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关于宁强县大安镇众诚实业有限公司宁强县大安镇铁炉沟村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环批字〔2022〕10号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关于宁强县大安镇众诚实业有限公司宁强县大安镇铁炉沟村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环批字〔2022〕10号
宁环批字〔2022〕 (略)
汉中 (略) (略)
关于宁强县大 (略) 宁强县
大安镇铁炉沟村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宁强县大 (略) :
你公司《宁强县大安镇铁炉沟村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宁强县大安镇铁炉沟村,建设性质为新建,总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项目租赁原宁强县大 (略) 场地,外购宁强 (略) 选矿废渣为原料,建设废渣加工生产线,设计生产建筑用石15万t/a,水洗砂15万t/a。项目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含占地1000m2 (略) 房,内置砂石料加工生产线一条,配套给料机、破碎机、震动筛、洗砂机等生产设备;辅助工程包含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及办公区;公用工程主要包含供水、供电、排水等工程;环保工程包含废水、固废、噪声及废气治理措施。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6%。
经审查,该项目已经宁强县行政 (略) 备案,取得《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与宁强县 (略) 签订租地协议。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生产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控。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 61/1078-2017),落实《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以及环评提出的关于施工期环境管理相关规定,通过采取有效的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治理措施,严格控制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禁止擅自夜间施工(夜22时至次日晨6时),确因工艺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要按程序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严格落实项目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地面硬化,运营期间,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措施。按要求规范设计、建设项目洗砂废水、车辆冲洗水等生产废水,以及生 (略) 理设施,处理工艺、处理能力必须满足项目运营需要, (略) 有 (略) 循环 (略) 置。同时,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必 (略) 置。其中, (略) 经处理后回用于砂料清洗、湿法作业等工序,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 (略) 理后排入大安镇市政污水管网,严禁随意外排。严格落实项 (略) 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防渗措施,采取足够的防渗标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3.强化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全面落实环评要求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装卸、破碎、筛分工段,以及原料、产品堆场颗粒物污染治理。原料、产品堆场 (略) 棚,破碎、筛分等生产 (略) 布置 (略) 房内,落实出入料口喷淋,破碎、筛选工段密闭等措施,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最大限度减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确保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相关要求;全面落实项目物料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治,运输车辆、 (略) 采取洒水抑尘、蓬布覆盖、封闭运输等措施,有效防治扬尘污染,严防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食堂油烟经油 (略) 理达标后排放。
4.做好声环境保护。合理安排破碎加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加工生产。按照声环境功能区类别要求,特别是针对项目周边噪声敏感点的不同情况, (略) ,产噪设备要尽可能远离周边敏感目标布置,选用低噪设备并对给料机、破碎机、洗砂机、振动筛、脱水筛等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隔音、减振、消声等措施减振降噪,确保场界噪声达标,严防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强化固体废弃物管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对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进行 (略) 置,落实“三防”措施,不得随意倾倒。其中,洗砂工序产生的混凝沉淀底泥由压滤机压成泥饼后外售综合利用, (略) 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要求,不得随意无序堆存;生活垃 (略) (略) 置。
6.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管理措施。设备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属危险废物的,交由有该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资质 (略) 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 (略) 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2013修改)要求。
7.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按照“以新带老”要求,落实原场地内建筑垃圾堆存等环境问题污染防治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计划开展废气、噪声等项目环境监测;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有效预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8.本次评价仅包含以来料加工方式,以宁强 (略) 选矿废渣为原料生产建筑用砂石料,不包含尾矿库尾砂综合利用。项目涉及利用尾矿库尾砂的, (略) 门审批同意并按要求另行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三、其他要求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表》 (略) 重新审核。
3.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和建成后的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保障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汉中 (略) (略)
2022年3月15日
汉中 (略) (略) ?? ??????????2022年3月15日印发
宁环批字〔2022〕 (略)
汉中 (略) (略)
关于宁强县大 (略) 宁强县
大安镇铁炉沟村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宁强县大 (略) :
你公司《宁强县大安镇铁炉沟村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宁强县大安镇铁炉沟村,建设性质为新建,总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项目租赁原宁强县大 (略) 场地,外购宁强 (略) 选矿废渣为原料,建设废渣加工生产线,设计生产建筑用石15万t/a,水洗砂15万t/a。项目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含占地1000m2 (略) 房,内置砂石料加工生产线一条,配套给料机、破碎机、震动筛、洗砂机等生产设备;辅助工程包含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及办公区;公用工程主要包含供水、供电、排水等工程;环保工程包含废水、固废、噪声及废气治理措施。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6%。
经审查,该项目已经宁强县行政 (略) 备案,取得《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与宁强县 (略) 签订租地协议。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生产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控。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 61/1078-2017),落实《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以及环评提出的关于施工期环境管理相关规定,通过采取有效的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治理措施,严格控制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禁止擅自夜间施工(夜22时至次日晨6时),确因工艺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要按程序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严格落实项目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地面硬化,运营期间,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措施。按要求规范设计、建设项目洗砂废水、车辆冲洗水等生产废水,以及生 (略) 理设施,处理工艺、处理能力必须满足项目运营需要, (略) 有 (略) 循环 (略) 置。同时,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必 (略) 置。其中, (略) 经处理后回用于砂料清洗、湿法作业等工序,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 (略) 理后排入大安镇市政污水管网,严禁随意外排。严格落实项 (略) 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防渗措施,采取足够的防渗标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3.强化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全面落实环评要求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装卸、破碎、筛分工段,以及原料、产品堆场颗粒物污染治理。原料、产品堆场 (略) 棚,破碎、筛分等生产 (略) 布置 (略) 房内,落实出入料口喷淋,破碎、筛选工段密闭等措施,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最大限度减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确保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相关要求;全面落实项目物料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治,运输车辆、 (略) 采取洒水抑尘、蓬布覆盖、封闭运输等措施,有效防治扬尘污染,严防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食堂油烟经油 (略) 理达标后排放。
4.做好声环境保护。合理安排破碎加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加工生产。按照声环境功能区类别要求,特别是针对项目周边噪声敏感点的不同情况, (略) ,产噪设备要尽可能远离周边敏感目标布置,选用低噪设备并对给料机、破碎机、洗砂机、振动筛、脱水筛等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隔音、减振、消声等措施减振降噪,确保场界噪声达标,严防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强化固体废弃物管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对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进行 (略) 置,落实“三防”措施,不得随意倾倒。其中,洗砂工序产生的混凝沉淀底泥由压滤机压成泥饼后外售综合利用, (略) 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要求,不得随意无序堆存;生活垃 (略) (略) 置。
6.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管理措施。设备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属危险废物的,交由有该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资质 (略) 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 (略) 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2013修改)要求。
7.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按照“以新带老”要求,落实原场地内建筑垃圾堆存等环境问题污染防治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计划开展废气、噪声等项目环境监测;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有效预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8.本次评价仅包含以来料加工方式,以宁强 (略) 选矿废渣为原料生产建筑用砂石料,不包含尾矿库尾砂综合利用。项目涉及利用尾矿库尾砂的, (略) 门审批同意并按要求另行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三、其他要求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表》 (略) 重新审核。
3.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和建成后的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保障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汉中 (略) (略)
2022年3月15日
汉中 (略) (略) ?? ??????????2022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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