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6日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弘丰石油产品有限公司1.2万吨储油中转库提升改造及扩建项目环评批复审批决定公告
2022年3月16日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弘丰石油产品有限公司1.2万吨储油中转库提升改造及扩建项目环评批复审批决定公告
2022年3月16日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 (略) 1.2万吨储油中转库提升改造及扩建项目环评批复审批决定公告 | ||||||||||||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22-3-16 9:01:10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以下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电话:0317-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沧州市南大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南楼一楼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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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6日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 (略) 1.2万吨储油中转库提升改造及扩建项目环评批复审批决定公告 | ||||||||||||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22-3-16 9:01:10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以下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电话:0317-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沧州市南大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南楼一楼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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