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通知
阜阳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阜阳 (略) 、阜合现代产 (略) , (略) :
现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略) 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2〕 (略)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3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室、 (略) 、 (略) 、市自然 (略) 、市市 (略) ,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市城南新区管委会。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略) 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通知
皖发改价格函〔2022〕 (略)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 (略) :
延伸电网投资界面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实现电力接入工程用户“零投资”,是贯 (略) 及省委省政府创建一流营商环 (略) 署,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厘清政企权责界面,统一全省成本分摊机制,确保“零投资” (略) ,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各地承担或减免用户电力接入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用户建筑区划红线 (略) 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等成本费用。
二、各地在城 (略) 建设中,要同步规划、修建地下综合管廊、管沟等,为供电管线铺设、接入工程提供条件。
三、各地可按规定将与储备土地直接相关的供电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成本,纳入当地政府土地开发支出, (略) 负担。
四、 (略) 因用户电力接入工程增加的投资,计入电网有效资产成本,通过输配电价解决。
五、 (略) 不得以未建立出台成本分摊机制或实施细则为由拖延施工,影响用户电力接入工程进度,影响我省营商环境。
六、省电力公司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全省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项目投资、施工进度、资金预算等管理, (略) 积极对接当地政府,确保各环节有效衔接。
七、省电力公司按照《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 (略) )、《关于印发安徽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发改价格〔2021〕 (略) )规定,对用户电力接入工程收费情况开展自查。2021年3月1日之后,所有的违规收费应予及时清退。自查结果于5月1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
八、各地要加强用户电力接入工程收费市场监管,配 (略) (略) 违规收费行为,严格落实“零投资”政策。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2022年3月11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阜阳 (略) 、阜合现代产 (略) , (略) :
现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略) 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2〕 (略)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3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室、 (略) 、 (略) 、市自然 (略) 、市市 (略) ,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市城南新区管委会。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略) 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通知
皖发改价格函〔2022〕 (略)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 (略) :
延伸电网投资界面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实现电力接入工程用户“零投资”,是贯 (略) 及省委省政府创建一流营商环 (略) 署,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厘清政企权责界面,统一全省成本分摊机制,确保“零投资” (略) ,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各地承担或减免用户电力接入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用户建筑区划红线 (略) 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等成本费用。
二、各地在城 (略) 建设中,要同步规划、修建地下综合管廊、管沟等,为供电管线铺设、接入工程提供条件。
三、各地可按规定将与储备土地直接相关的供电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成本,纳入当地政府土地开发支出, (略) 负担。
四、 (略) 因用户电力接入工程增加的投资,计入电网有效资产成本,通过输配电价解决。
五、 (略) 不得以未建立出台成本分摊机制或实施细则为由拖延施工,影响用户电力接入工程进度,影响我省营商环境。
六、省电力公司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全省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项目投资、施工进度、资金预算等管理, (略) 积极对接当地政府,确保各环节有效衔接。
七、省电力公司按照《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 (略) )、《关于印发安徽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发改价格〔2021〕 (略) )规定,对用户电力接入工程收费情况开展自查。2021年3月1日之后,所有的违规收费应予及时清退。自查结果于5月1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
八、各地要加强用户电力接入工程收费市场监管,配 (略) (略) 违规收费行为,严格落实“零投资”政策。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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