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关于2022年3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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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关于2022年3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2 万吨/年醋酸钠(碳源)、2.5 万吨/年聚合氯化铝、1 万吨/年硫酸铝项目

宁波石化 (略) (略)

(略)

企业租赁 (略) 场地3300m2(厂房面积2600m2),实施醋酸钠(碳源)、2.5万吨/年聚合氯化铝、1万吨/年硫酸铝项目,项目是在现有设施的的基础上,对现有聚合氯化铝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扩能,原料由原来的铝变更成氢氧化铝和含铝粉料,同时将现有的年产 点击查看>> 吨/年聚合氯化铝装置改扩能到2.5万吨/年聚合氯化铝,将 点击查看>> 吨偏铝酸钠装置改造成年产12万吨/年醋酸钠, 点击查看>> 吨/年硫酸铝装置保持不变。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1)醋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小呼吸废气采用水封,水封溢出的废气以及大呼吸废气通过 (略) 理后15米排气筒排放。

2)醋酸钠工艺废气(反应过程挥发废气):经过两级碱喷淋后20米排气筒排放。

3)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小呼吸废气采用水封,水封溢出的废气以及大呼吸废气通过 (略) 理后15米排气筒排放
4)盐酸高位槽废气、氯化铝反应、聚合、压滤生产过程的废气:经过水喷淋后+碱喷淋后20米排气筒排放
5)粉料投料粉尘:经设备自 (略) 理后20米排气筒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略) 理装置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 (略) 理后纳管排放。
3、噪声防治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选用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以降低噪声源强;合理选择调节阀及变频调速电机,避免因压降过大而产生的高噪声;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 (略) 置措施片碱包装材料委托 (略) 理 (略) 理;碳酸钠、氢氧化铝、含铝粉料、铝酸钙粉包装袋收集后外卖或用于滤渣包装;滤 (略) 综合利用。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地面防渗;设置事故水污染“单元—厂区—园区”防控系统,包括装置区围堰、罐区围堰、厂区事故应急收集系统和园区防洪渠截断体系,以防止事故情况下的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对外环境造成污染。
6、环境风险防治措施合理设计,强化管理,设置事故收集池,有效容积160m3,设置应急专业组,并与园 (略) 点击查看>> 保持联动,确保事故发生时在最快时间内得到控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3月24日至2021年4月7日(10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宁波市 (略) (略) 55- (略) 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2 万吨/年醋酸钠(碳源)、2.5 万吨/年聚合氯化铝、1 万吨/年硫酸铝项目

宁波石化 (略) (略)

(略)

企业租赁 (略) 场地3300m2(厂房面积2600m2),实施醋酸钠(碳源)、2.5万吨/年聚合氯化铝、1万吨/年硫酸铝项目,项目是在现有设施的的基础上,对现有聚合氯化铝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扩能,原料由原来的铝变更成氢氧化铝和含铝粉料,同时将现有的年产 点击查看>> 吨/年聚合氯化铝装置改扩能到2.5万吨/年聚合氯化铝,将 点击查看>> 吨偏铝酸钠装置改造成年产12万吨/年醋酸钠, 点击查看>> 吨/年硫酸铝装置保持不变。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1)醋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小呼吸废气采用水封,水封溢出的废气以及大呼吸废气通过 (略) 理后15米排气筒排放。

2)醋酸钠工艺废气(反应过程挥发废气):经过两级碱喷淋后20米排气筒排放。

3)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小呼吸废气采用水封,水封溢出的废气以及大呼吸废气通过 (略) 理后15米排气筒排放
4)盐酸高位槽废气、氯化铝反应、聚合、压滤生产过程的废气:经过水喷淋后+碱喷淋后20米排气筒排放
5)粉料投料粉尘:经设备自 (略) 理后20米排气筒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略) 理装置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 (略) 理后纳管排放。
3、噪声防治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选用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以降低噪声源强;合理选择调节阀及变频调速电机,避免因压降过大而产生的高噪声;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 (略) 置措施片碱包装材料委托 (略) 理 (略) 理;碳酸钠、氢氧化铝、含铝粉料、铝酸钙粉包装袋收集后外卖或用于滤渣包装;滤 (略) 综合利用。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地面防渗;设置事故水污染“单元—厂区—园区”防控系统,包括装置区围堰、罐区围堰、厂区事故应急收集系统和园区防洪渠截断体系,以防止事故情况下的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对外环境造成污染。
6、环境风险防治措施合理设计,强化管理,设置事故收集池,有效容积160m3,设置应急专业组,并与园 (略) 点击查看>> 保持联动,确保事故发生时在最快时间内得到控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3月24日至2021年4月7日(10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宁波市 (略) (略) 55- (略) 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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