于存储腐植酸原材料;成品仓库1(占地面积4526m2),用于存储粉末状环保生物有机肥料;成品仓库2(占地面积5456m2),用于存储颗粒状环保生物有机肥料。辅助工程利旧。公用工程依托。
建设规模:年产40万吨粉剂状环保生物有机肥,年产10万吨颗粒状环保生物有机肥。
二、依据抚顺市环境工 (略) 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 (略) 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城镇建成区”浓度限值。
1# (略) 房、2# (略) 房、3# (略) 房、4# (略) (略) 房1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排气筒(P1;高15m)”处理达标后排放。
烘干冷却工序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排气筒(P2;高15m)” 处理达标后排放。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
皮带及皮带廊全封闭。
(略) 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排放限值。
本项目排气筒应按规范设置采样口及采样平台。
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汇入化粪池(2m×2m×1.5m)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 (略) 理厂。
本项目化粪池排放废水中pH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其他污染物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排放浓度。
3、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
选购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略) 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表1中3类排放限值。
4、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一般固废间内,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大金属料头集中收集,暂存一般固废间内,外售综合利用;塑料膜及砂土混入生活垃圾, (略) 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生活 (略) 门处理。
5、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
6、本项目原料煤矸石来源限 (略) ,且不属于危险废物。
7、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8、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9、本项目由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负责监管。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二0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略) 行政审批科)
抚环审[2022] (略)
关于辽宁省亚太固体废弃物产 (略) (略) 50万吨有机肥研究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辽宁省亚太固体废弃物产 (略) (略) :
你单位《辽宁省亚太固体废弃物产 (略) (略) 50万吨有机肥研究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局审批委员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辽宁省亚太固体废弃物产 (略) (略) 拟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建设50万吨有机肥研究示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 (略) 房(占地面积1652m2)内设磁化机、皮带机、混合搅拌机、筛分机、自动灌装机、缝包机、码垛机等;2# (略) 房(占地面积1652m2)内设磁化机、皮带机、混合搅拌机、筛分机、自动灌装机、缝包机、码垛机等;3# (略) 房(占地面积1652m2)内设料仓、皮带机、磁化机、圆盘造粒机、筛分机、烘干机、冷却机、涂膜包裹机、包装机等;4# (略) 房(占地面积1206m2)内设料仓、皮带机、磁化机、圆盘造粒机、筛分机、烘干机、冷却机、涂膜包裹机、包装机等; (略) 房(占地面积1503m2),用于粉碎煤矸石车间;原料中间库房(占地面积1205m2),用于存储破碎后的煤矸石;添加剂库房(占地面积683m2),用于存储粘合剂、微生物活性菌;营养土库房(占地面积1350m2),用于存储营养土原材料;腐植酸库房(占地面积1410m2),用于存储腐植酸原材料;成品仓库1(占地面积4526m2),用于存储粉末状环保生物有机肥料;成品仓库2(占地面积5456m2),用于存储颗粒状环保生物有机肥料。辅助工程利旧。公用工程依托。
建设规模:年产40万吨粉剂状环保生物有机肥,年产10万吨颗粒状环保生物有机肥。
二、依据抚顺市环境工 (略) 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 (略) 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城镇建成区”浓度限值。
1# (略) 房、2# (略) 房、3# (略) 房、4# (略) (略) 房1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排气筒(P1;高15m)”处理达标后排放。
烘干冷却工序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排气筒(P2;高15m)” 处理达标后排放。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
皮带及皮带廊全封闭。
(略) 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排放限值。
本项目排气筒应按规范设置采样口及采样平台。
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汇入化粪池(2m×2m×1.5m)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 (略) 理厂。
本项目化粪池排放废水中pH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其他污染物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排放浓度。
3、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
选购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略) 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表1中3类排放限值。
4、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一般固废间内,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大金属料头集中收集,暂存一般固废间内,外售综合利用;塑料膜及砂土混入生活垃圾, (略) 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生活 (略) 门处理。
5、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
6、本项目原料煤矸石来源限 (略) ,且不属于危险废物。
7、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8、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9、本项目由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负责监管。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二0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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