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3)-4.255Kt/a甘油渣回收再利用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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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3)-4.255Kt/a甘油渣回收再利用技改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略) 门意见

  1

  4.255Kt/a甘油渣回收再利用技改项目

  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龙雁开发区

   (略)

  龙岩 (略)

   (略) (略) 区现有二期甘油提纯车间,采用物理分离 (略) 区自身产生的甘油渣。主要将甘油渣和水按一定比例搅拌混合后通过离心机分离出含盐废渣,再经 (略) 理 (略) (略) 需的碳源(液相)。项目经龙岩市新罗 (略) 备案(闽工信备[2021]F0 (略) ,项目代码2112- 点击查看>> -04-02- 点击查看>> ),设计年综合利用4255吨甘油渣,年产 点击查看>> 吨碳源。

  (一)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 (略) 界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规定,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的有关规定。

  (二)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略) 界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规定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略) 内固体废物 (略) ,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原料甘油渣和生产过程产生的含盐废渣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的有关规定。

  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按规定公开了环评报告全本。

  一、公示时间:2022年3月16日-2022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传真)

  电子邮箱: @@@ 63.com

  通讯地址:龙岩 (略) L幢供销大厦13楼 龙岩 (略) 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附件下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略) 门意见

  1

  4.255Kt/a甘油渣回收再利用技改项目

  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龙雁开发区

   (略)

  龙岩 (略)

   (略) (略) 区现有二期甘油提纯车间,采用物理分离 (略) 区自身产生的甘油渣。主要将甘油渣和水按一定比例搅拌混合后通过离心机分离出含盐废渣,再经 (略) 理 (略) (略) 需的碳源(液相)。项目经龙岩市新罗 (略) 备案(闽工信备[2021]F0 (略) ,项目代码2112- 点击查看>> -04-02- 点击查看>> ),设计年综合利用4255吨甘油渣,年产 点击查看>> 吨碳源。

  (一)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 (略) 界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规定,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的有关规定。

  (二)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略) 界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规定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略) 内固体废物 (略) ,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原料甘油渣和生产过程产生的含盐废渣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的有关规定。

  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按规定公开了环评报告全本。

  一、公示时间:2022年3月16日-2022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传真)

  电子邮箱: @@@ 63.com

  通讯地址:龙岩 (略) L幢供销大厦13楼 龙岩 (略) 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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